张庆武,彭小雷,许大胜(安徽中医药大学体育部,安徽 合肥 230012)
安徽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研究——以华佗五禽戏为例
张庆武,彭小雷,许大胜
(安徽中医药大学体育部,安徽 合肥 230012)
摘 要:为了研究安徽省内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情况,以华佗五禽戏的教育传承为调查对象开展研究。研究认为,以华佗五禽戏为代表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传统家庭教育传承模式逐渐消失;学校教育传承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在社会教育传承中缺乏文化内涵的认识等问题,进而提出强化家庭的教育传承功能;构建学校教育传承体系;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和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华佗五禽戏;评价体系
投稿日期:2016-01-10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在长期与大自然抗争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民间体育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传承性、健身性、娱乐性、观赏性和实用性,充分体现出丰富的体育文化精髓。在国务院已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70项目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目达84项,其中包括少林功夫、太极拳、沧州武术等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武术和体育项目。在安徽省已公布的4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项目共15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种,其中流传在亳州地区的华佗五禽戏作为一项极具安徽地方特色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2年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鼓励不同层次、不同社会方式的教育都应参与进来。2013年通过的《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管理办法》中提出: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区域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体育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对于培养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人才,培养高素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科研工作者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繁荣和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研究以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为研究对象,以华佗五禽戏为调查对象。采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中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方法包括文献法、观察法和访谈法,定量研究方法主要是问卷调查法与统计分析法。
2.1 华佗五禽戏的家庭(师徒)教育传承
家庭教育主要是采用言传身教的方式,是一种在家族内部进行的传承形式,使传统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传承,是文化传承最原始、最直接的方式,这种传承方式带有极大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以师带徒、师徒传承”是民族传统体育重要的传承模式,具有严格的师承关系,华佗五禽戏能够流传至今,正是通过这种以师带徒的“言传身授”的方式得以继承和延续。在现代化进程中,以代际传承为纽带的家庭教育开始发生断裂,随着社会结构的调整、人口流动的加剧,青壮年大部分都外出打工求学,特别在农村地区的许多村留下老人和孩子,弱化了家庭教育传承的功能,家庭在传统文化方面的教育缺失,是家庭教育传承地位严重下降的重要原因。
最早描述五禽戏具体动作的文字记载是陶弘景所著的《养性延命录》,华佗去世后,吴普、樊阿成为五禽戏首代传承弟子,具有师徒关系的传承人就是五禽戏技艺的“活态”承载者和传递者。在五禽戏的发源地亳州地区,有稽可考的传承人,如第53代传人路武举,第54代传人王泽,第55代传人王乃普,第56代传人谭继林,第57代传人董文焕、刘时荣,被政府授予华佗五禽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第58代传人周金钟、修海燕、孙丽、陈静等,第59代传人董超杰、董超群等,作为华佗五禽戏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五禽戏的文化内涵和精湛技艺,是其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通过师徒关系的代代相袭,使得华佗五禽戏得以发扬光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和传递者,不论是普通传承人还是代表性传承人,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普通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群众基础,代表性传承人是传承人中的杰出代表,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
2.2 华佗五禽戏的学校教育传承
学校教育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最为重要的主体,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能够有效保证其规范性和稳定性,它能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形态走向科学化、普及化、规范化。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指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中小学校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和课程,或者建立教学、研究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研究,培养专业人才。
毫州市体育部门与市教育局联合,借助于完善的中小学教育体系,配合“青少年阳光体育工程”“五禽戏进校园”活动,将“五禽戏”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使当地的青少年能够在中小学阶段普遍地接受到五禽戏的教育,从而使五禽戏获得更好的保护和传承环境。同时,每年都会开展针对骨干教师的五禽戏培训工作,极大地促进了五禽戏在学校教学中的传授和推广。教育系统五禽戏推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涌现出一批五禽戏普及特色学校,如亳州一中、涡阳城关二小、蒙城县板桥中学等。近年来,在淮北、芜湖、蚌埠、阜阳、合肥等地区,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开展了五禽戏的教学,五禽戏在全省的中小学校得到了广泛的传承和发展。把非物质文化传承纳入大学教育之中,是当代高校必须承担和完成的历史责任和重大使命。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近年来,华佗五禽戏在高校的开展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地方普通高校把五禽戏列入了公共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安徽省内的医学院校和体育院校把华佗五禽戏列入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中,把五禽戏引入高校体育教学课程体系,有力地推进五禽戏的传承与保护。
在中小学开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无论从传承目的、对象、内容以及手段和方式来看,都是一种政令执行式的文化教育传承。具有多元文化意识的体育教师严重匮乏,还不能真正承担起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传承的重任。仅在体育课中开展技术动作方面的教学,因为不能完全把握非物质文化传承的整体性、活态性,无法渗透到学生的灵魂深处,形成学生的心灵认同和情感共鸣,从而减弱了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
2.3 华佗五禽戏的社会教育传承
社会教育传承,是指大多数人参与的、以文化交流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于五禽戏文化遗产的认识,华佗五禽戏的社会传承已经成为全民参与的传承。自2007年,亳州当地开始推广传播五禽戏,打造五禽戏品牌,开展了“五禽戏进社区”活动,开展面向社会的五禽戏的辅导和培训,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让社区居民学习五禽戏。调查显示,社会民间组织在华佗五禽戏的社会教育传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五禽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主要靠社会民间组织的发动和参与,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与社会的良好互动,充分调动了社区群众参与五禽戏活动的积极性,例如:安徽省健身气功协会、亳州市华佗五禽戏协会、亳州市传统华佗五禽戏俱乐部、亳州市养生华佗五禽戏俱乐部、五禽戏研究会和亳州市华佗健身文化俱乐部等社会民间组织,在五禽戏的社会传承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近年来,亳州市先后被授予“五禽戏活动基地”“中国五禽戏之乡”“全国推广健身气功特殊贡献奖”等称号,2015年,亳州市传统华佗五禽戏俱乐部入选省第二批非遗传习基地。五禽戏已经成为亳州重要的旅游名片之一,五禽戏表演已成为庙会、元宵节等当地民俗传统节庆文化活动,通过展演、比赛、交流等活动,使五禽戏在国内乃至世界产生一定影响。
当前,华佗五禽戏更多地是作为一种运动技术进行传承,其深刻的传统养生文化和道家文化的内涵却正在被世人所忽视,很多华佗五禽戏习练者并不了解其独特价值所在。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华佗五禽戏传承和发展的关键不是技术的创新,而是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宣传,对华佗五禽戏深刻的文化内涵缺乏足够的认识,已成为华佗五禽戏发展的桎梏。
3.1 强化家庭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功能
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全民保护民族文化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民族传统文化重要价值的认识,增强民众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强化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依靠政府和社区的力量,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强化家长的传承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去宣传、鼓励、发扬家庭传承方式。家庭通过生活方式、价值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教育,使后代获得强化民族认同,传承民族文化。家庭教育无论是教育内容还是教育方式,应当走传统与现代文化相结合、民族与世界文化相融合的科学发展道路。
3.2 构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体系
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体系,从幼儿园、中小学到大学的教育系统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青少年能够学习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技能,进而达到对传统文化的认同,使其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传播者。高等教育有着自身的优势,把高校作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主阵地,体育和医学类高校对这方面的人才培养、知识传授等方面有相对优势,更为适合开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可以通过设置相关专业、开设选修课程、开展学术活动等方式,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管理和研究等各类型、各层次的人才。
3.3 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和机制
通过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设立省、地(市)、(区)县、社区多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设置专门的专职和兼职人员,广泛发展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团组织,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形成政府主导、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社会团体依法运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创新及合理开发进行理论探寻。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作为载体来进行传承、创新和发展。在教育传承过程中,要认识和处理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关系,三者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是一个互动融合发展的过程。建立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学校教育为主导、社区教育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路径。
参考文献:
[1] 吕炳斌,王小维.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J].体育与科学,2013,34(3):57-61.
[2] 李景平.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的保护措施探析[J].齐鲁艺苑,2011(4):4-9.
[3] 田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探究[J].政法论坛,2013,31(4):81-90.
[4] 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EB/OL]. http://www.ahwh.gov.cn/zz/ fwzwhycc1/zcwj4/30116.shtml.2014-08-29.
[5] 熊湘华.学校教育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3,34 (1):60-62.
[6] 秦中应.当代湘西苗族传统文化的教育传承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0.
[7] 陶自祥,王涛.云南苗族家庭教育社会价值及其传承困境的研究[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203-208.
[8] 张庆武.华佗五禽戏传承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5(4):190-193.
作者简介:张庆武(1974~),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学校体育、体育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安徽省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编号:ASS2015112);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批准号:AHSK11-12D178);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批准号:AHSKY2014D95)。
doi:10.3969/j.issn.1674-151x.2016.03.072
中图分类号:G8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51X(2016)02-1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