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雪梅
林达带着雨果的《九三年》去了巴黎。捧着那本《带一本书去巴黎》,我开始想象自己优雅地坐在塞纳河边的长椅上。当然,还要带一本《自由情侣》去花神咖啡。当我真到巴黎之时,正被一本网络小说弄得五迷三道,一路追看下来,全然忘记了雨果、萨特、波伏娃。
理想与现实总是如此脱节。所以,我很喜欢“醉钢琴”刘瑜那篇小文章: 《人生缩影》。
在最近的一次旅行中,我狠狠地往kindle里装进去7本弗福赛斯的间谍课系列,加缪的《鼠疫》《局外人》,玛丽·瑞瑙特的亚历山大三部曲,还有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的《项塔兰》。kindle里还存有《静静的顿河》《耶路撒冷三千年》、麦卡锡的边境三部曲、奎因的侦探小说系列……别说13个小时的飞行,就是130个小时,也足够用。
失败的旅行读物
我在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中干了些什么?翻阅飞机上的杂志,学习一下中国至北美和欧洲的飞行线路;在牛肉饭和鸡肉面之间无聊地纠结,最后觉得还是水果和蔬菜沙拉比较好吃;浏览机上影片的篇目,挑着看了两部半;迷迷糊糊睡了一阵子之后,扭扭酸痛的脖子,站起来在过道里活动活动腰身,很有些内疚地想起了我的旅行读物。打开阅读灯,摆好姿势,将kindle里存的书名从头到尾翻看了一遍,原先的那些雄心壮志、渴望阅读的好奇心荡然无存。
“间谍课”的叙述方式不够吸引人,《暗杀名单》到后半部分才渐入佳境,而眼前这本《豺狼的日子》像一锅慢慢煲的老汤,火候未到;《项塔兰》的故事发生在印度,与我的目的地不在同一个半球,眼下貌似没有“游历”的必要;《鼠疫》与旅行该有的欢快气氛相差太远; 《耶路撒冷三千年》太过严肃,不适合在大脑缺氧的情况下阅读……总之,带上飞机的所有书似乎都不太合适。
先毫无准备,却被它深深吸引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样,旅行前我总要花些时间去考虑带本什么书。有过一个非常流行的问题:如果去荒岛上,你会带一本什么书?我每次的答案都不同,英汉字典、碑帖、《追忆似水年华》《圣经》《资治通鉴》、博尔赫斯全集、《冰与火之歌》……统统都在其间。它们证明了阅读是一件和心境以及年龄非常有关的事,此时让你沉浸的《瓦尔登湖》,彼时可能一页也读不下去。没有年龄和阅历,有些书你是看不懂的,十几岁、二十几岁、四十几岁读“红楼”,感受全然不同。
我们会在不经意间与某本书邂逅,你事先毫无准备,却被它深深吸引。对书一见钟情要比对人容易得多,只要你愿意,可以选无数本书当“情人”,即便始乱终弃也毫无顾忌。而于日常的繁乱忙碌中,不受打扰地阅读几个小时,有时候反倒是件奢侈事儿。旅行给了我们阅读的好时机,尤其当你要穿越大洲大洋,并且随时准备飞机晚点、行程延迟之际。我知道好些个前辈先贤,能在颠簸不定的马车上读大部头的著作,这对我来说有相当的难度。显然,气流平稳的飞机、安静的候机厅、沙滩边的太阳伞之下,以及舒适的宾馆沙发椅,更适合阅读。
便于携带
读物的选择得便于携带。我对书的痴迷远没达到将厚厚一本精装书塞进背包一路不离不弃的程度。最好是轻型纸,大众读物,弄脏弄丢了不心疼。有了kindle这些都不再是问题,接下来就是好看,能满足你捉摸不定的心理需求。我仔细回忆了一下曾经的旅行读物:高阳的“红楼梦断系列”,尽管他写着写着就跑题了,后一本的结尾和前一本的开头离着十万八千里,可好看呀,没到目的地就读完了,心里很有些失落;《糖与香料》,偶然发现的有关连环杀人案的惊悚小说,据说备受争议,类似《沉默的羔羊》,真相就像一根绳子拉着你,由不得你不跟它走;《无声告白》,不仅仅因为其间的悬疑因素,还因为“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冰与火之歌》,乔治·马丁的奇幻小说,畅销书的吸引力自然不用多说;还有《岛》《偷影子的人》之类的温情读物,以及《英华沉浮录》这样的随笔集,极好的文字,每一篇短而有意趣,随意翻到哪页都能读上几篇。
它一定要有趣、有用
好了,再说下去就是开书单了。毛姆大叔说,辛苦劳累了一天之后,他实在没有兴趣去看那些大部头的名著,只想挑一本侦探小说,在温暖的炉火边,消磨一个闲适的夜晚。该大叔对好小说的评价标准之一是:好看。这大约可以概括旅行读物的一大特征。
我真的是俗人,尽管很有“气质”地带了书去旅行,可它一定要有趣、有用,符合此刻的心境。这后一点有些难,心境这东西实在难以捉摸,可能恰恰此刻,我就是想在机舱昏暗的灯光下,“冷傲”地研究一下伍尔芙的《普通读者》,而手边有的只是艾伦·贝内特的《非普通读者》,怎么办?
你能借我吗?
(摘自《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