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屋》中的叙事策略与诗性正义

2016-07-14 13:09楼育萍黎会华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名作欣赏 2016年15期
关键词:德里克印第安印第安人

⊙楼育萍 黎会华[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小说纵横

《圆屋》中的叙事策略与诗性正义

⊙楼育萍黎会华[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摘要:美国作家路易丝·厄德里克的新作《圆屋》探讨了美国印第安人遭受司法不公的社会问题,并揭示了这种不公的历史根源。印第安人之所以无法获取正义是美国一直以来在土地、司法和部落自治权上对印第安人剥削和压制的结果。在小说中,厄德里克把极富政治性的主题嵌入感人的故事中,在运用侦探小说、成长小说和感伤小说这三种叙事模式来凸显印第安保留地正义缺失的同时,润物细无声地对读者大众进行移情,以期望实现一种至高的诗性正义。

关键词:《圆屋》叙事移情诗性正义

《圆屋》(The Round House)是美国印第安裔作家路易丝·厄德里克(Louise Erdrich)创作的第14部小说,该书在2012年斩获了美国国家图书小说奖。厄德里克在新作中描写了印第安人的现代生活,讲述了一个印第安男孩在母亲被人强暴、伤害后,与伙伴们追查凶手,寻求正义的故事。就题材而言,《圆屋》延续了作者一贯描写印第安社区和印第安人生活的传统;但在叙事上,作者放弃了常用的多角度叙事,转而采用单一连贯的印第安男孩视角。作品主题不再含糊隐晦,而是直指美国印第安社区司法不公、正义缺失的问题。厄德里克在《后记》中还刻意强调故事发轫于保留地发生的众多强奸案,小说是对这一事实的回应。

尽管《圆屋》具有明显的政治倾向和批判意味,但却受到了读者和批评家的一致好评,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作者的叙述策略。在《圆屋》中厄德里克有意改变自己的叙事风格,不仅放弃了更具文学性却挑战读者理解力的多角度叙事,而且还杂糅了多种叙事模式来表现主题。《圆屋》像是厄德里克精心制造的一枚糖衣炮弹,她把印第安人对法律不公的控诉裹在大众喜闻乐见的故事里,从而击中大量的读者。厄德里克写作《圆屋》的一大目标是让更多人读到故事,了解印第安人在法律上的困境,扩大部落自治权。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她采用便于读者理解的单一视角和大众易于接受的侦探、成长和感伤小说的叙事模式,在用通俗手法表现深刻主题的同时,于润物细无声中对读者进行移情,以期望实现一种至高的诗性正义。

一、正义的缺失及其历史根源

《圆屋》揭示了美国印第安社会存在的一个严峻问题,即印第安保留地正义的缺失。一直以来印第安保留地犯罪高发,印第安人经常是受害对象,而犯罪者往往逃脱法律制裁,部落政府对此却无能为力。这种正义的缺失有其复杂的渊源,涉及历史上美国与印第安的关系和美国制定的相关政策,事关土地、司法以及部落自治权等一系列问题。

虽然印第安部落如今已被视为美国一部分,从属于美国这个国家或政体,受联邦法律制约,但在建国初,美国并没有把印第安纳入宪法,也没有承认其居民的美国公民身份。在与印第安的关系上,美国继承了英国的做法,把印第安各部落看成是居住在同一土地上的异邦,承认其部落主权。这一点可以从美国宪法中得到证明。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调节外国各邦和美国各州之间及其与印第安部落的商贸”①,把“外国各邦”和“印第安部落”并置表述,表明美国承认了某种形式的印第安主权。在涉及土地、贸易和司法等具体问题时,美国也沿用英国人的惯例,以外交方式通过与土著部落谈判和签订条约来解决。

可见一开始印第安部落和美国是独立平等的关系,但后来美国人却无意与栖居在同一土地上的印第安人平起平坐。且不说他们早期利用自己的语言优势,在订立条约时对土地所有权意识薄弱的印第安人百般欺骗和剥削;在领土扩张和经济发展中,更是赤裸裸动用武力对印第安人进行驱赶,霸占他们的土地,破坏他们的生活方式,致使他们不断迁徙,流离失所,最后被迫迁入保留地。印第安人不得不从与美国白人平起平坐的地位降为“国内依附族群”(domestic dependent nations)。这词出自于19世纪初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之口,他在涉及印第安的几个判决中明确规定了联邦政府和印第安之间的关系。他声明印第安是美国的“国内依附族群”,意指部落是既非独立又非从属的族群,它们有自己的主权和领地,但在某些方面如安全上却依赖于美国的保护。它们的地位不同于独立的国家也不同于美国宪法所覆盖的各州。马歇尔判决在承认了印第安享有自治权的同时确立了州、部落和联邦三者的关系,规定州法不能在部落领地生效,只有联邦政府才有权处理与印第安的关系。虽然马歇尔三部曲后来成为印第安部落自治的司法依据,但是印第安与美国的关系其实已从平等的双方演变成为“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关系②。

这种关系后来又变为“托管”关系。印第安人在经过美国白人的武力驱赶及保留地制度之后,随着土地的丧失,他们的部落自治权名存实亡。他们被赶到土地贫瘠的地区,无法过原来的狩猎生活,生存受到威胁;他们只能依靠美国政府的配给和救济,进而失去了自由、独立和尊严。尽管部落政权仍然存在,却没有实质上的意义。随着越来越多的印第安部落被征服,美国也调整了与其协商的方式,从之前承认主权的缔约方式,转而是上传下达的法令方式,完全把印第安纳入自己的政体。条约方式废除后,“托管”变成美国政府处理与部落关系的主导原则。美国变本加厉地把印第安人当成不能自治的孩子,不断自我赋权,最突出的是剥夺了印第安部落对土地的所有权。1887年美国通过《道斯法案》(Dawes Act)对印第安人的土地进行私有化,剥夺部落对土地和财产的控制权,规定印第安人在由美国政府托管25年后可获得份地。这项法令对部落造成极大冲击,致使部落的权力被架空,土地流失严重,土地属性不一,进而为保留地上的司法问题埋下了祸根。

在剥夺部落土地所有权的同时,美国也不忘剥夺部落的另一自治权——司法权。在美国接管北美大部分土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部落都保有处理保留地发生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案件的权力,不受所在州法律管辖。美国甚至同意印第安部落以自己的方式来处罚罪犯,哪怕案件受害者是美国公民,印第安部落也无须交出当事人,只需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然而伴随着土地所有权的丧失,部落司法权也在削弱。国会于1885年通过《重罪法案》(The Major Crimes Act),法案规定:除五大文明部落之外,凡是保留地发生的重大犯罪,如涉及谋杀、误杀、强奸等七宗罪,无论是否涉及印第安人,均须由联邦地区法院审理③。这个法案的通过“迅速地腐蚀了部落习俗带给部落的社会凝聚力”④。稍后,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诉卡加玛一案(United States v. Kagama,1886)的判决中,进一步支持国会从司法上干预部落事务,认为国会拥有任意干预部落事务的权力。这种任意权力原则(doctrine of plenary power)后来成为美国政府不断侵蚀印第安人自治权的重要依据。1898年国会通过《同化犯罪法》(Assimilative Crime Acts),规定印第安人不仅要服从美国法律,而且须受所在州的法律支配。这种状况即便在1934年旨在恢复部落权力的《印第安重组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颁布后也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美国继续在司法上削弱印第安部落的自治权。如1957年《第280号公共法》(Public Law 280)给予包括加州在内的六个命令州(mandatory states)在保留地全面行使刑事司法权的权利。1978年奥利芬特诉苏夸米希印第安部落(Oliphant v. Suquamish Indian Tribe)的判决还规定部落法庭无权对非印第安人进行刑事惩罚。

印第安保留地内土地属性的复杂性加上印第安部落法庭刑事审判权的有限性使印第安保留地成为犯罪的温床。罪犯得不到惩罚,犯罪更是甚嚣尘上,印第安保留地成为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印第安妇女经常成为受迫害的对象,在美国她们被人强奸的概率是其他非印第安女性的两倍多,施暴者大部分是白人,他们往往无法被绳之以法。《圆屋》的故事就发生在厚重的历史背景中,在土地属性模糊以及印第安法庭权力受制的双重打压下,受害者的冤屈得不到伸张,正义无法实现,最终只能通过暴力手段得以解决。小说对美国印第安法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正义的缺失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揭示,这种揭示丝毫没有说教成分,而是通过印第安人擅长的讲故事的方式来实现。

二、多类别叙事与移情

在《圆屋》中厄德里克讲述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她利用了三种叙事模式,即犯罪、成长和感伤小说的叙事模式,并巧妙地将它们编织在一起,在有效揭示主题的同时,增强了文本的交际功能,让更多读者了解到印第安人一直面临的社会问题和司法困境,唤起同情。

《圆屋》首先是一个犯罪故事。犯罪与惩罚是法律这架天平的两端,法律公正与否就取决于两者的平衡,所以再没有比引入一个犯罪故事来表达正义主题更恰当的了。《圆屋》的故事就围绕保留地发生的一桩强奸案展开。主人公乔的母亲杰拉丁在一个周日下午外出工作时被强奸,罪犯还往她身上泼汽油,企图烧死她。杰拉丁侥幸挣脱魔爪逃回了家,乔和父亲发现后立即把母亲送进医院并报警。医院回来后,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的杰拉丁拒绝说话,对警察们的提问也三缄其口,这给案件侦破带了很大障碍。杰拉丁的不合作有其自己的理由。案发当时,她被蒙住了双眼,没见过犯罪当事人,也不知案发地点。而在印第安保留地,由于土地属性、犯罪性质或犯罪对象等问题,有不同的法律制约。如果不知事发地点,即便抓到了凶手,也无法将其绳之以法。获取正义的希望本就渺茫,所以杰拉丁干脆保持沉默。

面对母亲的不合作,乔和父亲决定自己寻找线索,找出凶手。于是读者就领略到了厄德里克在小说中精心安排的一个又一个线索,如高尔夫球场附近的火柴盒,圆屋中充斥的汽油味,湖里打捞上来的汽油罐,塞在洋娃娃里的一大笔钱等等。它们在不经意间浮出水面,将所有这些线索拼凑在一起,真相就显露出来:罪犯是一个名叫林登的白人,一直和印第安人有过节,这次受老板南达科达州州长的委托,来了结州长与一位印第安女实习生之间的关系。这位实习生已生下孩子,并打算让其入印第安名册,所以才找到人口登记员杰拉丁。林登喜欢这位印第安女孩,但他的告白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于是起了歹念,杀了女孩,强奸了杰拉丁,并拿走了州长给女孩的补偿费。故事环环相扣,情节严丝密合,推理层层递进,带给读者极大的阅读愉悦。罪犯已经找到,如果是一般的犯罪侦探小说,故事就到此为止。但在本书中,找到罪犯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把罪犯绳之以法,也就是要解决案件到底在哪里发生的问题,解决不了,罪犯就无法服罪。狡猾的林登深谙美国关于印第安的法律漏洞,他在犯罪时蒙住了杰拉丁的双眼,让其无法指证发生地点,进而无法对其进行起诉,从而逍遥法外。对此,身为印第安部落法庭法官的父亲也束手无策。但是,13岁的乔咽不下这口气,他不想让伤害母亲、破坏家庭的坏蛋逃脱惩罚,于是有了故事的高潮:乔以暴制暴,用枪私自结果了林登的性命。厄德里克没有遵循犯罪小说的套路利用罪与罚来“体现民主的发展”⑤;相反,她以一个犯罪故事抗衡另一个犯罪故事的方式来揭示社会秩序的混乱,正义的缺失。

《圆屋》中的第二种叙事是成长叙事。熟悉厄德里克作品的读者会发现,在小说中,作者一改常规,放弃了多角度叙事,转而采用了单一叙事,从一个印第安男孩的视角来讲述其成长经历,描绘其从一个天真孩童到世俗成人的蜕变。根据莫得凯·马柯思(Mordecai Marcus)对成长故事的理解:“一个成长故事应揭示出年轻主人公对自我和世界认知经历的一个重要变化,或是自身性格发生的改变,或者两者皆而有之。这种变化必须指引或领导着他走向成人世界。它或包含某种仪式或是没有,但至少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这种变化会对主人公产生持久影响。”⑥《圆屋》正是描述了男主人公乔毫无防备地被推入一系列灾难性事件后对世界认识发生的关键性变化,进而彻底改变了人生。印第安少年乔,出生在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父亲是印第安保留地上部落法庭的法官,母亲是掌管印第安人口登记的专员,夫妻恩爱,生活幸福。乔和小伙伴们整天在保留地上游荡闲逛,无忧无虑。和同龄的孩子一样,他们顽皮叛逆,爱探险,说脏话,讲义气,对性充满好奇,喜欢看当时热播的电视剧。可就在这个母亲被强暴的夏天,乔失落了纯真,在案件侦查和对美国印第安司法问题的认识中成长起来。

乔的成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精神上,乔褪去了幼稚,学会了承担责任和忍受孤独。母亲的意外把乔从无忧无虑的生活中拖了出来,他不再是受父母宠爱的小孩,相反,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和保护母亲的职责。母亲出事后像变了个人,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言不语。乔除了要照顾自己,还要看护母亲,给她送吃送喝,想尽方法让她恢复原样。尽管母亲的现状以及家中沉重的气氛有时让他想逃离,可他还是竭尽所能地照顾她。在知道父亲无法用法律手段惩罚凶手后,他暗下决心要用自己的方式为母亲报仇。为此,他和伙伴卡皮制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先偷走卡皮父亲的枪,再从琳达那里套取林登的消息,然后在高尔夫球场附近蹲守林登,最后终于在卡皮的帮助下如愿以偿射死了林登。所有这些,除了卡皮之外,别人毫不知情。杀死林登之后,他表现得也非常冷静,没有向父母坦白,让其共担罪责,而是选择独自默默承受。射杀林登像是乔的成年礼,使他在学会承担责任和忍受孤独中实现了精神上的成长。乔的成长还体现在政治上。原先他不清楚印第安人和美国白人的区别,对种族歧视和族裔身份意识模糊。因为除了居住在保留地之外,他们的生活看起来和其他美国人没什么两样。但在母亲遭遇不幸后,乔逐步意识到自己的族群差异。例如,当乔的母亲住院时,同在医院的白人病人询问:“难道你们印第安人没有自己的医院?”⑦这种族群意识在案件侦查和对印第安法律文献的梳理中进一步加强。为了破案,乔和父亲一起整理和重读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以前的案件判决。在这过程中,乔意识到了印第安人的边缘身份,美国法律对印第安人的歧视和司法霸权,以及对印第安部落自治权的限制等等。这些都对乔的成长产生了深远影响。从乔的回顾性叙事中,我们可以发现成人后的乔子承父业,投身印第安法律事务,试图改变印第安部落的政治处境。

成长小说是族裔文学中非常兴盛的文类,这不仅因为它是大众读者喜欢的形式,更是因为它是少数族裔作家表达自己思想与文化的利器。不同于欧美传统成长小说,冲突是个人的,旨在达成个人与社会的妥协;族裔成长小说更强调群体,更倾向于把矛盾看成是社会的,因而政治寓意更强。在《圆屋》中乔的经历就是一种族群经历,保留地上任何一位印第安男孩都有可能遇到这种事情,因而作者把矛头直指社会,令读者意识到乔的暴力行为源于美国社会的司法不公,呼唤社会变革。

《圆屋》的最后一种叙事模式是感伤叙事,小说描写了三口之家幸福生活的失落。作者不惜笔墨描写了事件对母亲的毁灭性影响以及对整个家庭的冲击。遭受强奸和直面死亡的经历给母亲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引起了其行为、态度乃至性格的改变。母亲遭遇不幸后,整天以泪洗面,不吃不喝,自我隔绝。她变得沉默寡言,多疑恐惧。一次,乔试图亲近她,却被刮伤了脸。身体恢复后,她心灵的创伤却未弥合。小说描述:在家人的帮助下,母亲终于下楼,愿意尝试以前的生活。一天乔和父亲回家,进屋时,母亲正在厨房做事,因为太过专心没听到父亲的脚步声。出于习惯,父亲像以前一样从背后抱住她。结果,母亲受到了极度的惊吓,打碎了手中的盘子,全身颤抖。如果是往日,母亲即便真的受到惊吓,她也会一笑置之。可这次她却一声不吭,只把手放在伤痕未消的脸上,跨过碎片,默然上楼。看着母亲无助的背影,乔觉得“她跌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孤独的深渊”⑧。

灾难不仅彻底改变了母亲,还影响了整个家庭。案件发生后,父亲变得阴沉严肃,幽默不再;儿子变得愤怒孤独。家庭气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温馨热闹的家,失去了往日的欢乐,时钟不走了,朋友不上门拜访了,家里安静得令人窒息。小说一开始勾勒的三口之家幸福美满的生活就此破碎。母亲是家里的支柱,支柱垮了,家里的生活就不复往日。牛奶馊了没人倒,饭没人做,花园没人打理。母亲把自己隔绝起来,对谁也不理,即便父亲做了许多努力想重新燃起她对生活的热情也于事无补。两人分房睡,原来无话不谈的伉俪,现在几乎成了陌生人;一直享受母亲浓浓爱意的乔,感觉成了弃儿。乔的这段心理独白清楚地揭示了前后家庭生活的反差:“我想尽我所能地回到过去,回到事情发生之前;我想重新踏进香气四溢的厨房,坐在餐桌前妈妈身旁;我想回到她没有抓伤我、父亲也没有对我视而不见的时候;我想听她开怀大笑,笑到鼻子发出嗤嗤声;我想让时间倒流,以便我可以在那个周日阻止她回办公室拿档案。”⑨

作者没用铺张的言语来渲染情感,但前后家庭生活的对比以及母亲的沉默和儿子的内心独白已传达了一种克制的忧伤。熟悉中产阶级幸福生活场景的美国人,阅读到此,肯定会有一种失落和感伤,进而对其原因进行思考。

三、文学想象与诗性正义

作为印第安裔作家,厄德里克秉承了印第安民族一流的“讲故事”天赋。只是在这次讲述中,她摒弃了传统方式,转而借用美国主流读者熟悉的叙事形式。她这么做自有其目的。犯罪、成长和感伤故事这些流行的文类,一来能较好地吸引读者,扩大作品的阅读范围;二来能对读者进行移情,唤起他们的同情。尽管故事主人公是少数族裔,故事发生在印第安保留地,但这三种叙事模式不仅能使读者跨越边界了解印第安人的历史和生活,还能去除种族偏见,反思现有的社会制度,推动司法变革,实现一种至高的诗性正义。

文学的社会作用从古至今都毋庸置疑,只是在理性思想主导的现代,文学的力量一直处在经济与实用主义的阴影里。但正如美国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在其著作《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里所论述的,文学想象与理性并不矛盾,“文学想象是公共理性的一个组成部分”⑩。努斯鲍姆在这部著作中考察了文学想象如何参与公共话语,促进民主,尤其探寻了在法律领域思考故事或叙事文学如何有益于公共推理,有益于正义。她认为,诗性正义是一种最高的正义形式,要实现诗性正义,民主和法律人士尤其是法官必须去阅读文学,特别是小说。因为小说关注普通人的世界并注重个体差异,阅读小说能激发读者的想象力使其理解乃至认同小说中的人物,能使他们更全面地了解人性,对人类的不幸给予同情,进而能有更好的判断视角,实现更公正的社会正义。

《圆屋》正是呼应了努斯鲍姆的这一主张。厄德里克精心构建了三种不同叙事模式,鼓励读者在自我经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自己的生活和经验边界,展开想象,在差异中看到共性,进而消除偏见,打动包括法律人士和公共决策者在内的一般大众读者。首先,她通过犯罪叙事来让我们意识到印第安人同美国其他公民一样需要法律来保障生命和安全。根据批评家雷· B·布朗(Ray B Browne)的观点,族裔犯罪小说利用了犯罪小说的共性,即令读者意识到“犯罪与社会文化身份无多大关联,它更感兴趣的是人的脆弱和发生的可能性。人都是脆弱的,血都是红的。在印第安犯罪小说中,印第安人就像其他所有人,而所有人也像他们。作者试图如我们亲眼所见般呈现它,并通过它消除我们的偏见和负面观点”。⑪其次,她的族裔成长叙事充分利用了传统成长小说对主人公社会化过程的关注,集中描写个人和社会协调的过程,在弱化个人中心意识的同时凸显社会文化冲突。在《圆屋》中我们看到了,在一系列暴力事件之后,乔从天真无邪的小男孩蜕变成对自己族裔身份有清醒认识的印第安青年。乔的成长故事不再是一首个体与社会抗衡的个人主义赞歌,而是族群经历和主流社会双重压抑下的愤怒呐喊。作为一个印第安裔男孩,乔一生都必须“在寻找一种主流与少数族裔之间的平衡”⑫,读者禁不住想象这将给他的成长平添多少困扰和挑战。最后,厄德里克有力地借助了感伤叙事的情感力量和政治性。感伤故事“一方面,它能有效地塑造读者的情绪和情感;另一方面,它能把一些富有政治意义的主题嵌入小说文本中”⑬。厄德里克在这部小说中正是通过描绘一幅幸福家庭被毁的画面,勾起读者的同情心,同时,谴责美国司法制度的不公,并揭示正义无法实现后可能造成的恶果。厄德里克利用多种叙事模式以及丰富文学想象多方位邀请读者站在人物立场进行畅想:假如你是里面的人物,你会怎么样?在种族歧视、部落自治权有限、司法不公的背景下,作为印第安人应该如何保护自我,实现正义?小说通过多重叙事不断地对读者进行移情,使其超越种族界限,摒弃偏见,对故事人物产生怜悯,进而反思美国对印第安政策是否符合印第安人民的利益,司法制度是否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单方面地制定各种政策来决定印第安事务,而这些政策大部分“建立在种族偏见,种族中心主义,压迫部落历史,司法部门不恰当的决定和错误理解的基础上”⑭,印第安人对自己的事情没有发言权。这些政策或法案对印第安人的生存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在本文第一部分对印第安历史和法律的梳理中已有所揭示。印第安部落的这种状况在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后才有所改变,但作为部落自治权一项重要内容的部落刑事司法权却一直没有得到较大改善。《圆屋》中描述的司法漏洞到目前也没有解决,即便是明确发生在印第安领地的非印第安人对印第安妇女的强奸案,由于部落法庭无权处理,联邦法庭又离保留地较远,调查取证困难,也经常不会对罪犯进行起诉。这最终导致了印第安保留地内强奸案高发。如何保障印第安妇女的人身安全,维护部落自治权,厄德里克用感人肺腑的故事邀请读者发挥想象,以此培育公共理性,敦促美国立法者和公共决策人站在印第安人的立场,从更广阔的人性角度去立法决策,摒除偏见,实现最高的诗性正义。

四、结论

在《圆屋》中,厄德里克充分发挥了讲故事的特长,把犯罪、成长以及感伤这些多类别的流行叙事有机融合在一起表现了小说的“正义”主题,给读者极大的心灵震撼,唤起同情。也正是借助于这些流行的叙事以及对印第安人和一般读者大众共同情感的凸显,厄德里克跨越种族界限,督促人们反思现有的社会制度,呼唤一种至高的社会正义。

对印第安题材的大众化表述是厄德里克写作的一大特色。批评家凯瑟琳·莱恩沃特曾言:“厄德里克精心设置多个入口进入文本,她这么做似乎故意要培养一般大众读者,进而向其传授关于美国印第安历史、文化、宇宙观和认识论的具体知识。”⑮厄德里克尽管不是印第安民权运动的激进主义者,但她却一直用自己的方式,以丰富文学创作来促进非印第安人对印第安的了解,为印第安文化发言,捍卫印第安人的权利。作为欧印混血儿,厄德里克不像其他很多族裔作家“受困于两个世界之间(caught between two worlds)”,相反她化被动为主动,变客体为主体,更愿把自己看成是“诱饵”(the catch)⑯。《圆屋》中多类别的流行叙事就是作者精心设置的“诱饵”,它吸引更多的人来了解美国印第安裔所面临的问题,并呼吁社会做出相应的变革。

①U.S.,Constitution,Art.1,Sec. 8,Clause 3.

②Cherokee Nation v. Georgia,30 U.S.(5 Pet.)1(1831).

③U.S. Statutes at Large,23:362.

④Deloria,Vine Jr.,and Clifford M. Lytle.The Nations Within:The Past and Future of American Indian Sovereignty. Austin: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1998,p.5.

⑤⑪Browne,Ray B.Murder On the Reservation:American Indian Crime Fiction. Madis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2004,p.24,p.29.

⑥Marcus,Mordecai.“What is an initiation story?”The Journal of Aesthetics and Art Criticism,19.2(Winter 1960),p.222.

⑦⑧⑨Erdrich,Louise. The Round House. New York:HarperCollins Publishers,2012,p.12,p.68,pp.117-118.

⑩玛莎·努斯鲍姆:《诗性正义——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丁晓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页。

⑫Japtok,Martin.Growing Up Ethnic: Nationalism and the Bildungroman in African American & Jewish American Fiction. Iowa City:University of Iowa Press,2005,p.28.

⑬Ellis,Markman.The Politics of Sensibility: Race,Gender,and Commerce in the Sentimental Novel.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2.

⑭Wilkins,David E. and K. TsianinaLomawaima.Uneven Ground:American Indian Sovereignty and Federal Law. Norman: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2001,p.11.

⑮Rainwater,Catherine.“Louise Erdrich’s Storied Universe”.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Native American Literature.Ed.Joy Porter and Kenneth M. Roemer.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273.

⑯Dorris,Michael,and Louise Erdrich.The Crown of Columbus. New York: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1991,p.124.

作者:楼育萍,文学硕士,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美国族裔文学;黎会华,文学硕士,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美国文学。

编辑:曹晓花E-mail:erbantou2008@163.com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路易丝·厄德里克‘北达科他’系列小说研究”(13YJA752006)的阶段性成果,并受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路易丝·厄德里克的流行叙事:以《圆屋》为例”(FX2013016)的资助

猜你喜欢
德里克印第安印第安人
美国首次统计印第安人寄宿学校死亡人数,但关键问题悬而未决
找找我的茬
找找我的茬
加拿大父亲复刻儿子“胎记”
试论早期美国印第安口头文学的特征
糟糕的作品
印第安人布克
READINGS
Ten Little Indian Boys十个印第安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