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蕙君
女儿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为某某事被别的小朋友赢了而跟自己生气,当时我们也没太在意,还觉得孩子要强是好事,每次都哄她说“下次一定赢过某某”。如今女儿已经二年级了,我们才发现她争强好胜问题的严重性,无论大事小事,她“输”一次全家就都要跟着她“不高兴”好几天!这应该是不正常状态了吧?青岛:高峰
这是一个竞争的年代,很多家长也有意或无意地把“竞争模式”从小植入孩子心中。竞争本身是个中性词,对人具有健康向上的积极作用的就是良性竞争;使人变得自私、狭隘、妒忌、规避、退缩的就是恶性竞争。孩子“输不起”就是恶性竞争的消极影响。
竞争是孩子的本能
儿童心理学家认为:大约在4岁的时候,儿童能够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自我评价,这种评价的依据就是竞争。
研究显示,3岁到3岁半的时候,孩子的竞争意识就日益强大起来,不断地和他人参照、不断地更改“参照系数”——评判标准、不断地用比较来评价别人和自己。孩子的竞争有时显得赤裸裸的,甚至有点“残酷”,但是这个年纪的竞争是本能的,也是不可或缺的。对于孩子来说,大大小小的事情——包括游戏、吃喝拉撒——只有成或败、赢或输、领先或者落后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父母需要给予一定的鼓励,或者予以疏导——你虽然在幼儿园跑步很慢,但是你的手工做的特别漂亮。
“排他性竞争”不适合孩子
电视台要来幼儿园给孩子们拍摄一段录像,老师、孩子和家长知道了都很高兴。摄制组来了以后,发现为了取得较好的视听效果,不能让所有孩子都参加,没想到,第二天就有家长来园告状:“老师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原来是没上节目的个别孩子回家后就不吃饭,发脾气,哭诉:“某某还没有我表现好呢,为什么她上电视我不能上电视?”“老师偏心,喜欢某某,不喜欢我。”家长知道后不但没有正面引导孩子,而且还把老师告到园长那里,弄得园长和老师都很被动。
成人职场上的游戏规则是一种“排他性竞争”,但孩子们生活在“太平天国”中,他们之间并没有根本性的利益冲突,并不是非得争出个你输我赢的结局不可。对孩子实施“排他性竞争”教育,会使孩子对人对事缺乏理解、宽容和大度,而且很容易因一件小事就挫败了自尊和自信。
让孩子在竞争中学会合作
“竞争”并不是我们培养孩子的目的,“赢”更不是孩子生存的意义所在,如果一个人的幸福感是建立在打败同类的基础上,那他注定是孤独的。孤独的人怎么可能有幸福可言呢?家长要培养孩子在竞争中合作。惟有竞争没有合作只能造成孤立,带来同学关系的紧张,给自己平添许多烦恼,对生活和事业都非常不利。
儿童期的发展目标首先是如何成为一个人,发展儿童个体基本的行为能力,会听、视、说、行、思;然后才是与他人交往和融入群体,提高孩子心智化能力,以沟通为基础建立互利、互赢的人际合作才是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