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执法论坛2015年1.1月份会议中ECH确定了其2016年及2017年的试点项目。
2016年ECH执法的试点项目将关注网售化学品旨在确保网上销售的单品物质和混合品能够满足法律规定(如:须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2017年则针对RECH法规中物品单体组成的相关规定将依照欧洲法院2015年9月10日案例C-106/14的裁决结果进行协调执法以确保生产商、进口商等能够履行RECH法规rticle7(2)和rticle3.3所述义务。
本次会议对第五次RECH协调执法项目范围也做了明确将在2017年针对扩展的安全数据表、显现事态、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条件进行执法此举会涉及整个供应链包括第一级供应商(如:制造商或进口商)、供应链参与者(如:分销商)和实际用户(如:加工者或终端用户)。
2015年9月10日欧洲法院裁决高关注度物质(SVHC)的认定依据是完整物品中单体物质的检测结果。由此ECH计划更新物品物质成分指南(尚未完成)。2017年试点项目执法将给欧洲法院裁决结果的实施予以有力保障。
物品试验的判定标准已有别于过去旨在做产品欧盟市场销售的公司应尽快调整以适应新的测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