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大 熊 妍 (武汉音乐学院舞蹈系 430060)
跳丧舞《比兹卡·卜呲》的舞台创作研究
李 大 熊 妍 (武汉音乐学院舞蹈系 430060)
新世纪文化的交融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焦点的扩大,对于我国民间舞蹈而言,传承与发展则愈是一对难以回避的关系,在现今民间舞蹈舞台化创作的过程中,“土生土长”与“舞台升华”、“民俗表现”与“雅化创作”等成为了正面交锋的看点。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作品实例——展现土家族跳丧舞的男子群舞《比兹卡·卜呲》的整体创作剖析,以土家族跳丧舞的传统文化内涵为依托,对该作品在面对传统舞蹈创作表演时的编创处理以及核心精神把握等方面进一步探究,以小见大,反思当下的民间舞蹈舞台化创作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会发现,面对土家族跳丧舞这样的具有一定特殊时空性与精神性的民间传统,在编创乃至舞台表演中如何汲取其自身所具有的对生命的文化身体解读,远远胜过其地域风格下的肢体动律,这也是民间舞蹈创作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与思考的——民间舞蹈艺术必须与民族本土文化共同根植于心,这便是意义所在:对于民间舞蹈的创作乃至表演本质就在于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沉淀。
土家族;跳丧舞;《比兹卡·卜呲》;民间舞蹈;舞台化创作
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院级科研项目跳丧舞《比兹卡·卜呲》的舞台语汇探究的成果,项目编号:YJKT201503。
《比兹卡·卜呲》是一个以土家族民间盛行的祭祀歌舞为载体改编的男子群舞,在首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中,由湖北省民族歌舞团选送,最终以高盎的精神状态捧获铜奖。在此次展演当中,《比兹卡·卜呲》是土家族唯一进入决赛的作品,也是湖北省民族歌舞团建团50多年来首次荣获等级奖,创造了历史。细细剖析这样一个从民间走向舞台的作品,会发现些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1.《比兹卡·卜呲》的创作源由
作品《比兹卡·卜呲》的编创是以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的“撒叶儿荷”为创作元素,以展现土家族独具的民族性格与气魄。所谓“比兹卡”,是土家族的自称,“卜呲”意为“精神、灵魂”,作品以二者结合为名,旨在表现的是土家族的灵魂与生命精神。舞蹈的元素核心——“撒叶儿嗬”是土家族在举行丧事活动时由男子跳的一种民间歌舞形式,俗称“跳丧舞”,这种丧葬民俗舞蹈是土家族民俗舞蹈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比兹卡·卜呲》的创作动机
丧葬仪式中的“撒叶儿嗬”既是为死者亲友而跳,更是为死者而跳。在土家人的生命意识中,灵魂不灭生命不息,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生,因而在土家人的习俗里面老人去世也称“白喜事”。对于体弱多病的老人而言,死亡是一种幸福,是对人生苦难的解脱,是获得“新生”的必由之路1。这是一个民族对于生死的认识与感悟,展现出了土家族在载歌载舞中流露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作品《比兹卡·卜呲》的创作动机正在于此,通过21名精神昂扬的男子在舞台上向众人展示恩施400万土苗儿女的民族精神,向众人跳出土家族的民族性格,向众人传达一种对于生命与人生的豁达之态。
3.《比兹卡·卜呲》的创作形式
俗云“男人跳丧,越跳越旺”,在土家族成员的意识中,跳丧舞是由男子进行的,属于历史悠久的土家族祭祀活动,虽然歌舞欢庆,但也不失内在约定俗成的程式。作品《比兹卡·卜呲》选择男子群舞的表现形式,以严谨的态度对所要表现的跳丧舞以尊重与保护。在服饰与音乐上分别以土家族“包头”传统民族服饰与传统特色音乐艺术化还原,这两个方面是最容易直接实现的,也是无可厚非的。纵观整个舞蹈作品,将“撒叶儿嗬”搬上舞台,无疑会因为不同的时空环境而有所限制,面对这样的民间舞蹈舞台化常见的困境,编导巧妙的以舞蹈最独具的身体语言为隐喻性载体,将跳丧舞的精神内涵的原貌尽显于大众。将“圆形”空间调度的交替运用灵活,已不再是单纯的形式构图,而是更加寓意出跳丧舞整个仪式流程中从“举族哀痛——安抚死者——歌颂祖先——男欢女爱——怀胎孕育——族群兴旺——跳丧跳喜合一,举族欢喜”的最终欢快环形循环的状态,也是对生命轮回不息的祈祷。
由湖北省民族歌舞团选送的男子群舞《比兹卡·卜呲》在将土家族跳丧舞搬上舞台的过程中,并不甘于对现有的“动作素材”反复循环使用,而是积极深入探究土家族的文化历史以及民族精神内涵,建构与土家族神形相融的身体语言,用舞蹈作品将民族最原始的生命灵动展现给大众,为我们民间舞蹈舞台化的创作乃至民间舞蹈文化的传承发展影射出了更多的反思与探究。
1.从民间走向舞台的时空转化
在剖析作品《比兹卡·卜呲》与土家族跳丧舞的千丝万缕联系的过程中,不难发现,面对许多民间的传统仪式,严谨说,是有一定的时空限定的,并不适用于所有环境与空间,同时,它们也可能会有特殊的代表意义,大众也会从表象理解产生一定的排斥,如果不提及创作,那么我们工作者可以直接深入采风,完整的记录与传承,若希望能够走向舞台,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去编排才不失传统,而又与舞台表演特定的时空相契合?其实,《比兹卡·卜呲》这一作品就做了一个异时空转化的创作尝试,因为跳丧舞不比其他欢庆舞蹈,时空要求很确定,那么面对这样具有仪式化的民间传统,显然无法客观搬上大多数欣赏类的舞台,而编导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挖掘所选原型的历史文化与精神观念,用有形的身体语言去阐释原型无形的民族性格与人生观念,如此一来,创作则不受异时空的影响,反而可以将民族内在的精神信仰细腻展现。这对于民间舞创作来说是一种启示与反思。
2.从民间走向舞台的身体转化
民间田野与剧场舞台,一个是自由歌舞,一个是“捆绑”表演,集聚聚光灯的高台。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与空间,当要呈现同一民间舞蹈之时,考虑的因素不尽相同,在民间就是最淳朴最直接的仪式或者欢庆,自然自由,而在舞台则要考虑舞台化的基本原则条框,规范第一。如此,便提出了一个从民间走向舞台的创作过程中身体的转化问题。所谓身体,相比于肢体是对舞蹈语言更加准确的载体定位。创作过程中的身体转化则是需要我们舞蹈工作者深入当地,寻找当地人的身体感受,身体是用脑去引导心的。因此,在此所提到的“身体转化”把握恰当的话,形成的就是身体语言,若把握不当,则仅是形似的肢体动作。而在真正的创作过程中,需要去更多考虑的则是看似无形的身体感受与心灵意识。面对当下繁杂的社会,缺失的正是民间淳朴自然的泥土气息,切忌再用城市的身体去”陶醉“的演绎民间的文化,不是民间舞蹈传承与发展的真谛,也不是大众所真正需要的。
注释:
1.杜邦云.“撒尔嗬”及其民族伦理意蕴.[J].理论界,2009(1):163-164.
[1]田发刚,谭笑.鄂西湘鄂土家族传统文化概观[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98.
[2]潘光旦.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潘光旦民族研究文集[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5.
[3]彭英明.土家族文化通志新编[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