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明
(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50076)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招标工作的探讨
李东明
(哈尔滨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50076)
建筑工程招标制度在我国实行已有几十年的时间,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招标能够选择优秀的施工企业,有利于降低成工程成本,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这就需要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工作,针对建筑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建筑工程招标管理的水平。
建筑工程;招标;问题;对策
招标制度是当前较为成熟的工程承包方式,通过招标能够选择优秀的承包商,有效的保证工程的质量,而且使承包商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有利于承包高自身技能和实力的提升。但在当前投标工作中,由于法制及相关机制还不完善,这使招标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需要加强招标工作的管理,加快推动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为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1.1 招标相关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且各竞争者之间在硬件上差距不大,这也使在招标操作流程中存在着十分微妙的关系。目前关于建筑工程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细节方面的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再加之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监管不到位,这就给建筑工程招标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较大的难度。部分参与招标的企业存在着钻法律空子及暗箱操作的行为,这对建筑市场招标秩序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1.2 地方行政干预现象严重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招标活动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开展过程中地方行政干预现象较为常见。而且地方行政干预还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如在预审、评价歀及招标过程中都能够看到行政干预的身影。特别是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送招标办审查过程中,地方主管部门基于利益考虑,往往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和能力不重视,导致招标失去公正性,从而导致建筑市场秩序更为混乱。
1.3 存在虚假招标现象
部分招标单位只是打着招标活动的幌子,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私底下早就与投标人或是代理招标机构协调好,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还存在着一家施工企业招标,另外几家施工企业陪标的现象,以此来干扰招标单位的判断能力,从中获取最大的利益。部分招标单位往往由于特殊原因对于计划投标的施工企业较为排斥,因此在实际招标活动中会设置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影响招标的公平和公正,不仅不利于保证工程的质量,而且对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也具有不利影响。
2.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
在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转型阶段,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而且法律法规在落实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对其细化,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尽量克服法律法规滞后的问题。在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工作中,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招标管理水平。因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邀请招标单位与定标自检的矛盾。实践中应同时公开一致推荐的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人,从中确定具体的中标人,以免部分单位钻空子,规避招标或搞形式主义。
(2)公开招标范围界定。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公开招标的范围进行明确。只要涉及到国有资金投资控股、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以免出现模棱两可、犹豫不决的现象。
(3)妥善处理招标与成本节约的关系。
(4)其他关于建筑工程招标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尤其是表述不一时,应当以科学、合理为标准,查缺补漏。
2.2 减少行政对招标的干预
行政干预在招标活动的进行过程中是最大的不安定因素,需要减少行政对招标的影响。行政部门需要遵循不违法干涉的原则,让招标单位拟定的细则顺利通过。为了达到目的,采取的对策有,加大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力度,让行政部门有所顾忌,不过度的干涉招标活动。确立备案制度,对投标人资格预审以及评分细则进行备案,让监管部门调查违法乱纪行为有资料可以查询。这样可以增加招标单位的自主选择性,选出最适合最优秀的施工单位来进行项目的建设。通过这样公平公正的竞争,施工企业获得应得的施工项目,增加自身的影响力,扩大在市场上的份额,努力实现本企业的长久发展。
2.3 完善招标制度
通过进一步完善招标制度,能够有效规范招标过程,减少或是避免招标过程中违规和违法行为,能够有效的避免招标过程中不正常竞争行为。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虽然招标法律内容较为完善,但相应的法律和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完整的招标法规体系,增加对违法行业的处罚力度。建立统一的招标监管制度,对全国范围内的招标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招标单位需要将招标信息进行全国公示,有效的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通守法律对招标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明确化,量化惩罚手段,保证招标活动的规范性。
2.4 合理编制标底,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标底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具体实时,这对有效防范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实践中,若建筑工程需编制标底,则业主需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编制;在此过程中,应当认真做好标底保密工作,以免因投标人事先获知而采取串标或者围标行为。招标控制价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缩短招标控制价公布、开标时间间隔,避免投标人出现严重串标现象。因此,建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不平衡报价问题,招标过程中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要求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其实际情况为基础,对单价、总价进行确定,从而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加强招标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创新招标管理模式,从而更好的实现对建筑市场招标秩序的维护,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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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