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遗”申请中丢失的个性
——以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为例

2016-07-12 06:51任中华广西大学530004
大众文艺 2016年10期
关键词:差异性非遗少数民族

任中华 (广西大学 530004)



在“非遗”申请中丢失的个性
——以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为例

任中华(广西大学530004)

摘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明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不可磨灭的价值,但伴随着时代的变迁,民族的融合,少数民族的个性正在逐渐的消失,申遗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也磨灭了很多差异性,在申遗的道路上,如何保存这种少数民族的个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少数民族;申遗;差异性

我国地域广阔,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散落着56个民族,而大多数的少数民族居住在贫瘠的高原或边远的山区里,其中我国的西南地区就居住了大量的少数民族。在这里,由于地形地貌特征的复杂性,直接的又造成了不同民族之间巨大的差异性,甚至是同一民族之间也存在着不同的差异性。正是这些差异性,使一个民族中最原始且共同的生活习俗会伴随着这些改变而有了些许不同,而这些不同之处在千百年间又演化成为每个小区域群体中的独有特点。

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的一种具体的审美艺术形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从古到今,在我国历史上出现过三次大的人口迁移,每一次人口迁移都带来了民族的大融合,这些大融合也从方方面面的改变着每一个民族所固有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战争更是可能会使一个民族的命运走到尽头,而在战争中存活下来的人们,所固有的生活习俗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综合国力有了巨大提升、交通建设也有很大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这些诸多因素共同影响了新的民族大融合,在这种趋势下,民族间的个性,甚至民族内小区域间的个性正逐渐在减弱或消亡。

在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个公约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各国对本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从我个人观点来看,尤其在2005年韩国将端午节成功申遗之后,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我国对于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近十年来,我国在申遗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很多的传统、民俗、工艺都作为”非遗”项目得到了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然而我想说的是,这种保护从大的方面来说是有利于传统的保留。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时候我们甚至有一点为了申遗而去申遗,却淡忘和模糊了申遗的意义与目的。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对独立性,虽然经济对文化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文化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并不是同时进行的。在热闹喧嚣的大众文化狂欢面前,我们常常感到民族血液中蕴藏的文化延续能力正在消失,我们正在失去对民族人文传统的历史记忆。外来文化的渗透以及我们民族特有文化习俗的占有,使得我们逐步意识到文化建设以及非物质文化申遗的重要性,尽管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毋庸置疑,但在某些方面却又体现着不足。因为,对待文化遗产我们切忌任性,文化归根到底,最重要的依旧是在传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真正意义上的保护,而不是一味强调措施上“申遗”的施行,因此,“重申请,轻保护”的观念要不得。申遗的目的是对文化遗产进行传承与保护,当然这也是申遗的核心理念所在。只有做到保护,文化的价值才能真正实现,从而真正造福于人类。此外,前面我们讲过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以及同一民族之间的差异性问题。那么问题就出在这里,既然民族中有这么大的差异,那么我们的申遗项目是否兼具了这些差异性呢?或许有一些有,但更多的是没有兼顾这些差异性。那么如果没有兼具这些差异性,那么我们申遗的标准又是什么呢?或许是根据一个较大地域的习俗来申报的,那么那些小地域的个性就将被抹掉。举个实例,同样是傩文化,毛南族的传统跟傜族的传统肯定是有着很大差异的,但傩文化最终申遗的时候被定为了毛南族的标准,那么最终得以保留的也必然是毛南族的传统,而随着民族融合的进一步发展,或许傜族的傩文化就将逐渐消失,也就是说,同样是经历了千百年沉淀下的东西可,一个在申遗之后得到了较好的保存,另一个却就要在历史的长河中渐渐地消失并不复存在了。因此,从这个方面而言,人们只看到了非遗的一个呈现,而重视蕴藏在非遗文化和技艺背后的东西才是对非遗真正的传播和保护,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不仅对于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展现世界文化多样性具有独特的作用,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因此,在申遗的过程当中某个区域的文化的个性的流失于我们而言、于民族而言、于世界而言,不得不说是一种在人们固有的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思想指示下的片面化的事物,是在一种畸形状态下延续的早产儿,正是由于不同事物之间不同的文化个性才组成了我们这个独特的世界,因此,个性得到保护刻不容缓,都说文化是体现一个民族亲和力等其他因素的重要的衡量指标,试问,一个丢失了自己文化的个性的民族,于他们的精神世界又有什么意义可言?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深思。

当然,申遗也可能是包容了各个地区的共性,而不是以一个较大区域作为标准。但这种共性也必然在很大程度上损失掉每个不同区域的个性,因为申遗所得到的结果跟每个小地域又都不同。也就是说,对于每个小区域都要放弃千百年形成的习惯,而这种不是他们各种所独有的形式,他们是否还会继续坚守没有那么牢固的传统呢?千百年延续下来的精神寄托是否只是因为个性的丢失就付诸流水?当地的文化特色是否会就此灭亡或将不复存在?答案我不敢肯定,只有时间能给我们答案。在当前,尤其是在少数民族中,青少年沿袭自己民族中国特有的风俗习惯的已经很少了,只有七八十岁的老人还在坚守着自己民族的传统跟习俗。举个简单的例子,今年我已经是第二次去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去观看分龙会了,给我感触最深的不是那些传统的民歌、民舞、民俗还得以保留,而是在传承这些传统的人们中,基本都是一群顺耳、知天命年纪的爷爷、奶奶辈的人在唱、在跳。我作为一个求知者上前去询问他们表演的内容的意义的时候,他们只能很简单的叙述故事名字,而不知道其表达的含义。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触动,我们的"非遗"之路将何去何从。中国文化复兴之路还有多远?

申遗固然会对我们的很多传统有保护跟传承作用,但如果不能很好的处理申遗过程中的个性问题,那么最终申请下来的将不会是最初的模样了。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护与继承,但是文化个性的流失对民族而言、对中国而言注定是一场悲剧,是被时代泯灭的消失在现代工业化社会生活中的牺牲品。与此同时,尽管人们对文化的重视程度还在提升,少数民族的传统还将会进一步获得保护,但申遗始终不能等同于我们对文化精神真正意义上的传承,申遗的道路上却是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在这方面进行真正有内涵、有意义的深思,而不是只是做一个文化申遗的巨人,文化个性保护的矮子。对此,我们不做历史文化的旁观者,而是积极在申遗之前做到对文化深厚底蕴的保护,这是生而为人的重要指南与航向标,我相信,在积极处理文化申遗与文化个性保护的关系上我们最终会想到一个行之有效的合理的方法,让我们共同期许这一天的到来,不再为了文化个性的遗失而感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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