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室召开宪法宣誓工作协调会
侠剑田/影摄
2015年1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组织实施好宪法宣誓活动,12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室召开了全市人大系统宪法宣誓工作协调会。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相关人员共2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室负责同志对《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作了说明,通报了有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宣誓仪式组织中一些具体问题的情况。与会人员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会议结束后,人事任免工作室向各单位下发了统一制作的宣誓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和宣誓台图样。
(王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