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民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广东 汕头 515063)
论汕头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
——关于开埠文化历史建筑的“保育”与“活化”探讨
陈志民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广东汕头515063)
摘要:从城市文化角度进入,针对汕头市老街区开埠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及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文物的“保育”与“活化”理念展开探讨,阐明保持城市历史“文脉”延续的重要性。应切实采取科学的规划和措施,加大力度打造好汕头市小公园文化老街区,寻求老街区建筑“保育”与“活化”相结合的最佳方式,决策者一定要抛弃“不良政绩观”,坚守“修旧如旧”底线,才能重现“百载商埠”魅力,使其成为汕头市最具特色的文化名片,实现双赢。
关键词:开埠历史;文脉;保育;活化;汕头
每一个城市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中都有不同的文化风貌,它反映的是历史足迹,体现的是文化传统延续,同时它也是社会发展进程的缩影。城市文化是在不断适应各种环境变化的过程中衍生出来的不同地域、不同特色的聚居文化,它由人的生活行为模式和城市建筑形态所共同构成。
每个地域城市都有不同的表现特征。尊重文化,就是要弄清城市历史发展延续的“文脉”,把握特定环境下的本土特点,寻求发展客观规律,重视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利用,从而创造出适合于当地人文的城市文化生态。保护好祖辈留给我们的“活体”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文明进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它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是否具有文化底蕴的重要标尺。
城市景观可以反映城市特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展现出城市的气质和个性,同时也从另一侧面体现出市民的精神素质。每个城市都有各自不同的历史发展背景,在整体规划建设中,应充分注重本土文化的体现,保留城市发展过程的重要印记,突出城市自身的形象,彰显个性。因此,城市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形成的街区与地标性建筑,都是一个城市最精彩的形象概括。
尤其在今天,城市个性退化速度快得惊人,城市建筑与景观相互模仿普遍存在,有不少城市正在失去自身的特点。不可否认,城市景观类同化、同质化的趋势正在迅速地吞蚀城市的肌体。中国很多极有特色城市的历史文化遗迹,在岁月的风吹雨打中,因决策者的盲目与武断,逐渐被无情之手把它们从我们的记忆中抹去。城市建设模式变得千篇一律,失去了原有的地域特色和文化特征,这一城市发展趋同化的趋势非常值得我们警戒。
历史和传统塑造了城市的形象和个性,也塑造了城市的人文生态。汕头在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与发展环境中,形成了自身的城市文化特色——开埠文化。汕头被形容为“百载商埠”,它是在特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它也是中国近现代发展史中一个最具备地域性、典型性城市文化的代表。每一个城市的兴起,历史的延续最重要的烙印是它的城市格局与各个时期不同的地标建筑,如同“串珠”般形成了它的历史文脉。
但在汕头市的规划发展进程中,我们却屡屡犯错。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泱泱文明古国,有五千年文明历史,汕头市小公园一带建筑才百年左右,算不上有什么文物价值,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认识。文物的文化历史价值,并非完全是由年代长短所决定的,而在于它的代表性与典型性。翻开中国历史,两千多年来,它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但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开放通商口岸,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这段历史虽然只有一百多年,看似短暂,但它在中国历史长河中,恰恰是产生翻天覆地变化、社会型态结构被改变得最为彻底的转型期。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节点,中国近代一百多年的发展史,是以国门打开、现代城市兴起、开放并走向海洋为标志的,代表旧中国一只脚已迈进入了现代社会。
1860年签订《天津条约》时确定设立的潮海关,为什么最后选址设在“沙汕头”这么个小渔村?汕头本身占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不言而喻。难怪恩格斯1858年在《俄罗斯在远东的成功》一文中会非常肯定的指出:“汕头是远东唯一具有商业意义的港口”。恩格斯的断言比《天津条约》的签订还早了两年。汕头开埠后经济的迅速崛起与发展,使“沙汕头”这么个小渔村很快成长为粤东的经济文化与政治中心。汕头市貌与规模虽远远不能与开埠的上海、天津、广州这些大城市相提并论,但在中国开埠的中小城市中却很有代表性与典型性。以汕头市小公园“四永-升平”中心放射状城市规划格局十分独特,被称“小巴黎”,而这个“小巴黎”却基本上由本土华商所建,罕见外国资本的介入,但建筑风貌却集合了众多欧式建筑,甚至揉合了东南亚特色的建筑风格,这在所有的开埠城市中极为罕见。例如小公园百货大楼就是由南生公司的老板李柏恒所建(图1)。老汕头的城市空间格局与建筑风貌,见证了汕头“百载商埠”的形成,以汕头市小公园为中心的老街区与建筑群,就像一面镜子,形象地照录了中国近现代发展历程,成为历史的缩影。因此,对它实施保护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特殊的历史意义。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我们过去对为什么要保护小公园老街区建筑,对它存在的历史价值重要性认识模糊,加上政府保护扶持力度不足,定位决策的失误,所以失去了保育的最佳机遇,现存老城区已是千疮百孔,面目全非,给后续的保护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过去甚至有一种认识误区,认为这些建筑历史并不长,文物保护价值不大,危房较多,保护起来资金缺口大,盲目让开发商简单地整片给予拆除进行开发,导致小公园附近一部分老街区以及其它一些具有文化历史价值的标志性建筑被破坏或拆毁。更有甚者,例如1930年建成的汕头市市政厅大楼(图2),它不但建筑独特优美、宏伟典雅,还见证了汕头现代史上政治翻天覆地的变化,曾是文物保护单位,无论是在民国时期的国民政府,或特殊的日伪年代,特别是解放后,均是粤东政府机关办公所在地,具备了文化与政治的双重历史价值,却被指令为危房遭强行拆毁,令人痛惜!这些均源于某些领导者对文化历史认识不足甚至无知,缺乏科学的历史发展观所致。
图1 小公园鸟瞰图注:后为百货大楼,前为小公园亭。摄于上世纪90年代。蔡海松摄
图2 1930年建成的汕头市市政厅大楼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中国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由于盲目追求现代化与形象工程政绩,对蕴涵有文化历史艺术价值的老建筑轻率的、灭绝式的破坏毁灭比比皆是。特别是当它转变为行政权力手段,在某种高调的理论支配下,它的破坏力更可谓是摧枯拉朽。我们有多少精美绝伦和有历史意义的建筑,在地方行政首长大笔一抹,变为“危房”永远地消失了!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著名作家、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先生在2012年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针对当下全国令人忧心的“建设性的破坏”状况一针见血地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推倒具有文物价值的城市建筑,并美其名曰‘维修性拆除’。”“有些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为了所谓的城市形象,还有开发商和银行的利益,对文化是漠视、不屑的态度。”“针对城市历史遗产的所谓维修性拆除,是为破坏找借口。……在利益驱动下的不良政绩观,正在让文化变味儿。”[1]冯骥才先生的告诫和担忧,值得我们深刻反省和警惕。
如何保护城市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近期关于“保育”与“活化”的探讨成为热点,这两个关键词的概念均源于香港政府对于文物建筑保护与再利用的决策理念。
回顾过去香港的发展,同样走过以物质和经济因素作为优先考虑的历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香港市民开始关注生活物质以外的更多追求,如城市景观的美感、历史文化气息的彰显与城市文脉的延续等。为回应市民对文物保育越来越强烈的关注及诉求,香港特区政府于2007年确定了新的文物保育政策,特区政府发展局于2008年4月成立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其中集合了文物、建筑、城市规划、财政决算等各方面专家,负责统筹及推动香港文物的“保育”与“活化”工作。如何将历史建筑在有计划进行保护的同时,进行活化再利用,为历史建筑注入新生命,让市民大众可受惠共享,是香港近年来推行文化建设的一系列相关重要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
汕头与香港发展历史有相类似的特点,都是从一个小渔村成长起来的城市。由于历史、文化、政治背景等不同原因,香港对于文物建筑保护的认识与采取的措施与大陆存在不少的差异,在城市建筑文物保育方面肯定会有一些不同的地方,不可能完全照搬。但正是这种差异,针对城市文物的保护,为我们提供了从不同角度思考的视角,香港成功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汕头与香港相比,汕头的文化资源甚至要比香港丰厚得多。尽管小公园一带老街区遭到了严重破坏,仍存在着相对完整的片区和较丰富的文化遗存。香港的历史建筑如同散珠,而汕头则是既有点又有片,如何做到点与片有机结合,将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建筑先“保育”后“活化”,重点是要将老街区历史建筑的“保育”与“活化”都视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以改善社区环境、照顾当地居民的利益,保持城市历史发展的“文脉”为目标,最终达到可持续发展。
针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实施保育,“保”与“育”是有区别的:“保”,重在捍卫它的生存;“育”,重在延续其生命,通俗的说法就是如何使它“延年益寿”。当然保护是最重要的第一步,但保护只是被动的行为,如何在保护下来后发挥它的社会功能?这显然比单纯的保护更重要,也更复杂,但发展与保育并不矛盾。过去我们简单地强调文物保护,但若一味过分抬高保护的门槛,反而给老城区文化街区保护造成了瓶颈。最终导致仅保留了若干有政治纪念意义的旧建筑,致使一大批有城市文化个性的建筑,在没有受到任何制约的情况下被轻率拆除,城市的面貌也因此被肢解得支离破碎。所以,为满足现代发展需要,老街区保护要重视保持它形成历史的骨骼及肌理的完整度,复原时代风貌,在加大力度“保育”的同时,应考虑“活化”其功能,才能再生并发挥建筑固有的价值。
汕头市小公园老街区制定保护改造规划,在“保育”与“活化”有关建筑物之前,应充分了解历史、尊重历史,应事先广泛咨询老市民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建议。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人,完全应该拥有知情权,让他们参与并出谋献策,政府部门进行决策时也可减少失误。建议将文物保护列入公民教育范畴,让政府与民间团体合办活动,加强公众认知度。例如以“汕头市装饰设计协会”专业设计者为主体发起成立的“汕头市文化老街区保护志愿者联盟”,就为捍卫汕头市文化老街区“文脉”的延续做了不少的努力。它从另一侧面,充分体现了汕头市民对这片家园的挚爱和公民意识的高度自觉。
汕头市的文物保护应以国家已订立的相关法律为依据,制订相关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为文保提供清晰引领和方向。宜参照香港有关做法,成立专门的文化保育机构,有职有权。同时应以本土专家为主导,设立“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老城区改造设计与维修承建单位应在文化学者、文物保护专家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来完善汕头市文物建筑“保育”与“活化”计划。
一个城市的施政决策者,必须充分尊重市民对世代居住的城市培植起来深厚的依恋情结,更不能为了个人的“政绩”,轻率粗暴地为市民作抉择。情感记忆本身体现的不但是“怀旧”,还是人文的延续,它是人类情感活动最不能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些曾经辉煌的老建筑、罗马式浮雕、花饰斑驳的老窗、能遮风避雨的骑楼、小公园亭、百货大楼……飘香小吃店的各式小吃、老妈宫的粽球……,承载的不但是汕头人生活的片断,而且是心中扯不断、理还乱的情感。一个城市如果不能留住美好的记忆,无情地扫尽历史沧桑的足迹,那么它注定是一个无根之城,也是一个浅薄之城、浮躁之城。这样的城市是让世人瞧不起的城市,也是毫无魅力的城市。小心翼翼地对她进行呵护,抚平她的伤痕,还她美丽的容颜,留给我们子孙后代一笔最可宝贵的财富。
但是要将汕头现存历史遗存所有老建筑、老街区全盘原封不动实施保护,或将它全部开发在目前明显是不现实的。重要的是挖掘历史亮点,保护好那些具有时代意义和承载情感记忆的典型建筑。至于那些破败杂乱没有保护价值的危房则应予坚决拆除,在设计上应吸纳原有老街区优秀建筑的文化元素进行重建重组,反而有利于强化街区建筑的整体风格。或在规划中干脆将其腾出作为公共活动空间,改善老街区的社区功能,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求,反而能使街区在文化整体感上得到提升。
老建筑物保护下来后,有必要考虑进行功能转化并加以“活化”利用,虽然用途或许和原来不同,但建筑物可以继续发挥效用,其中很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元素也可以保护下来。一些可以开发为专题博物馆,如现在的开埠文化陈列馆就是较为成功的例子。原有建筑的功能如果它仍能与现代需求相协调,应给予考虑复原其使用功能,例如百货大楼与汕头大厦,使它成为文化与商业有机结合的“新景点”。让公众在商业活动、游览或参与互动时,通过这些元素知道城市与这些建筑物原来的历史。文物“保育”要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城市环境的过程中实现双赢,因此,寻找“保育”与“活化”之间的平衡,是实现保护与发展并举最合适的途径。
具有历史文化文物价值的建筑修复,一定要遵循“修旧如旧”的保育方法,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守的一条底线,任何理由的简单复制和克隆都是不允许的,切忌滥用现代建筑装修方式,阉割老的传统式样,采用现代材料代替过去的材质,任意改变它的时代风貌。那种随意的、毫无节制的发挥,“整旧如新”或是到异地“克隆”,只能制造出众多的假古董、假文物,使原有建筑变得面目全非,不仅“魂”丢了,而且将失去历史赋予的气韵和文物价值。因此,如何做到“修旧如旧”,应通过现代先进的技术对老建筑外部装饰立面进行固化与适当的维护修复,对内部结构进行强筋壮骨,整修或重建予以复原。第一,可以保持时代风貌,既能保留建筑肌肤,又能体现城市文脉;第二,可以做到与时俱进、活化功能、魅力再现,更能使它成为城市新地标和最佳的文化旅游资源。
小心翼翼地保护好祖辈留给我们精彩的“活体”文化,它不是几行苍白的文字记载或存于博物馆几页发黄的老照片所能代替的,因为任何生动的文字,相比活生生的实体建筑都是一片苍白。城市老建筑是人类生活与文化活动活生生的一部立体书卷,当我们面对活着的“她”,不论从任何角度切入,都是美的,“她”也是一部解读不完、品味不尽的百科全书。如果把历史比喻为大树的成长,这些建筑就是记录成长过程不断扩展“活着”的年轮。如何将这些宝贵的文化遗存进行“活化”,而不是对她进行简单粗暴地砍伐,是保护好一个城市“文脉”的千秋功业。
汕头市小公园开埠历史文化老街区的“保育”与“活化”,时时考验着决策者的胆略与设计者的智慧。决策者一定要抛弃“不良政绩观”,下定决心、加大力度打造好汕头市小公园文化老街区,作为弘扬汕头“开埠文化”的一种延伸,成为潮汕文化的亮点。把它保护开发好,肯定会成为汕头市最具特色的文化名片。
参考文献:
[1]冯骥才.城市历史遗产维修性拆除是为破坏找借口[N/OL].中国青年报2012- 03- 09.网址:http://www.CYOL.COM参阅时间:2015- 08- 20.
[2]香港历史文物——保育.活化[EB/OL].网址:http://sc2. devb.gov.hk/TuniS/www.heritage.gov.hk/tc/index.htm参阅时间:2015- 08- 25.
(责任编辑:佟群英)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4225(2016)02- 0028- 04
收稿日期:2015- 09- 11
作者简介:陈志民(1956-),男,广东澄海人,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专业委员会顾问;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顾问。
基金项目:广东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汕头开埠历史文化保护区保育活化研究”(GD13DL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