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又有12个县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016年4月7日,西藏自治区国家语委下发关于昌都市八宿、左贡、芒康、察雅、洛隆和边坝6县,那曲地区巴青、嘉黎、班戈和聂荣4县,林芝市察隅、墨脱2县的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认定通知。截止目前,全区共有23个县通过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林芝市的7个县(区)率先全部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认定工作。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开展,对于我区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特别是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等四大领域规范日常公务用语用字方面起到了很好作用。同时发挥了城市的中心作用,对推进我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意义重大。
西藏自治区国家语委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