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晶
(武汉音乐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0)
论钢琴调律专业的传承
黄晶
(武汉音乐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摘要】钢琴调律专业目前隶属于音乐科技范畴,旨在依据乐器学的声学与力学科学原则及律学原理,运用音乐基本理论与演奏规则,按照人耳听觉特性及音乐审美要求对钢琴进行定期调整与维修,使得钢琴由于气候、环境、材料、结构、外力及内应力的不利作用下所发生的音准和音程偏差得以消除,最终实现钢琴优美的音质。由于钢琴在器乐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我国近十年来钢琴生产,科研及大众普及呈现的迅猛发展势头所带动的对于钢琴调律专业高标准需求,使得钢琴调律专业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和珍贵的机遇。
【关键词】钢琴调律;艺术;需求
(一)钢琴调律专业的学术内涵
钢琴调律的科学性:音乐学物理学、声学、力学、心理学、人体工程学;理论与技艺的统一。
钢琴调律的综合性:钢琴调律的工作内容除了调律外,还包括钢琴修理、机件调整、音色处理、调好音准、整理好不均匀的音色。
钢琴调律的专业性:钢琴调律理论知识和工具使用、调律姿势、运扳要领、“握钉力”保护等技能,并且经过了长期的训练,达到训练要求。
钢琴调律的艺术性:调律艺术,是指富有创造性的方式、方法。如击键、听音、运扳等等。
(二)高校钢琴调律专业的现状
目前,处于钢琴调律专业排头位置的南京艺术学院乐器修造专业和沈阳音乐学院乐器工艺系着力强化钢琴调律专业,充实选拔优秀师资提高调律专业科研与教学水平,不断创新教学思路与落实措施。近年来,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包括一些综合类艺术院校及技术性专科学校,在钢琴调律专业方面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共同开创我国钢琴调律行业科学化、规范化、艺术化的高标准新局面,无论对于钢琴制造业的发展还是促进钢琴艺术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钢琴销售市场对调律师的影响
钢琴调律兼有工艺和艺术双重特性,主要是保证钢琴具有一定音色、音质和音准以及对出现某些质量问题的钢琴予以整体或局部的修理、调整。我国钢琴的年产量,已由1980年的不足万台,发展到现在的38万余台。据全国乐器信息中心统计,2001年为26万余台,若以年平均25万台为基数计算,到2050年,我国钢琴社会拥有量为1500万台。按最保守计算,届时,城市人口4亿,家庭户数为1.5亿个(每户3人)钢琴占有率仅为8%,约需钢琴调律师5万人。而我国现仅有钢琴调律师3000-4000人,且绝大多数未受正规的培训和教育,巨大的钢琴市场,需要众多经过严格培训的钢琴调律师,这是钢琴售后发展的当务之急。
(二)社会需求推进调律师培训产业
面对社会需求,一些高职院校赶在国内知名音乐院校前面组建或扩了大钢琴调律专业,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例如广州涉外职业技术学院聘请国内知名音乐学院乐器教师新建钢琴调律专业,近几年开始招生,计划逐步扩大规模。这种举措虽然能够增加一定数量的初级调律师,但培养高端钢琴调律专业人才仍然需要。
(三)调律师培养的后续环节
为了考核调律师实践专业水平与学术水平,还可以有选择性地参考以下建议:加强科学理论基础学习:声学、力学、数学的基础教学;倡导本学科的科研探讨:根据基础理论对本专业出现的相关问题深入探讨,发表科研论文;筹备声学实验室:声学实验、力学实验、由基础仪器基础实验开始逐步充实;安排校际学术交流:请进来、走出去、专题讲座;校企联合,校外实习与科研基地;国际认可调律师证书或国家级钢琴调律师资格鉴定等等。
对于一般老百姓而言,很难让他们去理解买一台钢琴每年需要花多少钱在调音、维修、保养上,所以一年内能调一次钢琴的客户已经算相当不错了。用车的人都知道,每隔几个月或几千公里都会去保养一次,而钢琴使用者从购买之日算起就没有花过一分钱的比比皆是。对比下来不难发现,这是一种观念的养成,因为车会影响安全,所以人们有意识去做保护自己的事,而钢琴在日积月累中发生的变化不足以影响使用者对声音好坏的判断,所以才不会有保养钢琴的意识。一旦在头脑中形成一种常规模式,钢琴的使用者就会很规律地去对钢琴做维护和保养,出现不同等级的要求,随之而来的变化就会带动专业的进一步发展。
前面提起过全国已有这么多院校开设了调律专业,而且基础设施都相当完善,完全可以提供给学生良好的学习条件。在招生方面,如果院校可以在接受范围内,多招或者精招,精心培养专业型人才,经过几年学习,一批一批的优秀调律学子出来之后,会形成什么样的社会市场,是不可预知的。当下,如若毕业生不能快速进入工作岗位这一问题得到解决,那么对于选择调律专业的关注点就会大大增加。
钢琴调律专业的发展从新中国建国以来就开始萌芽,发展至今实属不易,在探讨如何更好地推动这个“双艺性”专业时,必须有一种精神才能让这个专业更长久地传承下去。作为一名高校的钢琴调律专业的教师,深感责任之重,希望这些想法能使后来的人们在传承的路上走得更加稳健。
中图分类号:J6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7-00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