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庭科学家一般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他们既不属于控方,也不属于辩方,地位超然;但是在美国法庭上,法庭科学家只能选择支持控方或者辩方,可以说美国法庭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这一原则发挥到了极致。
在法庭上,控方与辩方的交锋决定着案件的结果,他们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以求得陪审团的信任。作为专家证人,我得时刻准备接受律师的质询,法庭常处于剑拔弩张的氛围中。
作为一位华裔法庭科学家,英语能力几乎成为对方攻击我的万能武器。早期,我在一次担任控方专家证人的时候,辩护律师问我:“李博士,您说您来自中国台湾,对吗?”我很自豪地回答:“是的。”这位律师立即说道:“难怪我刚才听不懂你说的英文。”律师见我的证词无懈可击,试图诱导陪审团关注我的英语水平。我转过头去问坐在旁边的陪审员们:“请问你们听懂我刚才说的话了吗?”陪审员们纷纷点头。这时,我回过头来对律师说:“这里只有你听不懂我说的英文,看来是你的问题。”
在美國法庭上,控辩双方的激烈对抗体现在每个环节中,他们不仅穷尽科学和法律知识来攻击专家证人的证言,还会运用一些语言陷阱来诱导专家证人。尽管有时候明知他们是故意刁难,但在法庭上做无谓的口舌之争显然不是明智之举,法官和陪审团也可能因此怀疑你的专业能力。如何在紧张的氛围里幽默、机智地回避争议并反击对方,很考验每一位审判参与者。
前几天,我作为控方专家证人出庭做证。那个案件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但我清楚地记得检验每一项物证的过程。辩护律师没能从我的证词里找到漏洞,于是话锋一转:“李博士,2002年检察长带着刑警到你的办公室拜访,你还记得当时有哪些来访者?”我回答说:“我大概记得那个检察长叫肯特,那位刑警叫安德森。”律师说:“有一个金头发的美女刑警,你还记得吗?”那次拜访已过去十几年,我对这个金发美女完全没有印象。律师对我说的话公开表示怀疑,认为我不应该忘记,试图以我的记忆力存在问题来攻击我证词的可信度。
我没有与他争论,而是微笑着说:“对我来说,美国姑娘看起来都很像,你们不也常说我们亚洲人看起来很像吗?”听到这里,几个陪审员都笑着表示赞同,律师自知再纠结这个问题已经不是明智之举。
美国社会推崇幽默文化,美国法庭就是美国社会的缩影。
(摘自《挑战不可能:李昌钰的鉴识人生》中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