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丽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作了系统阐释,明确提出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内蒙古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自治区党委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的意见》 《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 《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3个配套文件,构成了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1+3”制度体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重大举措,是从制度层面解决从严治党问题的重大设计,是新常态下从严管党治党的重大突破。对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做好新形势下我区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年多来,全区上下深入落实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全面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主业意识,形成了“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广泛共识,营造了聚精会神抓党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1个《意见》使行动有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从严治党的过程中首先必须弄清楚从严治党“抓什么”的问题。只有真正弄清楚从严治党究竟应该抓些什么,才能把从严治党工作抓准、抓紧、抓实。2014年11月,自治区党委着眼于明责知责,率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深刻认识从严治党重大意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惩治腐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探索从严治党规律等12个方面的任务。这12个方面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细化、实化、具体化。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着力健全完善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管党治党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和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了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建责任的考核,把抓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个别调整考察、换届考察了解的重要内容等。
对照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不难发现,《意见》提出的12个方面任务与八项要求的相关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并充分考虑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吸收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充分借鉴了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比如,第二部分全面体现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关于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党建工作思路和要求;第六部分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选人用人公信度工程,全面推动“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坚决抓好选人用人方面专项整治;第八部分提出全面推广“456”工作法、“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全覆盖征求意见等做法,深入持久加强作风建设等。
同时,为使责任更加明确具体,《意见》明确提出《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把从严治党12个方面36项任务细化分解为65项具体任务,落实到33个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求各单位结合党建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每年提出具体的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促落实,真正把从严治党量化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落实到位,极大增强了《意见》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作为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的总任务,有效解决了管党治党任务不清、责任不明、无从下手等问题,体现了全区党建工作的重大成果。
3个配套文件使部署有载体、工作有方法、问责有依据
明确了从严治党“抓什么”的问题,“谁来抓”“怎么抓”“抓不好怎么办”等问题呼之欲出。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关键是“谁来抓”。自治区党委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成功经验,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领导抓、抓领导,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要求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五级联动,层层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系服务群众网络。《工作意见》突出“党建引领发展、干部服务群众”的主题,体现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落实的工作要求,把引领深入学习、引领科学发展、引领深化改革、引领依法治区、引领和谐稳定、引领从严治党、引领整改落实作为重点任务,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全面担负起抓发展、抓改革、抓法治、抓党建的责任。《工作意见》同时明确,要通过搞好对接发动、调研听取意见、抓好示范带动、注重解决问题、加强调度落实等5个有效办法,保证和固化引领结果,使五级示范引领工作抓细抓实、长期坚持,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为确保 《意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围绕从严治党“怎么抓”的问题,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核心是明确了各责任主体怎么抓,即充分发挥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定期督促检查,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带动、自下而上逐级保障的工作链条和运行机制。“五个一”工作机制,强化了各级党委(党组)的上手意识,推动形成各级党组织联动抓、具体抓、深入抓的党建工作格局。
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围绕从严治党如何有效地考责、问责、追责,即“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共分总则、检查考核、问责的主要情形、方式及适用、实行问责的程序、附则等5章27条。《暂行规定》通过划定红线,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上了一道“紧箍咒”,很好地解决了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在“1+3”制度体系中,起到了“收口”和“兜底”的作用,形成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倒逼机制。《暂行规定》的出台,使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环路,填补了自治区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法规方面的空白。
2015年3月27日,王君书记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第一次会议,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正式提出。
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有目标任务、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方法、有保障措施,是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整体,涵盖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抓住了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牛鼻子”,真正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党建责任落实问题。
把握好6种关系不折不扣抓落实
一年多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结合实际不折不扣抓好“1+3”制度体系贯彻落实,管党治党意识更强了、措施更实了、手段更硬了、效果更好了。深入推进“五级示范抓引领”,全区15名省级领导干部带队,522名盟市干部、3035名旗县干部、8090名苏木乡镇干部、2.1万名嘎查村干部全面参与,累计深入基层9万多人次,梳理意见建议6万多条,协调解决问题3.5万个。严格执行“五个一”工作制度,把“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了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严肃责任追究,明确问责情形、程序和处理方式,以制度的硬约束有力推动了党建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1+3”制度体系,必须进一步把握和处理好6种关系。
一是把握好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的关系。推进“1+3”制度体系,一方面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跳出就党建抓党建,就经济抓经济的思维定势,通过抓好党建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用发展的成果检验党的建设成效,做到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是把握好示范引领与组织推动的关系。推进“1+3”制度体系,重在各级党委(党组),重在各级领导干部,要处理好示范引领与组织推动的关系,通过前引后促形成合力,注重用好五级示范抓引领这个总载体,通过发挥示范作用,真正起到引领一地、带动一方、辐射一片的效果;注重抓好组织推动,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督促检查、定期分析调度,确保“1+3”制度体系落到实处。
三是把握好宏观执行与微观细化的关系。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要把“1+3”制度体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折不扣地贯彻、毫不含糊地执行;更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党建工作任务,细化引领工作要求,细化“五个一”工作机制,细化问责追责情形,解决“水土不服”、衔接不好等问题。
四是把握好制度规范与机制联动的关系。4个文件就是4个制度,“1+3”制度体系就是机制,4个制度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相互联动、相互促进。《意见》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3个配套文件都是为完成从严治党任务、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服务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到从大处着眼、由小处着手、向实处着力。
五是把握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意见》提出的都是长期常规的工作,要坚持整体抓、抓整体,长期抓、抓长期;3个配套文件分别是推进整体工作的载体、抓手和杠杆,要坚持突出重点,以五级示范抓引领工作为突破点,带动“1+3”制度体系的贯彻落实。
六是把握好建章立制和实施践行的关系。“1+3”制度体系既注重建章立制,又强化制度执行,推进过程中,一方面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另一方面要强化制度执行,通过严格的考责、问责、追责,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是我区党的建设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1+3”制度体系作为扎实推进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一项一项推进,一件一件落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取得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