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琦
摘 要:本文简要地分析了民宿的含义和民宿的核心资源,剖析了民宿酒店化的内涵,分析民宿酒店化的优势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在民宿酒店化的经营过程中,借用酒店的平台和管理模式,实现民宿精品化,将标准化服务引入民宿的管理中,规范民宿发展,但同时在保证服务质量的状态下追求服务的个性化,结合当地文化特色打造出充满人情味的精品民宿。
关键词:民宿;民宿酒店化;优势;问题
一、民宿酒店化的基本认识
民宿源自于日本的Minshuku,在日本的发展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而我国的民宿萌芽于20世纪80年代的台湾省,21世纪初,台湾颁布《民宿管理办法》,将民宿定义为“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1]。王显成(2009)认为民宿是民宿主将一部分的住宅出租给游客,部分民宿在提供住宿服务之外,还提供基本的餐饮和导览服务,为游客提供温馨体贴的家庭式服务[2]。尽管对于民宿概念的表述有所不同,但可以确定的是民宿最基本的概念应该立足于把自家空余的房间整修后能够为游客提供住宿服务,随着现在的沙发客、短租等特色住宿方式的流行,我们不应该再将民宿的概念局限于乡村,城市中的民宿业也是民宿中的一项重要的产业类型。
民宿的发展有些是由于本土的文化氛围浓厚,然而更多的是依赖于旅游目的地的客源市场或当地景区。邹益民、董艳琳(2006)的研究指出游客选择民宿的动机有 5 个,分别是寻求特色体验、追寻人文环境、体验服务口碑、享受自然环境和追求实质效益[3]。陈春燕(2015)提出民宿吸引游客的4个要素,即文化主题性、服务温情性、主客互动性、体验参与性。民宿的核心资源就在于在这样的环境和服务中与主人的互动和深层次的体验,时刻向游客传递人文情怀。民宿不需要豪华的设施,只需要有干净整洁的房间和温馨的家庭式服务,客房的布置和装饰上,向客人展示着家庭的故事和主人对人生的态度。
随着民宿业的蓬勃发展,很多的酒店品牌也开始注意到这一强劲的产业形态。尝试在民宿中引入专业化酒店管理品牌进行连锁化管理,将传统民宿和酒店经营管理模式有机结合在一起。笔者认为民宿酒店化的概念是指将酒店管理模式融入到传统民宿,追求服务的标准化和经营的规模化,以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区别于农家乐等传统的民宿或酒店,通过保留原有的乡土外部风貌、配套标准化内部设施的方式,将当地民居改造成标准化酒店,并以此为特色吸引游客入住。但民宿酒店化并不仅仅是简单的做精品酒店,牵涉到很多方面,因而就有很多的利弊问题。
二、民宿酒店化的优势
首旅酒店与山里寒舍共同出资1000万元成立首旅寒舍,成立“山里寒舍”和“山里逸居”品牌酒店,截至2015年2月中旬,已经开业项目有3家,分别为北京密云干峪沟项目、北京密云黄崖口项目、苏州吴江黎里项目,计划未来3年打造300个这样的项目结合当地特色做出差异化的产品。首旅这样的尝试是在民宿中引入专业化酒店管理品牌进行连锁化管理,将传统民宿和酒店经营管理模式有机结合在一起。游客想要住宿不需再费心在村子里选择农家乐,而是进村后直接找到该村乡村酒店的前台去订房间,或是之前就在网站上进行预定。民宿统一运营,降低成本和费用,发展精品民宿、开发高端产品,能够增加当地居民收入,提高经济效益。
民宿在近些年的发展中,虽然因为它的独特的文化特性受到很多游客的推崇,但在服务、卫生、管理和餐饮等方面受到游客诟病。民宿酒店化将酒店的标准化服务引入传统民宿,注重服务质量,规范民宿的发展。保证客房安全,给游客一个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在服务标准、卫生等方面起引导作用。
借用酒店的管理经验和平台,实现民宿的连锁化经营。民宿的所有者是当地居民,缺乏专业的服务和管理方面的知识,而且单体化的经营形成的效应有限,民宿酒店化借助酒店的管理经验和平台,实现民宿的连锁化经营,以规模化经营的方式面向游客统一运营,连锁化经营资源共享,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结算,共用预定系统,节省成本和费用,提升经济效益。
提升民宿的精品化程度,建立中高档民宿。当下的民宿经营投入少,入行门槛低,大多的民宿还停留在低端水平,产品缺乏特色,同质化程度严重,产品质量不高,价格也上不去,除去经营成本,利润空间所剩无几。另一方面,随着游客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精品高端的民宿被越来越多的群体所追寻。因此,打造精品是很多地区乡村民宿发展突破的关键,结合当地风土人情和文化创意向精致化、高端服务化方向发展,满足多元需求,提升民宿促进乡村居民创收的能力。
实现串联营销,降低营销成本。传统民宿因为资金、技术有限,没有办法扩大自身的知名度形成品牌。民宿酒店化实现了串联营销,降低营销风险和营销成本,充分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统一对外公布信息进行促销和形象的认知推广,打造民宿整体品牌,形成品牌效应,塑造良好形象,吸引人们的消费关注度和消费热情。
三、民宿酒店化中的存在的问题
民宿酒店化难免会与当地居民之间产生利益矛盾,一方面,民宿酒店化会对周边没有加入规模化经营的民宿主产生重大的影响,会更加挤压个体民宿主的生存经营空间,导致个体的民宿业主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另一方面是民宿酒店的经营业主和民宿主之间的矛盾,农户把他们的承包经营权分离出来,分离给第三方,也就是一些民宿酒店经营业主等,让他们去经营,这就很容易产生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矛盾,各自的利益要求不同。旅游经营者往往只关注自身的利益,想方设法在承包或租赁期内获取最大的利润,所以很可能会缺乏长期的战略规划,不惜损坏当地的资源,采用杀鸡取卵的方式获得短期利益,使得当地居民的利益和当地的民俗风情受到损害。此外,当地农户在民俗酒店化中由于缺少法律、经营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势单力薄往往在利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民宿酒店化没有办法做到真正的惠民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酒店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资本化,资本都是一味的趋利的,很少有经营业主会自觉地去关注非经济效益,过分的趋利就会损害到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使得经济增长变成一次性的,不能很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商业化在民宿中加入的都市文化,破坏了乡土文化和市井文化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规模化下生产的产品雷同、单一,没有特色,也就失去了民宿的核心竞争力。第三,服务的标准化使得民宿的服务不再温馨,没有了和民宿主之间的互动,感觉服务不再温馨,缺乏人情味,民宿本来更多的是向客人传达民宿主对于生活的态度和人生的感悟,民宿的酒店化的服务将不再有这样的生活的气息,反而更像精品酒店,标准利落却死气沉沉,原来温馨亲切充满人情味的民宿变得冰冷。
因此,在民宿酒店化的经营过程中,应当在保持原有的民宿状态下,保留各自的特色,共用部分的资源,如预订平台,营销平台等,注重文化的原真性,富有乡土特色和地方特色,同时在保证服务质量的状态下追求服务的个性化。打造精品民宿,并不是简单的标准化而应该是精致化和高端化,结合当地文化的特色做出产品的差异性来,使得民宿的创收功能充分实现。
参考文献:
[1] 民宿管理办法.[2001-12-12[2008-10-10].http://admin.taiwan.net.tw/law/law_show.asp selno=52.
[2] 王显成.我国乡村旅游中民宿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06:69-72.
[3] 邹益民,董艳琳.基于游客体验的家庭旅馆经营策略研究[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 006,17(2):191 19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