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小知识

2016-07-04 08:03
工会博览 2016年12期
关键词:竞业职工基本保密



维权小知识

应为农民工缴纳哪些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以享受哪些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农民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哪些行业可以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由于建筑、矿山、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生产现场作业更容易发生意外伤害,因此,该类用人单位最好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哪些部门应对用人单位执行合同情况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工单位执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

劳务派遣单位应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其他用人单位使用,由后者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作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被派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农民工应如何应对?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予履行的,农民工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摘自《工人日报》)

什么是竞业限制?

胡女士问:公司要我儿子离职后3年不得去同行业公司工作,说要签竞业限制协议,什么是竞业限制?

答: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摘自《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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