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要小心政商关系

2016-07-01 19:31南方朔
南风窗 2016年13期
关键词:工商界通天政商

南方朔

政商关系和政治人脉乃是风险太高的成本,靠着政商关系来经营工商业,台湾已发生多起高达百亿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它的代价都必须由人民支付。

古代中国人都很懂人情世故,这是人们的处事哲学,它沉淀在民间俗谚里。古代民间商人就有一些谚语,例如“小富由己,大富由天”;官场中人则有“朝中有人好当官”等。人们都知道靠着自己的努力可以致富当官,但若想要成为大富大官,就必须有“通天”的政商关系或在朝中有人际关系和人脉的庇护。

而这种想要成为巨富就要有“通天”的政商关系及政商人脉,在台湾最为明显。台湾的文化价值深受古代的影响,巨富豪商阶级都必定有良好的政治人脉,才可以突破官僚体制的限制,得到各种便宜行事的权力。以前台湾最大财团之一的力霸集团,它全盛时整个集团的资产高达台币4000亿,该集团的老板最后因为经营不善,而涉及掏空公司资产700多亿,成了台湾最大的经济犯罪案。它的老板王又曾夫妇,只得逃亡到美国去避罪,最近王又曾在美国因为车祸而横死。王又曾的一生就是政商关系最负面的样板。

王又曾乃是1950年代因为开舞厅而发达的商人,舞厅这个行业使他认识了许多工商界人物,于是他遂一步步的进入工商界。他借着良好的政商关系,遂渐在建材、纺织、食品、营建、百货、饭店等行业取得地位,最后在电视媒体业和金融银行业立脚。除了经商外,他更重要的乃是在商业组织和政治组织发展,他曾做过各种商业组织的理事长,最后成为最重要的商业总会理事长。台湾最重要的工商组织有二:一个是“工总”,一个是“商总”,这两个组织的理事长已相当于是工商界的龙头,乃是国民党当中的中常委,他的政商地位已可“通天”。

根据近年来的反思,台湾的工商界从1950年代~1990年代,流行的价值乃是多商化经营,公司以多取胜,最好是能成为集团企业。但后来发现这种集团企业华而不实,容易大极而衰,所以后来遂强调工商界应走专业经营模式,才可提升产业竞争力。因此在1990年代~2000年代,台湾遂有好几个集团企业由于大而不实,成本攀高但利润却增加有限,于是集团遂告破产。王又曾的企业帝国就是破产的最大例子。王又曾面对破产的危机,施展了许多非法手段,掏空了公司资产挪为己用,这是他经济犯罪的主因。王又曾案留给后人的教训颇多:

首先,工商界有工商界的逻辑,利用政商关系,有助于造成特权,可以使公司高速扩张,由一两家公司发展为一个庞大的集团企业,可以介入许多领域,看起来它就有庞大的利基。但经营政商关系及政治人脉,却是高成本的动作,它必须投入许多交际花费,也要投桃报李还人情,它可能会有很多好处,但若进入不熟悉的商业领域,它却可能不见其利就先学其害。王又曾在他事业最盛时,就已植下了事业盛极而衰而败的种子。

其次,当一个集团企业由盛转衰,它最先会东挪西转,藉此弥补企业的破洞,到了后来就会用非法手段将公司资产变为个人财产,当这种事情被人知道,公司很快就会破产。王又曾最后是带着私人财产而逃亡美国,弄得他的子女几乎每个人都必须去坐牢。他的整个家族已信用破产。一个企业帝国的破产原来是那么快的。

台湾在2000年代发生了许多起大集团企业破产倒闭的经济犯罪案件,王又曾案是最大的案件。由这些案件提醒了世人,从事工商业就要本分,根据工商界的纪律办事,不容许想要靠着政商关系来走后门,“后门”绝对不是个好东西。靠着政商关系走后门,的确会有短期的利益,但这种利益都不牢靠,也不能持久。政商关系和政治人脉乃是风险太高的成本,靠着政商关系来经营工商业,台湾已发生多起高达百亿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它的代价都必须由人民支付。

猜你喜欢
工商界通天政商
拔地通天
天链一号,“链”通天地(上)
天链一号,“链”通天地(下)
治理理论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难题的破解
政商良性互动关系应遵循的原则及路径探析
2016年二十国集团工商界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症结与出路
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