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胜 勋
(河南大学 经济学院,河南 开封475004)
新时期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蔡 胜 勋
(河南大学 经济学院,河南 开封475004)
摘要: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迅速,在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品种上市机制的僵化、农民与期货市场的对接不畅等构成了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现实挑战。但新时期一系列有利于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因素也在累积,随着土地流转的快速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长期困扰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生产者缺位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目标价格改革的启动有利于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的更好发挥;食物消费结构变化引致农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为农产品期货市场品种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
关键词:新时期;期货市场;农产品;挑战;机遇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迅速,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一系列深层矛盾的逐步显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需要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作用,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对农产品期货市场提出了更高要求。从目前情况看,关键品种缺失、农民与期货市场的对接机制不畅、托市收购的政策约束等构成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面临的现实约束和挑战。但新时期的新变化也为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如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涌现,以及目标价格改革的推进、食物消费结构升级引致的农业结构调整、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的确立等。在此背景下,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否抓住新机遇以实现自身发展十分关键。
二、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面临的挑战
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面临着上市品种体系不完善、农民与期货市场的对接机制未能建立起来、托市收购政策致使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严重受阻等方面的严峻挑战。
(一)农产品期货品种体系不完善,关键品种缺失
若仅从上市品种数量看,农产品期货在我国期货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我国共有45个期货交易品种,其中农产品期货21个(见表1),占整个期货市场上市品种的近一半。但从服务农业发展的角度看,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品种体系尚存在明显缺陷:第一,关键品种缺失。从表1可见,虽然我国农产品期货品种涵盖了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但主要集中在种植业领域,商品化、规模化程度更高的畜产品、水产品、蔬果类产品缺失明显。以畜产品为例,我国目前仅上市了鸡蛋期货,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具有更大影响的生猪、活牛、肉鸡等品种未能上市。第二,农产品期权缺失。从风险管理角度看,由于风险和收益的非线性特征以及交易相对简便,期权更加适合农民和中小企业使用[1]。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套期保值过程中频繁使用期权。我国目前还没有上市期权品种,极大限制了生产经营者和投资者的选择空间,严重制约了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第三,缺乏规避自然风险的品种。农业的弱质性主要体现在其同时面临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人们传统上认为期货交易只能规避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应交由农业保险解决。但随着资本市场发展,二者出现融合趋势,农业保险不仅可以保自然风险,也可保市场风险,如目前美国农业保险领域的主流品种即为收入保险,价格保险也发展迅速。期货市场则上市了天气衍生品如温度、降雨量、风速、霜冻等,在规避农业自然风险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业保险和期货市场互有分工、相辅相成,共同构筑起农业的安全网。从目前情况看,天气衍生品上市在我国还未能提上议事日程,在某种程度上也制约了市场功能的发挥。
表1 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目前上市品种一览表
资料来源:根据各交易所网站资料整理
(二)期货市场与农民的连接机制未能建立起来
自诞生之日起,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就存在先天不足,即套期保值者不足,尤其是生产者缺位的问题[2]242,其根本原因在于期货交易的规模化、标准化特点与我国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存在矛盾。为此,理论界与实务部门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研究,提出了农民参与期货市场的诸多模式,如“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协会+农户”等,期望通过企业、合作社等把农民组织起来利用期货市场①。但实践中由于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合作社的实力弱小、运作不规范等的限制,我国农民利用期货市场的比例十分低下,几乎没有农民直接利用期货市场,间接利用的比例也不足1%[3],这与发达国家如美国80%以上的农民直接或间接利用期货市场相比差距较大[4]。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民与期货市场的有效连接机制未能建立起来,农民基本无法通过期货市场实现避险。
(三)粮食和部分大宗农产品的期货交易量急剧下降,市场主体大量退出
近十年来,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量虽有所波动,但总体处于增长态势(见图1)。从图1可见,2004至2010年间,交易量一直稳步增长,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11年交易量大幅下降,此后稳步回升。截至2014年底,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产品期货市场。但我国粮食和部分农产品的期货交易量大幅下降(见图2、图3),主要原因是受托市收购政策(包括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收储政策)的影响。在托市政策下,由于国家连年提高托市价格,其“托底”作用十分显著,而顺价销售又起着“封顶”作用,市场价格波动范围明显收窄,价格风险降低,生产经营者的避险需求随之降低[5]。由于价格波动幅度有限,投机者的获利空间受到了挤压,其进入期货市场的动力明显不足。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托市品种的期货交易量锐减,出现了市场交易冷清,市场主体大量退出的局面。
资料来源:根据期货业协会数据绘制图1 2004—2014年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量走势图
资料来源:根据期货业协会数据绘制(稻谷的期货交易量2013年之前为早籼稻的交易量,从2013年开始包括早籼稻和粳稻二者的交易量之和)。图2 2001—2013年中国期货市场交易量和农产品期货交易量对比
三、新时期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面临的发展机遇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为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日趋加快,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继涌现,如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龙头企业等。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341万户,合作社129万个,龙头企业超过12万家②。据笔者在河南省部分地区的调研,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固始县、邓州市经营土地面积超过50亩的农户分别达2537、2002户,在有中国小麦第一县之称的河南省滑县,全县家庭农场达95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941家,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63户。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大于普通农户,但由于生产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高于普通农户,其生产经营风险的集中化程度也要高得多,难以像普通农户那样,通过农业生产经营的多样化有效分散风险,迫切希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笔者在对种粮大户的访谈中发现,自然灾害和粮食价格的变化对其收入影响很大,但普遍缺乏有效的避险渠道。随着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崛起,长期困扰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的套期保值者不足,尤其生产者缺位的问题有望逐步得到解决,从而为市场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启动,有利于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功能
托市收购政策对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改善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该政策严重扭曲了市场机制,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推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目标价格改革。自2014年4月开始,我国率先对东北、内蒙的大豆与新疆的棉花实施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所谓目标价格是指政府从扶持农业生产和保护农民利益出发,根据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收益水平以及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所确定的价格目标线,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将二者的差价直接补给农民,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政府不予补贴,由农民在市场中自行买卖。在目标价格政策下,政府不再进入市场收购,从而避免了对市场的干预,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则由市场主体独立承担。因此,期货市场的避险和价格发现功能必将引起人们的重视。这种“去政策化”的改革有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自2014年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启动以来,期货交易量明显回升(见图3),市场主体开始重新关注利用期货市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资料来源:根据期货业协会数据绘制图3 我国大豆、棉花2004—2014年期货交易情况
(三)农业结构调整为期货品种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
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以及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食物消费结构也在迅速转变。我国农产品消费结构“粮经饲”目前呈现3 ∶4 ∶3并向2 ∶4 ∶4的消费结构转型并趋于稳定[6]。随着食物消费结构的升级,我国农业结构也由传统的以粮食为主的种植业向以果菜和种养结合的养殖业转变。由此而来的是养殖业及蔬菜水果的快速增长,如菜果的种植面积、肉类的产量产值快速增加,目前养殖业和蔬菜水果的产值之和占大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这反映了中国农业的根本性变化[7]129。
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为期货市场的品种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从目前看,我国畜牧业、蔬菜水果、林业、渔业等行业基本处于产业发展的初中期阶段,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程度日益提高,产业链的生产经营主体避险需求强烈,基本具备了推出期货交易的条件。
(四)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提出了适度进口,对期货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随后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实施粮食安全新战略,明确提出为了确保粮食安全,我们应善于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当增加进口和加快农业走出去的步伐。
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最大的创新在于“适度进口”。基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以及资源环境约束的加剧,为了确保粮食安全,适度进口已不可避免。由于我国不掌握定价权,因此在粮食进口中常遭受巨额损失,近年来的大豆进口即为典型案例。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能够在国际范围内争夺定价的话语权,在粮食进口成为常态的情况下,如果我国掌握了定价权,在粮食进口中就有了主动权。这对期货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同时也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四、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路径探索
(一)根据市场形势及时推出新品种,推动期货市场可持续发展
品种创新是期货市场发展的永恒规律。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和期货品种开发理论,任何一个期货品种均会经历诞生、发展、成熟乃至消亡期,在整个产业生命周期中,发展阶段中期至成熟阶段早期最适合开展期货交易。美国农产品期货市场1960—1980年代在老品种大量消失的情况下,通过林业以及畜牧业品种的创新如木材、生猪、活牛等,为期货市场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也提高了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的能力[8]。
目前,我国国民对畜产品、奶产品、水产品以及蔬菜水果等的消费日益增加,这些产业需要相应的避险渠道。期货市场的品种结构应随之调整,通过推动畜产品、水产品、蔬果类等品种以及农产品期权、天气期货等上市,在实现期货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
(二)牢固树立服务农民的理念
从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创建的目的看,其主要是为解决农产品价格波动以及随之而来的买难卖难问题的,为农民提供避险渠道是题中应有之意。我国农民长期游离于期货市场之外的根本原因在于小规模分散经营本身就具有避险功能,但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主体已经出现分化,规模经营与传统的小农户经营并存。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风险也日益集中,必须有相应的避险工具才能确保其稳健经营,因为突发的自然灾害和价格的大幅波动会导致其出现大额亏损甚至破产倒闭。因此,为确保农业现代化的顺利推进,相应的避险渠道建设必须跟进,其中期货市场能发挥重要作用。
(三)期货市场与银行信贷、农业保险密切合作,共同为农民编织收入安全网
现代农业需要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一环,期货市场在避险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但其作用的发挥需要其他工具的配合。农业生产经营者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一个主要约束就是资金缺乏,其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因为农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大且缺乏有价值的抵押品。通过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操作可锁定风险,有利于保障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与期货相比,保险具有涵盖范围广、操作简便,更容易被人们接受等特点。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但目前主要承保自然风险,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还较为少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价格风险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影响越来越大,目前发达国家如美国的农业保险的主流产品是收入保险。但收入保险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期货市场,因为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可为保险保单提供定价依据,同时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期货市场避险机制又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9]。期货市场通过与银行信贷、保险的密切合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编织一个安全网,从而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政策建议
(一)适应市场需求推出新品种,修改期货合约设计,推进品种上市机制改革
首先,改革期货品种上市机制,尽快由审批制向注册制转变。其次,期货交易所加大研发力度,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已上市的期货品种尽快推出期权合约。加快推出生猪、活牛、肉鸡等品种,逐步推出果蔬类的期货品种如苹果汁、橙汁等品种。第三,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相应期货合约设计以适应我国农业小规模经营的特点,适当缩小交易单位,降低交易门槛,以吸引更多的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
(二)加大对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其风险意识
认识、理解和接受期货知识是参与的前提,我国农民的市场意识较为薄弱,遇到风险对政府的依赖较强。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通过宣传培训普及期货知识,让农民逐渐了解期货,当前,应重点培训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提供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息传递等方面的服务。
(三)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让其成为带动农民参与期货市场的主力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农民大都通过合作社间接参与期货市场,因此我国也应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首先,规范农民合作社的运行制度,让其真正成为“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农民合作组织。其次,提升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能力,让其经营重点转向提供服务尤其是农产品销售,同时在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业务培训,让其有能力引领农民参与期货交易。
(四)加强期货市场与银行、保险公司的合作
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设计相应的产品,期货市场为其提供期货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同时为其套期保值提供方便。银行在发放信贷时要求生产经营者参与相应的保险和期货交易,同时保险公司可借助银行的渠道销售保险产品。
注释:
①大连商品交易所为此分别启动了“千村万户工程”和“千厂万企工程”,希望通过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引导农民参与期货市场;郑州商品交易所则提出了“银丰模式”“大平模式”“延津模式”以及“奥星模式”等。
②此处的数据来源为农业部网站。
参考文献:
[1]蔡胜勋.中国农产品期权市场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5).
[2]陶琲,李经谋.中国期货市场理论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3]徐欣,胡俞越,韩杨.农户对市场风险与农产品期货的认知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 5 省(市)328 份农户问卷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2010(7).
[4]刘岩.中美农户对期货市场利用程度的比较与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08(5).
[5]程国强,朱满德.中国粮食宏观调控的现实状态与政策框架[J].改革,2013(1).
[6]杨照,栾义君.粮食安全条件下我国农产品消费的“三元结构”[J].改革,2014(9).
[7]黄宗智.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8]郑赜瑜,王锟,谢亚.美国期货品种创新与产业转型镜鉴——兼论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的多元化[J].证券市场导报,2014(4).
[9]董婉璐,杨军,等.美国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对农民收入的保障作用——以2012年美国玉米遭受旱灾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14(9).
【责任编辑:李维乐】
收稿日期:2016-04-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点与政策研究”(编号:11&ZD050);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河南省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期货市场作用研究”(编号:2015-GH-275);
作者简介:蔡胜勋(1977—),男,河南商丘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农产品期货、农业保险方面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F7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16)08-0078-05
“新型城镇化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