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定期试验管理体系的建立

2016-06-30 22:12杨铭李若鲲王静文丽娟
科技视界 2016年15期
关键词:应对措施管理体系

杨铭+李若鲲+王静+文丽娟

【摘 要】核电厂为确保机组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内运行,必须对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各种性能进行定期的试验。本文描述了海南核电定期试验管理体系,总结了首循环机组定期试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定期试验;管理体系;应对措施

1 定期试验工作开展背景

定期试验是检验系统、设备潜在设计功能的一项生产活动,营运单位对核电厂的安全运行负有全面的责任。因此,它必须确保有足够的监督活动,以便验证核电厂是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下运行,并及时查明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各种性能下降以及可能导致不安全工况的任何不良趋势。

核安全法规HAF103、HAD103/09、HAD103/07分别对核电厂试验大纲的制定与实施,监督大纲的目的、范围、编制及内容和实施细则提出了要求,以确保核安全和机组运行安全重要的设备、部件均按照中国国家法规和有关条例进行检查和试验。[1]

2 定期试验项目的形成

2.1 定期试验监督要求

核电厂运行技术规范是保证电厂在其整个寿期内安全的最低技术规则。为提供使用运行技术规范的必要的方法,设计院制定了《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对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有关参数进行监测,以确保所有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是可用的。

2.2 定期试验大纲

核电厂以《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作为定期试验的开展依据。但单纯的监督要求并不具备可执行性。为此,核电厂根据《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编制《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大纲》,将试验内容与责任部门、试验规程相对应,确保试验的可执行性。

2.3 定期试验台账

为了便于管理,定期试验管理部门组织将定期试验大纲中的试验内容与试验规程进行对比,将同规程同周期的项目进行合项,形成执行性较强的定期试验台账。此外,定期试验执行清单中还记录了试验历次执行时间、试验要求的机组状态,并自动计算下次试验到期时间等。

海南核电安全相关定期试验相关文件体系简图如图1所示。

3 定期试验管理体系建立

定期试验管理主要包括定期试验计划管理、定期试验结果评价管理、项目审批管理、裕度审批管理、定期试验等效管理等。

3.1 定期试验计划管理

海南核电采用预防性维修数据库作为定期试验的触发软件,定期试验管理部门依据预防性维修数据库触发信息编制定期试验项目月度执行清单。计划部门以此清单作为计划源头在周期的12.5%裕度范围内安排月度计划。执行部门根据月度计划组织开展定期试验,核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独立监督。

3.2 定期试验结果评价管理

执行部门按照已发布生效的试验规程执行定期试验。并在试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编制试验报告及完成处内审查。核安全监督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试验结果并发布。定期试验管理部门负责更新定期试验项目台账,并根据台账发布月报及次月执行清单。如试验结果不合格,则由执行部门联系计划部门在周期的12.5%裕度范围内重新安排试验,直至试验合格。

3.3 项目审批管理

执行部门如对《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大纲》中的技术条款、试验项目合项、试验周期、试验规程、试验职责等存在疑问或异议,可通过项目审批流程进行申报。执行部门填报《项目审批单》经核安全监督部门批准后生效,定期试验管理部门负责备份并在下次大纲升版时修改。如涉及到《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的修改,则还需要由设计院进行澄清,由核安全监督部门向国家核安全局进行报备。

3.4 裕度审批管理

《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阐述:“在所规定的周期间隔中允许有25%的裕度,以便更灵活的执行计划监督的活动”。为预防定期试验因不可预知原因超期,海南核电仅允许执行部门利用周期的12.5%裕度范围安排试验。如因计划安排、试验结果不合格等原因,使试验执行时间超过周期的12.5%裕度范围,执行部门需填报《裕度审批单》,经核安全监督部门批准后该试验可在周期的25%裕度范围内执行,并由定期试验管理部门、核安全监督部门加强监督。

3.5 定期试验等效流程

在机组状态发生变化或维修活动结束后,一般会对系统及设备进行再鉴定试验。如再鉴定试验内容可以覆盖定期试验,则该定期试验项目可通过等效进行。执行部门需填写《等效申请单》,并附上相关再鉴定试验报告。《等效申请单》由核安全监督部门审批,批准后该项试验不需再执行,执行时间记为再鉴定试验执行的时间。

3.6 数据库的建立

为便于后续管理,定期试验在建立零点后,定期试验管理部门组织执行部门将《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大纲》中的试验项目录入至预防性维修数据库,预防性维修数据库将根据零点时间及试验周期自动触发工单,执行部门据此开展定期试验。

4 首循环定期试验管理问题及建议

在首循环定期试验管理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及处理建议:

4.1 定期试验协调问题

定期试验项目涉及运行、维修、技术支持、保卫等多个领域,不同专业试验项目可能存在交叉或者捆绑的情况。由于试验涉及安全相关系统设备,在试验窗口及人力方面也存在诸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建议成立定期试验管理小组,由执行、计划、管理及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对定期试验项目进行统筹管理,避免因协调管理不当造成重复隔离、重复安排试验窗口的情况。管理小组可根据需协调的事项多少以及紧急程度择期召开专项协调会,确保定期试验的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4.2 机组装料延期问题

《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中规定“目前阶段本文件所提换料周期均以年换料论”,海南核电首台机组首循环设计长度为387满功率天,基本符合监督要求的规定。但如机组装料延期,将导致周期为一个换料循环且在装料前建立零点的试验在首次大修时,两次试验间隔过长,存在超过《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周期要求的风险。建议梳理功率运行期间具备执行条件的试验项目在机组运行时额外安排一次试验;如在首循环期间存在小修窗口,建议在小修期间将具备执行条件的试验额外安排一次,并将机组换料大修时间提前,以避免试验超期。

4.3 定期试验计划方面

机组在装料前建立零点时,受机组状态的影响,定期试验计划于与实际情况不完全匹配,给计划跟踪带来一定困难,建议定期试验管理部门每日发布日计划及日报,统计执行部门反馈完成情况及未按计划执行原因,核安全监督部门及时反馈定期试验报告的审批结果。

4.4 定期试验规程方面

试验规程是执行定期试验项目必备条件,部分试验在首次执行时发现规程不能覆盖《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的试验内容,而造成试验方法错误的一次不合格。建议执行处室提前审查试验规程是否与试验项目相匹配,核安全监督部门对试验规程与试验内容的一致性进行独立监督。

4.5 定期试验监督大纲项目重组

《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中的各项试验是按系统排序,与相关处室的试验规程不能一一对应,给执行、管理、监督部门带来不便,建议将《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大纲》的项目进行重组,将可通过一次隔离完成的全部试验合并为一项,不能通过一次隔离完成的试验进行拆分,并给予重组后的项目唯一编码。

【参考文献】

[1]贺禹,孙毅.核电站定期试验体系及规程管理的研究与探讨[J].核动力工程,2001(4):349.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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