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德蒙·费尔普斯
大家并不能足够了解和理解“创新”这个话题。大学生、经济学研究生等得到的有关创新的历史或创新理念方面的教育是非常过时的,已经不适应这个时代了。至少在我写《大繁荣》的时候,很多人将“发明”这个词等同于“创新”,而经济学家会区分这些概念。
实际上,“发明”只是一种创造。这种创造,长期下来可能会成为创新,也可能不会成为创新。因为对于“创新”来说,不管是新的产品,还是推出产品的新方法或者做法,是能够得到使用的,所以它和“发明”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这里有一个实质性的观点:对于创新,尤其是在无所不在的创新,是在1820年左右开始进入到英美经济体,之后再进入法德经济体,这种创新是由商界推动的。商界有各种各样的想象力,会创造或推出一些新的产品、新的方法,所以商界的确有很大的创造性,他们可以创造新鲜的事物。这些观点跟大学教授们所说的正好相反,因为在大学里,人们学到的是“通过科学进行创新”。
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创新就是科学家的专利”,只有科学家和航海家才能创新。他的第一本书提到,商界是没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我的观点和他完全不同。
创业家是在不断寻找机会,如果有可能,就可以将这些机会转变成更好的一些商品或经济生产方式的一类人。对于企业家来说,创业家有比较宽阔的视野,眼观六路,寻找机会。
创新者则是另一类人群,他们比较狭隘地关注一个领域,在一件事情的深度上钻研。也许他们会有一些新的点子,找到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创造一些新的产品等。所以创新者并不一定是管理初创企业最合适的人选。创新者需要运营官帮他运营企业,因为这样的管理者需要具备各方面知识。
如果把中国、美国和欧洲放到一块比较,中国的企业家的确具有更强大的创业精神,从古代到近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如此。在一位18世纪的爱尔兰经济学家的描述中,当时的上海每个街角都充斥着企业家,这里有意想不到的、惊奇的体验,每个地区有创新创业的脉搏在跳动。我觉得,中国人到现在为止还是保持着非常好的创业精神。
对美国人来说,他们的管理层有很重的官僚主义色彩,同时他们的CEO更多关注短期既定的目标,而不是“眼观六路”地出去看一些机会,虽然他们也会谈到一些机会,但却并没有真正出去挖掘机会。
在欧洲,对欧盟来说也许有一些企业家,他们在创办企业时面临非常大的风险,由于法规的监管,使得他们的创业成本非常高,风险也非常大。所以总的来说,从企业家、创业精神角度来讲,中国优于美国,更大大优于欧盟。
现在我就自身情况,来介绍一下中国的创新。当我成为新华都商学院院长后,我开始定期来中国。那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相比欧美人来说,到底中国人能不能成为好的创新者?当时,很多中国朋友都告诉我,这太困难了,在中国人的教育体系中,学校里的学生根本没有独立思维的能力等。但我们现在已经看到,这些想法并不是真实的。现在在中国,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创新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我有一支研究团队,专门研究欧美以及中国的创新速度。我们发现,美国在创新速度上的确是排在第一位,而中国已排在第二位。在20年以前,肯定不是这样一个状态。当时,英国、法国基本上排在第二位,但是现在他们已经落后了,中国排名进一步靠前。在创新这方面,中国开始展现出非常好的成绩。▲(作者是200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新华都商学院院长、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与资本主义研究中心主任,本文根据作者在2016年6月27日“草根创业与国家繁荣”视频录制现场发言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