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湖北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正式实施。
实施步骤:先试点再推广
2016年春季学期在部分市州高一学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从2016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两项试点均不与当年招生录取挂钩;
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模式),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
考试怎么考?
2021年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以等级计分,录取时各科均折算为100分。
计入总成绩的3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我省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即我省现在实施的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除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外,还可以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在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后被录取到高职院校。
招生怎么招?
一是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降低农村独生女加分分值,从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二是调整招生录取批次。艺术本科录取从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高职高专录取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2个批次合并为1个批次。从2016年起,文理类本科录取批次由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
三是试行分段填报志愿。2016年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填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
四是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五是改革完善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模式。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面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能高考。
六是积极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改进和完善提前批及特殊类型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建立分类清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分类投档录取规则,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需求。实行分类投档录取的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综合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信息和《长江日报》报道)
(责任编辑 周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