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亚明
宋朝的养娃福利
文/黄亚明
《水浒传》里的几对夫妻,生孩子是个大难题。宋江和阎婆惜,没养娃。林冲和娘子,无子嗣。卢俊义和贾氏,不生育。潘金莲、潘巧云均阅男无数,肚子却老没动静。
其实宋朝政府一直鼓励生育。地方官任满考核,“以生齿增减,为殿最之首”。意思是,皇帝将官员辖地人口增长数作为考核最重要的指标。人口减少,想升官,没门。
为保障贫困家庭生育,从宋高宗时期开始发放生育补贴。绍兴八年,高宗下令,禁止贫民不养娃,家贫无力抚养娃的,政府给钱!贫民每养一个孩子领取“免役宽剩钱”四千,也就是4贯钱。有学者测算,宋朝实足一贯钱约等于今天300元人民币,每户每胎补贴4贯,大约1200元,数额不大。但古代贫困人口基数较大,生育力较旺盛,对于地方财政是笔沉重的负担。
在发放生育补贴的基础上,绍兴十一年,宋高宗准许免除孕妇丈夫一年徭役。绍兴十三年,又下诏免去生育之家的丁税。
由于地方财政资金紧缺,为补不足,南宋部分地方官和士大夫成立“举子仓”或“举子钱库”,类似今天的公益基金会。“举子仓”的资金来源如下:一为没官田产的租息;二为常平仓的拨款;三为民间富人的捐献。赈济标准通常是贫困产妇每产一胎,给米一石。
因“举子仓”主要靠地方士绅的捐助,故“举子仓”主持者多为地方士绅,地方政府一般只担负监管责任。也就是说,收支、监管两条线管理。
宋朝通过政府财政和公益基金的双重努力,将国家与社会力量集中整合,减轻了贫民生育的负担。这种社会抚养福利,反上梁山的好汉们享受不到,难怪他们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