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琦荣
摘要:弗朗茨·卡夫卡是20世纪奥地利德语小说家,他被视为表现主义文学的先驱,与法国作家马赛尔·普鲁斯特,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并称为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先驱和大师。卡夫卡多以个人式、忧郁式的情绪来书写他的作品,这主要是因为他的成长环境、生活经历和学业对他造成的深远影响。卡夫卡的作品可以说是一部荒诞的非理想主义史诗,其中涉及国家的残酷性,法律的无理性,社会的无情性,《在流放地》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本文从法律角度对卡夫卡的《在流放地》进行研究,希望借此深入挖掘出这部小说的法律内涵。因此,本文就《在流放地》内容的法律内涵着手研究,重点探究小说中法的荒诞性。
关键词:《在流放地》;法律内涵;卡夫卡
《在流放地》的作者弗朗茨·卡夫卡自幼爱好文学、戏剧,因其初习文学后转学法律,并获得博士学位,所以,卡夫卡的文学作品中常以法律为主题。卡夫卡的父亲性格刚愎、粗暴,卡夫卡对其十分敬畏,其母亲气质忧郁、多愁善感,再加上,他的两个弟弟相继夭折,所以这就导致卡夫卡拥有孤僻抑郁、内向悲观的性格。也这因如此,卡夫卡的作品才会显得阴暗,晦涩难懂,构建的世界才会令人不安,使人感到孤独、迷惘、恐惧,但是卡夫卡作品的象征意义特别强,刻画、描写入木三分,具备深刻的法律内涵。其实,卡夫卡的作品并不多,其中有些至他去世任未完成,但是它们对后人的影响十分深远,例如,中国的格非、余华,日本的村上春树。
一、《在流放地》内容的法律内涵
《在流放地》是卡夫卡以法律视角来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作品。和《判决》不同,在这部作品中,卡夫卡是以微观视角来剖析奥匈帝国法律制度的荒诞性和其最终土崩瓦解的结局。《在流放地》主要描写旅行家在流放地亲眼所见的荒诞场景。当时,在奥匈帝国,凭借荒诞的法律,就可以因一点小事将人判以死刑,并流放到赤道附近进行长达12小时的残忍的机器处决。这里的机器是指一种“不寻常的机器”,它主要用于审判、判决、处决犯人。死刑执行者对处决机器十分喜爱,对犯人在机器下受到的长达12小时的折磨津津乐道,对当时的法律制裁十分满意。在这部作品中,卡夫卡的象征意义也十分凸显,其中“杀人机器”象征着包括法律在内的随意杀害人民的国家。执行者象征着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者。犯人则是奥匈帝国中任人宰杀的被奴役人民的代表。从法律视角审视《在流放地》,就不难看出其中的荒诞性,在这部作品中法律只是统治者的杀人工具,不具备任何现实意义,在当时的社会中,并没有正义和平等,只有被处决或者处决他人。
二、《在流放地》中法的荒诞性
(一)“罪”与“罚”的荒诞
在《在流放地》中,人们因为一点小错就会被法律判决死刑,成为杀人机器的食物,这不仅突出了当时处罚的不平等、非正义,展现了统治者的残暴,还深度揭露了奥匈帝国的“罪”与“罚”的荒诞性。在奥匈帝国,法律对判决罪行没有任何的价值,甚至是歪曲罪行的最佳凭借物。在《在流放地》中记录有这样一个实例:在奥匈帝国,勤务兵被要求在每个小时打钟时,都要无条件的向上尉门口敬礼。某天深夜,上尉为了考察勤务兵是否偷懒,就在两点钟钟声被敲响的时候,推开门观察勤务兵的表现。这时,勤务兵不但没有向上尉的门口敬礼,反而蜷缩在地上睡觉。看到此景,上尉拿起鞭子就开始抽打勤务兵的脸,上尉原以为勤务兵会站起来求饶,可是没想到他不但没有求饶,反而威胁上尉,如果不把鞭子放下,他就把上尉给吃了。因为此事件,上尉以“造反”的罪名将勤务兵送交法律机构处理,最终,勤务兵被判决流放到赤道附近执以死刑。这个例子可以说是奥匈帝国万千死刑犯被处决的理由,因为当时法律的唯一用处就是判决死罪。它不管人们犯错的大小,也不顾人们犯错的原由,只是将其判为死罪并流放到赤道附近处以死刑。
(二)法律观念的荒诞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社会全体人员认同并严格遵守的判定人们行为好坏并给予处罚的规则。现今社会,法律具有引导、评价、教育、预测等作用,严格执行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尊重平等人权,体现国家理念方面具备重大意义。因此,国家特别重视正确的法律观念的传达,并倡导人们做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可是,在奥匈帝国,法律对各种错误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展现的只是对正义理念的歪曲。而且,在《在流放地》中,法律不是保障人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而是送给杀人机器礼物的残忍凭借物。因为根据《在流放地》里的描述,人们无论是背离了什么道德规范,还是触犯了哪条法律,都会被处于死刑,而且这里的判决死刑的过程是由杀人机器在12小时内执行完毕,这给犯人带来极大的肉体伤害和心理折磨。在奥匈帝国,法律没有正义可言,社会没有平等之说,军官同时拥有法官和执行者的权利,凭借这些权利,军官可以随意处置人们,随意让杀人机器伤害人们的身体,只要最终犯人不再醒来。在《在流放地》中,杀人机器固然残酷无情,但是,法律更显冷漠残忍,统治者更令人痛恨。卡夫卡的《在流放地》,展现了帝国主义海外殖民地的本质,深入揭示了法律观念的荒诞性,是西方文学史上一部不朽的著作。
(三)司法程序的荒诞
在正常的法治社会,司法程序的正规性,合理性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在流放地》中,司法程序没有实用,甚至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一切的审判、处决都是由杀人机器执行,杀人机器是法律的中心,也是以法律的异化物形式存在的刑具。在小说中,杀人机器是由前任司令官精心设计的作品,在处决犯人时,杀人机器展现出来的残酷令人不忍直视,死刑处决过程可以说是惨绝人道。在审判之后,杀人机器要把犯人所触犯的法律条文刻写在犯人的身上,以此表示处决无误,并展现处决的合理性与正确性。在正式处决时,执行者会把犯人放在一张上部安装有耙子的床上,其中耙子由无数颗锋利的针组成。床本来是用来休息的安稳地,现在却成为一个使人闻风丧胆,令人害怕,痛苦的杀人工具。耙子本来是耕种庄稼的工具,现在却成为将犯人耙成肉酱的残忍刑具。而且,人们一旦被认定有罪,就没有反驳的权利,被执行死刑成了必然。在《在流放地》的结尾,军官被他热衷的杀人工具执以残酷死刑,机器也自行解体,象征着非人道,不正义的法律必将瓦解,揭示了奥匈帝国法律的残酷和其中的腐朽,深度展现了卡夫卡的法律观念。
三、结束语
卡夫卡通过《在流放地》内容的构建,来展现那个年代法律制度的野蛮与无情,并揭露奥匈帝国法律中“罪”与“罚”的荒诞,以及法律观念和司法程序的荒诞性。《在流放地》是卡夫卡的代表作之一,在这部作品中,作者以高度凝练的艺术手法,以小见大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制度,并以寓言的形式展现作者的相关思考,试图引领人们一起去品味那个年代的法律社会百态。其实,无论是《在流放地》,还是卡夫卡的其他作品,对后世的影响都十分深远。就《在流放地》而言,其法律内涵,无论是在奥匈帝国时期,还是在现今的法制社会,对社会都具备极大的参考、启示意义。(作者单位:南方医科大学)
参考文献:
[1]陆双祖.论卡夫卡《在流放地》的法律内涵[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04:103-104.
[2]刘乃泓.卡夫卡与法[D].天津师范大学,2013.
[3]陈少侠.在流放地[J].山东文学,2014,02:4-18.
[4]胡志明.《在流放地》的审美品格和思想价值[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04:72-77.
[5]郑薇,曾艳兵.机器与“暴力”——论卡夫卡《在流放地》[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6:1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