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红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辽宁 营口 115005)
煅烧石油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有关问题探讨
——以营口市华兴碳素厂增建年产1.5万吨煅烧石油焦项目为例
王红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辽宁 营口 115005)
[摘要]探讨营口市华兴碳素厂增建年产15万吨锻炼石油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即项目组成及工程占地的确定,设计水平年和方案服务年的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原则、措施体系及整体布局、防治目标。结合相关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根据实际的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建议。
[关键词]煅烧石油焦;水土保持方案;补偿
煅烧石油焦就是将石油焦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进行高温热处理的过程,煅烧的目的是排出原料中的挥发分子,提高其抗震性、密度、机械强度、导电率和抗氧化性。煅烧石油焦与环保、水保工作密切相关,必须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能有效的控制水土流失,是建设施工部门的技术文本,因此煅烧石油焦项目必须编制合理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
1煅烧石油焦项目概况
1.1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营口老边区柳树镇北甸子村营口市华兴碳素厂厂区内,地处沿海风沙区域,地势相对平缓,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及辽宁省第四次遥感土壤侵蚀普查成果确认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为200~500 t/km2·a。因此,本区域水土流失防治重点以保护和培育好现有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为前提,对于开发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制度,控制生产建设活动可能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
1.2项目组成及工程占地的确定
煅烧石油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组成由主体工程区、道路及停车场、材料堆放场三部分组成。本项目建设区域内占地面积为1.50 km2,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在原厂区续建。
(1)主体工程区:新建车间厂房、烟囱一座,水池一座,占地面积0.17 km2。
(2)道路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区域内除建筑物占地外其他区域作为场区道路及停车场,场地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硬覆盖,占地面积1.23 km2。
(3)材料堆放场:材料堆放场位于厂房的南侧,占地面积0.10 km2,施工结束后,拆除地表建筑设施后恢复道路及停车场作用。
1.3设计水平年和方案服务年的确定
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14】58号文)规定,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的当年或后一年。本项工程施工从2015年6月到2015年12月结束,因此本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16年[1]。
依据水保监【2014】58号文规定,确定本方案服务年限为2年,即2015年-2016年,期满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另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2.1防治措施总体布局的原则
(1)坚持防治并重的原则:针对项目主体工程特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在布设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时,要采取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防止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同时也要依法治理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建成一套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2)安全、经济与整体性原则:水土保持措施布置要以保护企业运行安全、稳定为目标,构筑成一个整体性系统工程。在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可以纳入本防治方案,作为水土保持防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2]。
2.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该区域内主体工程区包括已建工程和新建工程,对已建工程建议平时加强对已建工程的管理养护,对新建工程通过水土保持措施,与已建工程形成综合防治体系,达到保护地表、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2.3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分区项目运行期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拦渣率(%)土壤流失控制比植被恢复率主体工程区959695198道路及停车场959695198材料堆放场959695198
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措施设计
3.1主体工程区
主体工程区包括厂房、烟囱、水池。根据主体工程报告,主体工程设计中考虑了场地排水系统等设计;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出的土石方就近集中堆放,并对堆体进行临时防护等措施,上述工程的布设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但施工期没有考虑建筑物基础开挖边坡临时防护,新增其具体防护措施设计。在主体构筑物施工建设过程中,为减少雨水对基础开挖边坡的冲刷,对基础开挖边坡采取薄膜覆盖,考虑薄膜可以重复利用,估算共需薄膜覆盖480 m2。
3.2道路及停车场
主体工程设计中道路均采用地下水排水方式,地下排水与场外地下排水管网相连接;施工过程中对路基垫层采取分层碾压,开挖出的土石方就近堆存等措施;这种设计即满足主体工程要求、施工需要,也满足水土保持要求。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场地排水系统也已经形成,所有这个方案不新增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3.3材料堆放场
材料堆放区为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临时堆存砂石料、水泥及钢筋等建筑材料的场地。本工程临时占用已建的道路及停车场作为材料堆放场,占地面积0.10 km2。
施工过程中,为防止春季风蚀,避免表土颗粒随风力迁移,堆体采用苫布遮盖,根据估算,苫布面积760 m2。工程建设结束后,恢复期道路及停车场使用。
4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征
根据《辽宁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辽水利保字【1995】262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水保监【2010】2号。损坏占压荒地按0.50元/m2计算,外购山皮石按3.00元/m2计算,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1.67万元。
表2 水土保持补偿费
参考文献
[1]卓跃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若干问题的探讨[J].水利发展研究.2014(01).
[2]张建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若干问题探讨.山西水土保持科技.2006(01).
[收稿日期]2016-03-08
[作者简介]王红(1976-),女,辽宁营口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水文水资源工作。
[中图分类号]S15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1184(2016)03-01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