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6-06-27 14:17赵松
世纪之星·交流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政务公开民主权利乡镇政府

赵松

[摘 要]政务公开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前提,一个政治体系的政务公开会直接影响到其政治民主水平的高低。作为基层政府的乡镇政府,既是国家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环节,又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以姜店镇为例,探讨了乡镇政务公开在促进民权、抑制腐败、缓和干群关系和提高群众参政议政积极性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同时也列出了我国乡镇政务公开存在的形式化、群众反应冷淡、政府处理方式不当和上级政府不重视等弊端和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转变基层干部观念、上级政府加强重视、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人民权利意识等对策,希望能对乡镇政务公开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参考。

[关键词]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形式主义;民主权利;法制

一、乡镇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作为基层政府的乡镇政府,其政务公开是国家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研究乡镇政务公开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乡镇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对于推进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1.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是人民知情权、监督权的体现,是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权利都是人民赋予和让渡的,人民有权利了解这些权利的行使和运行情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所有政府部门和官员都要为人民执政,向人民负责,这是宪法的基本要求。

2.乡镇政务公开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约束基层干部。乡镇政务公开不仅要求基层干部执政为民,而且要廉洁奉公。乡镇政务公开置基层干部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有效的提高了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使其能尽心尽力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乡镇政务公开有利于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缓和干群关系。基层政府面对的是普通老百姓,他们的最基本要求是弄清楚政府的财政支出花在了哪些地方,弄清楚政府收费项目是什么和为什么。乡镇政务公开使群众了解基层干部的工作,了解财政支出方向,有利于群众理解干部工作,改善群众对干部的看法。

4.乡镇政务公开有利于提高人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务公开吸纳公众意见,也是加强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二、乡镇政府施行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1.普遍存在形式主义。乡镇领导普遍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把它当成一个形式、过场,乡镇政府的政务宣传栏往往只有在检查之前才会更新。

2.人民群众无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群众对于乡镇政务公开普遍反应冷淡,一是因为公开的内容空泛,;二是因为政府公信力的缺失;三是群众自身的原因。

3.对于个别提出异议的群众,政府处理方式不当。政务公开工作目的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要广开言路,倾听群众的声音,但是乡镇政府的信访办却往往成为政府堵塞言路的工具。

4.上级政府不重视。县里每年都会对各个乡镇政府进行测评,并作出排名,这与乡镇领导的政绩直接挂钩,但是每年的年终测评都不会与政务公开挂钩,经济才是年终测评中最重要的,这就造成了乡镇领导对政务公开重视度不够,每年所进行的政务公开检查就完全是个形式。

三、改进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对策建议

1.加强我国乡镇政务公开的法律制度建设。乡镇政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运作规范的工作。在政务公开的工作开展中,必须建立一套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长期坚持的有效机制,这样才能使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2.实行政务公开,必须要转变乡镇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首先要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使他们清楚的认识到国家的权利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其次要使他们正确的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纠正一些干部的思想偏差。

3.上级政府要加强重视,将政务公开列入年终测评。把政务公开的效果列入年终考核的考核标准,对于此项测评不合格的乡镇要追究其责任。

4.规范乡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我国乡镇政务公开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这就要求乡镇工作要保持一定的秩序性,政务公开的内容一定要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例如对乡镇政府的重要工作和与农民利益相关的水电费、农业税统筹提留的标准、救济款、承包地等情况进行公开,公开的项目要齐全,内容要准确,使人民群众增加对政务公开的可信度。

我国乡镇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公告栏、广播和会议等形式进行,特别重要的内容还可印发资料予以公布。鉴于我国乡镇政务公开形式上问题,从两方面提出解决对策:公开栏不能设立在乡镇政府院内或机关单位里,应该建设在方便群众观看的地方,要引人注目,公开应注重时效,力求及时,公开栏公布事项每两个月应更换或增删一次有关内容,每年至少不少于四次;在及时性上,政府要尽可能的做到随时更换公开内容。

5.开启民智,提高人民的权力意识。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在传统社会中,官员往往是老百姓的“父母”,而民众则是“子民”的思想根深蒂固,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作为国家主人拥有的基本权利——知情权。想要改变这种局面首先要靠教育,教育不仅要传授人民知识,而且还要还要传授人民思想,自由、民主、平等的思想,教育还要让人民学会独立的思考,实事求是,不要盲从于社会舆论,人云亦云;其次要放开言论自由,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真正的和谐社会是兼容并报、海纳百川的社会,而不是只有一个声音一个思想的社会,人民要能有够表达自身思想和看法的自由,要创造出一个让人民敢于说真话的环境。

6.正确处理政务公开过程中的群众意见。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不代表政府的一切执政行为都完完全全不折不扣地满足所有具体要求。一是具体的“民意”往往有其局限性;二是“民意”之间本身可能就是有矛盾的,即便多数人的意见也未必就完全正确。但是,无论可取性有多少,双方必须有平等交流的空间,任何部门都没有对此不屑一顾的“权力”。即使确有不宜公开的内容,也应当对公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参考文献:

[1] 邓联繁,许根林.法治化:走出乡镇政务公开的困境[J].中国行政管理,2002(3):42-43.

[2] 赵诗陶.谈农村推行政务公开意义及措施[J].中国法学,2004(2):103-104.

[3] 杨建顺.论我国政务公开理念与课题[J].学者社区,2004(2):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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