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燕妮
【摘要】《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课题组经过调研,对部分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剖析,对本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的部分做法提出了创新性建议。
【关键词】音乐表演 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5-0052-03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mmon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the training of the professional training of music performanc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innovative suggestions for the training of the talents training mode.
【Key words】Music performance; Talent training mode; Innovation
目前高职院校正处于转型期,教育部提出改革基本方案,尤其强调,要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并强调,高职院校的课程应作出相应的调整,打破传统的学术型教学模式。为适应这个转变,职业院校应作出迅速调整和反映。为此,人才培养模式必定要作出相应的转变,以便于培养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目前,武汉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就业形势严峻,这与陈旧的培养模式,以及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不足密切相关。如何突破瓶颈,打破旧有的模式,建立教育改革转型期新型音乐教育模式,是现在的当务之急。有必要进行探索、研究,并加以实施实践。在音乐教育方面,音乐表演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需要探索与研究的。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教学,课程设置需作出哪些改变,培养出的人才如何快速融入当今社会,并有立足之地,是音乐表演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使我省高职院校音乐教育方面能跟上国家教学改革的步伐,采用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向社会输送实用性人才。为音乐教学改革探索一条新的出路,达到社会、学校、学生三赢的目标。我校《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课题组成员走访调查了本省以及外省开设音乐表演专业的几所高职院校,结合我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改革做法,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共性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一、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主要障碍
湖北省有7所高职院校开设了音乐表演专业,分别是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鄂州职业大学、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课题组通过走访、调研,归纳这7所高职院校的培养模式,发现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也是目前部分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学校培养和企业需要之间不对称,并没有实现无缝衔接。具体表现为:
1.培养目标定位模糊
学校所传授的理论知识与企业所需求的实际技能不对称。迄今为止,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在人才培养时,大部分都采取了和一般专业院校类似的传统理论教学模式,导致学生在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工作时,能力单一,实操技能不足。 无法全面有效地满足必然具有差异性的教学对象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2.课程设置不够科学
目前,高职院校对音乐专业所设置的课程基本上属于大众化的基础课程,以至于学生在完成了这些课程的学习后,往往只能掌握一些千篇一律的音乐专业知识,造成了高职音乐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缺乏个性特征,难以体现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上都比较薄弱。高职生学习在掌握音乐知识和提高人文素养方面的成效并不是很理想。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在音乐表演的理论课程上存在课程安排较少的问题。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不应当仅仅掌握一些基本的音乐表演技巧,而且应当具备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才能够在今后的表演职业生涯中拥有发展的基础。而当前高职音乐表演专业较少重视学生的音乐理论知识的教学,在开展音乐基本技能教学之余,较少考虑为强化学生的综合素养而安排足够的理论学习,难以对学生构建能够为音乐表演技能的提升提供重要支撑的理论基础,使得学生的职业素质培养较为薄弱。
3.教学考核过于片面
现阶段高职院校在音乐表演专业上的考评工作,主要还是延续了传统高职教育的做法,基本上还是用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只要是各项考试及格了,就被认为是完成了学习任务,可以顺利毕业。而实际上音乐表演作为一门技能型的专业,采取标准化的考试和统一答案的方式来进行考评本来就不是很恰当,尤其是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合格判断依据,在当前往往也是不同的高职院校采取各自制定的标准,不能够将国家在音乐表演应用型人才方面提出的培养标准落实在日常考评里,难以适应社会新时期对于音乐表演人才既有专业理论水平又有实际表演能力的全面要求,考评过于简单,也使得学生虽然可以较为轻松地获取高职音乐表演的文凭,但是难以保证良好的音乐表演实力,难以成为社会竞争中的优胜者。
二、创新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当前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主要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科学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发展。
1.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为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能够满足专业人才发展需要的新型培养模式,是高职为社会提供优秀的应用型音乐专业人才的根本所在。而这项工作最主要的前提就在于,为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科学确定核心目标,从而为专业培养工作定好方向,才能够让其他的改革措施都能够运行在正确的道路上,有利于培养模式的升级工作得到全方位的合力推动,更好地培养出符合新时期社会需求的音乐专业人才。为此,应深入进行市场调研,以文化市场的需求为主要导向,围绕社会需求这一核心来明确培养的目标。只有这样的定位,才有可能保证高职音乐的毕业生有能力更好地参与到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里,成为就业的领先者。
因此,在当前针对高职院校的学生来源相对于其他高等院校的生源在音乐素养上相对较弱,专业知识不够全面的特点,同时,结合党在十八大文件中提出的不断丰富和提高全民生活水平,鼓励文化艺术进基层、进社区的重要精神,可以将高职音乐专业的培养目标主要定位于,为社会提供具有一定音乐专业知识、可以直接服务于基层群众演艺事业的音乐表演人才。这一核心定位,既考虑到高职音乐专业学生的基本特点,也可以使得高职音乐专业输出的人才成为广大基层人民群众所需要的新型社会主义音乐殿堂的构建基础,能够拥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前景,可以被当作高职音乐专业毕业生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的立足之本。此外,还应当将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人才的培养方向和现代音乐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得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成为推动现代音像业和音乐商业演出、幕后等新型音乐商品化发展的重要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利用高职音乐专业毕业的应用型人才,使得新兴的音乐市场化产业活动能够得到更加专业的知识性人才的注入,能够有效地提升这些新型产业的运作协调水平,从而为这些产业增强科学发展动力,同时,也使得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引入了市场导向的作用,从培养的开端就朝着人民的需求和市场的需要校准方向,将促使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模式提升教育成效。在今后的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教育发展中,需要一直坚持探索和发现市场需求,及时更新教学定位,从而保证高职院校培养出的音乐表演人才有能力更加无缝、高效地和市场对接,提升高职音乐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水平,满足社会发展需要。
2.以课程改革作为培养模式创新的重要载体
针对以进基层提供音乐服务和参与社会主义音乐产业发展为目标,在高职音乐专业培养模式上一定要体现为课程改革的新内容。一是要使得“一专”和“多能”这两个基本原则都要在新时期的高职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中得到有效体现。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对于音乐教育到底要注重专才和通才哪一方面的教学争论非常多。本文结合新时期高质音乐教育的新定位,认为要对“一专”和“多能”这两个方面都给予重视,要在音乐的“通才”和“专才”上的培养上实现动态均衡,使得“一专”能够达到一定的标准,同时也培养学生具备音乐领域的“多能”。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要在高职音乐专业的课程设置上要尽量科学量化“一专”和“多能”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当前可以先安排充分的声乐课程,使得声乐成为学生们的“一专”,通过教学重点推动学生的声乐素养,来争取帮助学生们在既定的课程时间内在演唱水平、表演能力和声乐综合素质上得到明显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将课程安排向“多能”的方向倾斜,课程内容主要可以包括钢琴、乐理、作曲、和声和表演组织能力等方面的专业内容。从而利用课程的适当安排,使得高职音乐专业学生在“一专”和“多能”两个方面能够形成良好的相辅相成的素养。
为此,在具体的课程设计上,高职音乐专业要能够有效地拓展原有的基础课程内容,使得学生在专业视野上更加开阔。一是适当增添辅修专业课程,强化学生的音乐专业能力。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在学校提供的辅修课程里选定自己需要的其它相关专业课程,促使自身的音乐表现手段更加丰富,提高专业表演能力。举例来说,当前高职主修声乐的学生可以辅修键盘专业,也可以选择戏剧表演作为辅修专业,争取通过学习更多的音乐表演的表现手段,增强参与就业和发展的实力。二是为学生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选修课,主要是为学生创新开设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选修课程,通过这些课程的教学,帮助学生完善综合素质,也使得他们能够在音乐表演上更好地掌握市场命脉,符合社会的需要。通过课程的这种改革,让学生增强专业能力的同时,也可以具备音乐教学等相关能力,使得学生在音乐表演领域能够走得更加广阔。
3.课堂舞台无缝对接构建“演学结合”新型培养模式
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在明确了目标和课程创新的基础上,应当致力于形成以“演学结合”为主要特点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是考虑到高职音乐表演专业需要培养的人才既要满足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也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因此,需要将高职教育的专业性和演艺实际的实践性紧密联系起来,才能培养出德艺双馨的音乐表演人才。为此,既要发挥高职院校在音乐表演上的教育价值,又要借助于社会文化团体的演艺平台。也就是说,高职院校要积极寻求社会文化团体的合作,构建现代音乐表演教育平台。利用这一平台,校方和社会力量共同设计音乐表演人才的专项培养方案,并在培养过程中跟随音乐市场的变化适当地动态调整方案,保证高职音乐专业的教学紧密联系实际。同时,利用这一平台为学生提供较多的音乐表演实践机会,使得音乐表演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融为一体,让学生在舞台表演中检验音乐义理,接受现场艺术熏陶,从实践训练中促进学生的艺术性和实践性的共同发展。
要保证“演学结合”真正成为高职音乐人才的创新培养模式,就一定突出理论教学和表演实践紧密联系的基本特点,为学生的音乐表演技能等综合素养的提升打造良好的现代教育环境。一方面,高职要立足于音乐教学目标,迎合现代音乐表演相关岗位的具体要求,认真制定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训练项目,并且积极组织学生将这些项目逐一完成。具体来说,一方面可以组织学生以个体或团队的形式参加校际之间的音乐竞赛,也可以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定期的音乐会,或者让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作为重要的文艺力量,配合教师完成一些文艺晚会的主办任务等,从而在校园教学中落实“演学结合”的基本原则,有计划地带领音乐专业教学完成在校期间的实践锻炼目标。另一方面,要借助于合作教育平台的社会实习场所,进一步加强音乐专业学生的实训锻炼。主要在合适的时机带领学生前往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场所,参与和高职音乐教学内容有着良好促进作用的表演项目,让学生在实际演出中全面参与音乐节目编导、组织实施等环节,使得学生们在音乐表演方面的知识在参与这类社会表演过程中转化成为实际的表演能力。
4.利用第三方评价创新培养考核机制
高职音乐要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还需要落实在考评机制创新上,应当引入第三方评价,让考核机制保证培养的音乐专业人才可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在这里,第三方评价可以来自于社会上主要的音乐表演用人单位,也可以来自于学生家长或音乐研究机构,以及音乐节目制作主体等。通过和这些相关社会群体的良好沟通和合作,校方可以从社会各方面获取非常丰富的针对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信息反馈,从而形成共同参与的综合评价机制,使得高职音乐专业学生从职业能力到音乐素养等得到全面、客观的评价,使得“演学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能够形成良好的自我发展和自我改善机制。此外,为了保证第三方评价的客观有效,要保持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对相关反馈的搜集和整理,例如从学生第一次参加实际演出开始构建反馈信息文件的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追踪、保存和分析学生的音乐表演能力的实际情况,科学定位提升学生音乐表演能力的突破口,最总保证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能够不断将学生的综合素养推动到更高台阶上。
三、结论
当前要更好地完成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学目标,不只是要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表演专业技能,而且还应当将综合素质作为另一个重点给予同样的重视。只有同时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基础和牢固的综合素养,也就是说,不只是拥有专业的音乐演绎能力,而且还要具备较高水平的文学功底、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等,才可以保证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建设的时代需要。因此,要从目标定位、课程安排、教学模式、考评机制等各个方面都要加大创新力度,结合实际形成新型的“演学结合”高职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申媛媛.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自主创业探析[J].新西部(中旬刊),2015(1):23-25.
[2]马雯.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南昌师范学院学报,2014(4):13-15.
[3]王丽.贵州职业技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总方案[J].音乐时空,2014(14):59-61.
[4]戚麟麟.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学改革探析[J].美与时代·城市,2014(9):67-68.
[5]杨莉丽.音乐表演专业声乐人才职业定位及教学策略[J].音乐大观,2014(19):71-73.
[6]蔡晓武,胡如意.音乐表演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现状的思考[J].艺术研究,2014(3):45-46.
[7]何益民.当前社会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就业状况及其原因分析[J].音乐大观,2014(9):31-33.
[8]赵秋楠.浅析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对策研究[J].戏剧之家,2014(6):85-86.
课题项目: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项目编号:2014B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