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在出席论坛发表演讲时称,应充分认识金融在创业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首先,金融能够促进公平,核心是充分发挥普惠金融作用,建立为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为弱势群体提供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机构的权利与机会。“普惠金融以发挥市场作用为主,走薄本微利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与双创强调的包容性增长方式是完全一致的。”
但他也坦言,近年来我国的普惠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相对于大众积极热情和多元化的服务而言,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部分地区金融机构偏少,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金融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仍有待在双创的推进中加以完善和解决。
从创新角度看,邹澜认为,金融能够促进解决效率问题。“对于处于种子期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而言,掌握了大量无形资产,充裕的资金支持就像催化剂一样,能够帮助企业迅速完成资源转化,进而释放出新的生产力。”
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是创业得以迅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一方面解决了创新企业难以获得足够银行信贷资金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制度安排上与创新活动的高度契合,能够使中小初创企业得以快速成长。“以美国为例,美国通过硅谷银行,处于初创期的小企业,推动了一批高技术小企业成长为全球性企业,这些都表明,金融资源对创新活动的及时介入,能够实现科技的迅速转化,对于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动能,作用明显。”邹澜表示。
此外,邹澜强调,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金融系统强身健体,也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合作,辅助外力,内外兼修,才能使成效得以充分发挥,才能彻底激发广大创业者的创业创新活力。
他提出,一要健全金融组织体系。2014年以来,商业银行在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设立了分支行五百余家,各家银行对科技金融机构进行考核体奖励机制,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贷款。
二要丰富有利于创业创新的金融业态,既包括银行业,也包括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创业板、金三板、债券市场,以及高风险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方式。通过发展分层合理,流动性好的资本市场,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为各类投资基金提供有效率的退出渠道,实现良性循环,增强创业成功率。
三要创新符合双创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提高组织体系专业化水平的基础上,应该充分发掘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融资价值,主要是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央行正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扩大贷款支持范围,使各类创业者都能享受到符合自身实际的金融服务。”
四要营造诚信公平的信用环境。金融支持创业创新,不仅要强化信用意识,更要强化运营,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对此人民银行不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小微企业的海关、环保、劳动、司法等方面的信息整合利用,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和采集面,为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提供依据和支持。
五要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日益多元化,对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要有充分的考量,要有相应的压力测试和应急预案,避免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