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综述

2016-06-20 01:06张志强郭慧洁
天津人大 2016年5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人大常委会责任

张志强 郭慧洁



人大监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综述

张志强 郭慧洁

2015年1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带队深入滨海新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人大常委会把安全生产作为监督工作重点项目,于2015年10月至11月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今年3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和《安全天津建设纲要》的实施,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力度空前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肖怀远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方面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最有力的举措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精心筹划检查方案,认真梳理法律法规条文,针对“8.12”事故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确定了5个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企业隐患排查及“一企一策”整治工作情况。确定了统一的工作汇报提纲,要求接受检查的区县和单位除了汇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体情况外,还得回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数量情况等7个必答重点,突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

去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兵分9路,分别由主任会议成员带队,80余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深入到10个化工企业较多、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区县,对28家食品、物流、化工、原油储备库等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企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有的检查组还把检查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人人都有任务,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执法检查组基本掌握了我市安全生产情况,认为近年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律规范的重点内容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实现了隐患彻查、责任到位、布局优化、风险可控的目标。

存在问题:风险上升、落实不够

虽然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城市人口密度大,工业化程度高,建设项目多,高危行业企业分布广,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安全风险也在不断上升,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生产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这次执法检查发现了4个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只顾追求经济利益,安全生产长期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装置缺乏或损坏,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部分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隐患较多。二是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政府监管部门责任、企业主管部门责任和项目审批部门责任不够清晰,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不够紧密,存在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能力不足、事前和事中监管环节缺失、监管工作重复、空白和缺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是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和主体不清等问题,普遍存在条块分割现象,加大了属地管理难度。危险化学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和死角,监管工作没有实现实地实时监管和动态监管,基层监管能力不足,缺少专业安监人员。四是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地方性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现行法规部分条款不够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

常委会审议:代表关注、建言献策

3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吴初、由华东,市人大代表宋金链等积极发言,为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水平建言献策。

尽快修订完善我市安全生产条例,是大家普遍的呼声。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我市安全生产条例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了今年立法计划。肖怀远主任指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安全天津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是这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收获。今年春节刚过,崔津渡副主任就带队深入到市安监局进行调研,了解起草进度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就完善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指导意见。吴初委员在审议时强调,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论证,抓紧时间进度,把工作做在前面,做深、做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8.12”事故血的教训警示我们,要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必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克服疲惫懈怠问题”,由华东委员认为,抓好安全生产首要任务是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杜绝用安全换发展、轻安全重发展的思想,筑牢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形成人人要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审议中,委员和代表无一例外地建议严格企业、政府部门两个责任的落实。“一定要落实好两个责任,一个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个是政府的监管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抓好企业主体责任,就要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确保五个落实、五个到位。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机制,用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手段的投入和研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加强对员工教育培训,确保员工认真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掌握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安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责边界不清、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委员和代表开出了“药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整改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宋金链代表长期从事危化品行业工作,根据多年经验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建议各级政府部门研究细化监管模式,按照危险程度、企业类型等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大对无证非法企业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大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这张网,才能紧紧守住我市安全发展的红线,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作者分别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综合处副处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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