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兄弟“喋血街头”

2016-06-18 05:45熊子悦
作文通讯·初中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篮下小混混球场上

熊子悦

“兄弟”这个词从一个女生嘴里说出来可能有点新鲜,但我情不自禁地想这样称呼一些人。“喋血街头”也并不是一群小混混聚众打架,我想写的是那个充满激情、张扬自我的暑假。

篮球,我从换了第一颗牙之后很久都没碰过了,重新拾起,有几分生疏:它有点儿沉,还蒙了一层灰。

想打篮球只是心血来潮,所以起初只是自己随便投篮。说实话,我以前真没和别人打过比赛,真正点燃我心中篮球之火的,还是在那一节体育课。那次,我们临时组建了球队和九班比赛,结果输得落花流水。我服输,毕竟她们练了一年半。但我不服的是:人家嘲笑我们班的人全是书呆子,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于是,我开始跟着教练学习打篮球,希望以后比赛能扳回一局。这就是我打篮球的初衷,有点可笑,有点幼稚。

流汗、对抗、进球……慢慢地,我爱上了这项运动。印象最深的一次小组比赛:最后三十秒,我们比对方少一分,一个失误,球被抢去了。眼看对手冲到篮下,准备投篮,我已经绝望了。队长一个冲刺,盖帽,迅速把球传到站在对方篮下的我,说:“快投!”还有三秒,一投即中,结果反超了她们。看着对手被罚在烈日下跑圈儿,我亲身感受到什么叫不到最后一刻不放弃。

暑假结束,黑了一些,但收获了许多。有人看见我们一帮女生在球场上奔跑,会诧异地问:“你们真的热爱篮球吗?”

谈不上热爱,但还是喜欢的。为什么喜欢?

不能像迈克尔·乔丹那样站在罚球线起跳,我没有他的腰腹力量和弹跳力;不能像科比做无数个假动作后轻松灌篮,动作做到一半就会掉球;不能像艾弗森那样胯下运球变向晃倒高大的对手,甚至自己还会摔倒……

朋友说,篮球带给你的都是伤痛:手指肿胀,大腿酸痛……然而它带给我更多的是精彩:几十个因篮球而认识的朋友;几个互相毫无关联的生活圈子;几个能倾诉烦恼的“哥们儿”,甚至还有球场上萍水相逢的帅哥……谁知道呢!

还有什么?配合进攻成功后击掌欢呼、胜利的喜悦、失败后的共勉。一个人在家默默练习基本功只为了不成为团队的累赘,就算只是抱着球站在球场上,血液也会沸腾!还有从紧张学业中释放的自我。平常的我们兢兢业业地学习、考试,但脱去校服,我们就是街边最野的孩子!

所以,为什么喜欢篮球?

大概因为我有一帮好“兄弟”。

大概因为暂时远离繁重课业的轻松感。

大概因为……

我想了很多理由,最后发现——

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理由。

佳作点评

初看题目,编辑吓了一跳:初中生怎么成了街头小混混?仔细往下读才发现这位小女生居然热衷男同学们感兴趣的游戏,而且乐此不疲!看来一定是个“性情中人”。文中的故事虽然算不上曲折,表达手法也算不上丰富老练,但是,小作者有感而发,将自己的内心情感毫无保留地传递给读者,读来生动有趣,使读者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临其境,受到强烈的感染,同小作者的血液一起沸腾,更让我们感受到她与众不同的青春气息。

(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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