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
摘要:近年来随着大湄公河次区域战略地位的提升,日本不断加强对湄公河流域国家的战略投入力度,其最新的表现是《新东京战略2015》的提出和日本对土瓦经济特区的投资建设。土瓦经济特区是缅甸设立的三个经济特区之一,日本参与投资建设土瓦经济特区,无疑将极大地增强日本在缅甸的经济影响力,也必将对中国在缅投资造成巨大挑战。
关键词:湄公河流域;战略投入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3-000-01
日本与湄公河流域国家有很深的渊源,双方合作也由来已久。经过多年的经营,日本已成为湄公河地区的东南亚国家最大的援助国和投资国。[1]近年来随着东南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东盟地位的稳步提升,大湄公河次区域的战略地位也相应提高,为了取得东盟国家在联合国入常问题上的支持及遏制中国的战略需要,日本也随之不断加大对该地区的战略投入。其最新的表现是《新东京战略2015》的提出和土瓦经济特区的参与投资建设。日本不断加大对湄公河流域国家的战略投入,无疑是对中国与次区域国家深化合作的竞争和挑战。
一、日本参与投资建设土瓦经济特区
2015年7月4日,日本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峰会在东京举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与湄公河流域五国的政府首脑会晤。会议达成了多项协议,其中土瓦经济特区的设立是峰会备受瞩目的项目之一。除此之外,峰会还通过了以支援完善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新共同文件《新东京战略2015》;日本还承诺将在三年内向湄公河流域国家提供7500亿日元的政府开发援助等。
土瓦是缅甸南部一处深水港,德林达依省首府,位于连结中南半岛主要城市的“南部经济走廊”最西端,在地缘政治学上意义重大。土瓦经济特区由日缅泰三方合作,在7月4日的峰会上,三国正式签署相关意向备忘录,这标志着这个耗资500亿美元的项目在拖延多年后即将正式启动。早在2010年,土瓦就被缅甸军政府宣布为经济特区,是缅甸当局提出的第一个经济特区项目,可是由于缅甸当时仍遭欧美各国经济制裁,造成这个面积约200平方公里的特区无人问津。最早看中土瓦经济特区的与缅甸相邻的泰国,泰国有意将土瓦的港口作为本国产品的出口基地。如此一来,面向印度及中东方面的物流将不必绕道马六甲海峡,从而能够大幅削减运输的时间与成本。如果将生产基地也设在土瓦,还能利用缅甸廉价的劳动力。因此,泰国2011年与缅甸签署协议,由泰国牵头投资130亿美元,分10年在当地开发钢铁厂、发电厂、造船厂和石油化学厂等重型工业。泰国原本希望将该特区作为前进印度与欧洲市场的基地,但过后由于政局动荡而导致参与开发的企业数量不及预期,造成上述协议无法落实,泰缅两国政府因此开始向日本求援。安倍晋三上台后,出于牵制中国在中南半岛与印度洋影响力的考虑,日本对土瓦经济特区表现出高度兴趣。日本计划在当地投资汽车制造厂和高科技业。除此之外,日本还打算帮助铺设连接泰缅交界地区与土瓦的公路,打造从太平洋通往印度洋的“南部经济走廊”,为进军泰国及印度等地日本企业的陆上物流通道。土瓦经济特区一旦全面落实,将成为东南亚最大的经济特区。[2]
二、对中国的挑战及影响
日本参与投资建设土瓦经济特区,无疑将极大地增强日本在缅甸的经济影响力,这也无疑将对中国在缅投资造成巨大挑战。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参与土瓦开发或意在抢先于中国。自2011年密松水电站和2012年莱比塘铜矿抗议事件发生以来,中国对缅甸的投资直线下滑。中国对缅投资从2010年的83亿美元直降到2013年的2000万美元。2014年,由于公众的反对,缅甸铁路运输部宣布取消计划耗资200亿美元的中缅铁路项目。在投资额排名上,中国4年来首次让出第一宝座,跌至10名左右。与中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年来日本对缅甸的投资与日俱增。从1988年到2013年底,日本在缅累计投资额仅为3.5亿美元,但在2014年一年就有约18亿美元的投资,比2011年增长了60%。[3]
三、中国应对挑战的对策建议
针对日本在缅投资与日剧增,并不断拉拢湄公河流域国家,扩大在该地区的影响力的动作,中方应高度重视。中国是缅甸等湄公河流域国家的邻国,在该地区拥有重大利益,对于日本与中国在湄公河流域地区竞争的现状,中国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首先,密松水电站后,由于西方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及中方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中国投资项目在缅甸很难继续开展下去。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中国政府应规范在缅投资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改变中国企业掠夺缅甸资源的形象;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要与当地官员、媒体、NGO组织、及民众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充分解释中方投资的目的并分析能够给当地带来哪些具体好处,消除缅甸各方尤其是民众对中国投资项目的误解。其次,当前民盟取得执政地位,但需要坚信的是由于地缘因素,无论缅甸哪个党派当政,都必然不会以中国为敌,我们应该对中缅关系的未来抱有信心。因此,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中资企业也没有必要因为一两个事件的影响,而在对缅投资上畏首畏尾、裹足不前。相反,在符合缅甸法律并与缅甸各方做好沟通交流工作的前提下,中国企业应大胆投资,积极与日本等外国企业展开竞争。最后,针对日本不断拉拢湄公河流域国家的行为,中方可以在三个层面加以应对,加强与该地区国家的关系。第一,中国应积极推动与东南亚各国的双边关系的发展,首先推进与我国关系密切、政治互信度高的国家进行合作,以期形成示范效应;第二,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层面上推进,发挥山水相连、人文相通的优势,充分利用GMS合作机制,加强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应继续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努力将这一机制打造成中国深化与湄公河五国合作的主要平台,且中国应在该机制中发挥主导作用。第三,在东盟层面上,努力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整体推进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共赢。
参考文献:
[1]毕世鸿.日本对湄公河地区经济合作的援助政策[J].东南亚,2007(2).
[2]耗资500亿美元 日缅泰合作土瓦经济特区即将启动 | 联合早报网 http://www.zaobao.com/sea/politic/story20150704-498882.
[3]中国对缅政策调整方向_新闻_和讯网http://finance.sina.com.cn/leadership/mroll/20150623/115922494467.shtml.
作者简介:王 亮(1991-),男,汉族,河南商丘人,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东南亚区域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