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的中国P2P金融

2016-06-15 01:26:44杨凯
华东科技 2016年5期
关键词:借款人网贷投资人

文 杨凯



“有毒”的中国P2P金融

文杨凯

我国P2P网贷征信体系存在“先天不足”,导致个人信用认证体系相当不完善且不透明

航天事业需要一个与大众面对面的突破口,而星天地创客空间的产生,恰好添补了这一空白。

认清风险是投资理财时必不可少的意识,然而时常见到的这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并不能让很多人清醒地认清风险的真面目。在过去的2015年里,P2P(点对点)金融大行其道,因而去年7月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从业机构应选择银行建立第三方资金存管制度。之后,央行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及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直接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合作,成为P2P行业的风向标。

然而,就如记者见过的一场P2P金融聚会活动名——“有毒的资产盛宴”,他们邀请参与方来品尝的正是有人冒死也愿意一飨的河豚,这倒与P2P金融风险过高的现状“相得益彰”。对于那些投入身家财富后被“跑路”的普通投资人,咽下这口“河豚”已经不是勇气,为数不少的P2P平台仍在“卷款跑路”,P2P行业的整治也随着不断曝光的各大平台案件开始落地。

P2P出没,有风险

首先需要明了什么是P2P?有定义指其为投资人直接投资给借款人。因此P2P的特点是在线上发生交易,例如打开典型P2P平台——拍拍贷的网页,它显示着两大板块:投资信息和借款信息,而只要是19-55岁的个人,都可以成为投资人或借款人。举一实例,在网页上借款人A借3000元,借期7个月,发布后,先后有5人参与投标,利率12%。借款人B借7000元,借期12个月,利率7.07%,已有22人投标。

不同的P2P平台定位有别,但都做银行不做的小散客户群。维信集团创始人、总裁廖世宏认为,真正的P2P平台,只是借钱人和投资人的信息中介平台,不做资金收付和集中投资业务,即资金池业务。因此,不是所有互联网金融公司都是P2P平台,不具备上述特点,特别是涉足资金池业务,就不能称之为P2P。

那么,P2P模式的风险点在哪里?

首先需要明了什么是P2P?有定义指其为投资人直接投资给借款人

有专家介绍,P2P模式风险可以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所谓的内部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内部,例如:公司规则混乱、员工能力不足、风险的执行能力缺失、不能及时紧跟市场动态、内部沟通及检讨不足等等。

这五点弊端几乎是目前所有的平台,多多少少都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整个业界现在都缺乏足够的经验。但好的平台在公司规则和风险的执行能力等方面会控制得相对较好,一般不会出问题;但是一些伪P2P平台风控力几乎为零,更勿论公司规则了。因此,这五点在判断一个平台是否可靠之时也算是重要的指标。

而外部风险则包括经济环境和信用危机。首先,法律法规的尚未完善造成的P2P借贷不受管制。自从去年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项目借贷收紧,这些项目的融资就开始转向P2P渠道来规避此限制。这类规避限制的借贷模式使得网贷行业风险加剧。此外,有些P2P平台利用互联网融资发放高利贷,还有P2P借贷存在严重欺诈。此外,平台的违法成本低,现今很多跑路平台的钱无法追回,平台法人、主管等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另一方面政策的不完善也造成个人征信体系的缺失。P2P网贷征信体系的“先天不足”,使得P2P网贷为降低征信成本,在征信环节草草了事,而P2P网贷监管的“后天缺位”,又使得P2P网贷为扩大经营规模,从而很容易形成超出P2P网贷中介属性违规进行事前承诺和直接放贷担保的冲动。

我国P2P网贷征信体系存在“先天不足”,导致个人信用认证体系相当不完善且不透明,包括个人信用记录、社保号、个人纳税、银行账号等,P2P网贷平台均难以查询和验证,这间接加大了征信成本。

真实世界的P2P

事实上,自P2P或网络贷款出现以来,“真实世界”P2P的成长和发展一直难逃的是“诈骗”的阴影,有报道称这种事实的主要原因还是大多数借款项目即是虚构,之后同质化平台“批量”涌现,尤其是在所谓晓风、迪蒙等第三方网贷系统的助推下,只需很少的钱就可以搭一个网贷或P2P网站。最后,各类平台标榜的高额回报率大多是“脱实向虚”,这些平台吸纳的资金,很多并未流入实体企业,而是进入股票市场,在市场行情较好或赚钱效应显著时,这个资金链条还能维系运转,但是,一旦股市出现大的波动,这种“脱实向虚”的玩法将无法收拾。

有好事者将出问题的P2P平台归纳为“跑路”、“崩盘”及“查处”三个阶段或三类群体,倒是贴切。比如“跑路”类平台大多数是披着“P2P”或“网络贷款”外衣的诈骗平台,很多已破获的案件表明,这些平台从一开始就是以“行骗”为目的建立的,这些平台实际所涉资金大概在百万元左右。

而“崩盘”类平台则是一些创业公司,这些公司认同P2P或网络贷款理念,但自身资金有限且平台影响力或知名度较低,为了能分羹市场,通过设置高额理财项目。一方面,希望能吸引资金进入,包括出借资金和投资者,另一方面,吸引出借人或借款人用户注册。但是,由于这些平台的项目也大多有“脱实向虚”嫌疑,即借款人从平台筹措到的资金,并非投入实体企业,也是投入股市“谋求高额回报”。

至于“虚实结合”类平台,不论是此前的e租宝,还是国太控股或中晋资产,抑或是备受争议的金鹿财行,这些平台大多以“集团化”的形式运作,旗下多有数十家关联公司,从泛金融业务到地产、酒店等均有涉猎,筹措的资金有投入旗下实体企业,也有进入股权市场的,更是真假莫辨。记者就曾接触到鑫琦资产投资人的哭诉,那时鑫琦资产被爆出资金断裂问题,仅上海地区涉及金额就在19亿元左右,有2000多名投资者参与其中,人均投入超过85万元。据报道,鑫琦资产的业务模式为“短期转让房屋所有权+理财”,简单说,就是购买不动产并打包成理财产品卖给投资者,而抵押物就为房产。

追求财富本是人之常情,古语也说君子爱财取之以道,但一再上演的风险事件——如我们了解的鑫琦资产、快鹿系、中晋系再到近期的易乾财富、融宜宝,这些P2P平台巨量成交的背后,另一重嫌疑是无法排除的自融、非法集资,因而此刻P2P金融的失控发展,群体性事件会不断发生,进而产生极大的社会危害性。P2P金融监管,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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