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绿色基金,推动中日韩三边环境合作

2016-06-15 07:41黎旺明
金融经济 2016年6期
关键词:中日韩基金金融

黎旺明

随着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基金在国内外得到了广泛采用。

绿色金融(Green Finance)通常是指支持环境改善与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活动,主要通过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为绿色环保项目提供更多低成本的融资,减少对高污染高排放项目的金融支持。当前,我国正面临着比较严峻的空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形势,据测算,在今后5年内,我国每年需要在绿色产业投入两万亿元以上,但政府出资只能提供其中的10~15%,迫切需要通过绿色金融工具撬动社会资本,弥补资金缺口,加速我国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

绿色金融取得良好开端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从顶层设计高度规划建设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2016年3月,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也再次强调,“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建立绿色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也积极呼吁,要让金融体系在推动经济的绿色转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进展可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在绿色信贷方面,2007年7月,环保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它标志着中国绿色信贷制度的正式建立。2012年2月,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 2015 年末,绿色信贷余额达到 7.01 万亿元,比2014 年末增长了 16.4%。

在绿色证券方面,2015 年 12月 22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 39 号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同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旨在为发行人提供绿色项目界定标准;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鼓励发挥企业债券融资作用,加快建设两型社会;2016年3月、4月,沪深交易所相继开闸试点绿色公司债券,初步构建了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体系。2016年一季度,我国绿色债券的发行量达到500亿元,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总量的近50%。除此之外,2015 年 10 月 8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了上证 180 碳效率指数,这是我国首只考虑碳效率的指数,该指数用碳强度来界定企业的绿色程度。

在绿色保险方面,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在大连、沈阳等城市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2007年12月4日,环保部、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1月21日,环保部、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 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07 年至 2015 年第三季度,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累计超过 4.5 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 1000 亿元。

在国际合作方面,201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与联合国环境署可持续金融项目联合发起成立了绿色金融工作小组,研究提出了构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初步框架和14条具体建议。同时,中国还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成为今年G20峰会的重要议程。根据2016年2月上海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公报有关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共同组建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预计将在7月份提交综合报告,探索通过绿色金融促进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2015年4月22日,中国金融学会成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推动相关的产品服务创新、政策研究落地等工作。目前,该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总数达到140家,囊括了我国多数大中型金融机构,管理金融资产余额达到135万亿,约占我国全部金融资产的65%左右。

绿色基金在国内外广泛运用

绿色基金通常是指服务于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目标的专项投资基金。随着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基金在国内外得到了广泛采用。绿色基金通常包括两大类,一种是绿色ETF和共同基金,国际上的主要绿色指数有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标准普尔环境社会治理指数、纳斯达克清洁优势绿色能源指数,不少绿色基金跟踪这些指数开展绿色投资;另一种是绿色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

国内外不少政府部门也积极采取绿色基金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可持续发展。

在国外,2012年,英国政府出资30亿英镑设立了绿色投资银行(Green Investment Bank)。虽然名称叫银行,但它不能吸储,也不能发债,主要是提供绿色项目的股权投资,因而更像一个投资基金。绿色投资银行的年报显示,它每投资1英镑就可以撬动近3英镑的私人投资,共同促进英国的绿色经济转型。2016年3月,澳大利亚政府发起成立10亿澳元的清洁能源创新基金(Clean Energy Innovation Fund)。该基金将每年投资1亿澳元用于支持太阳能、生物燃料清等洁能源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支持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

在国内,一些投资机构与地方政府也开始通过建立绿色产业基金来支持绿色金融发展。2015年3月8日,绿色丝绸之路股权投资基金在北京正式启动,基金首期募资300亿元,主要致力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改善和光伏清洁能源发展。

2016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立了内蒙古环保基金,由内蒙古政府引导性基金、包商银行等4家企业共同出资形成40亿元的“环保母基金”,再按1:5的比例吸收社会资本,形成200亿元的基金投资规模,重点解决内蒙古公共环境、污染治理等问题,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浙江省、广东省等地方政府也设立了地方产业投资基金,为节能环保企业提供融资。除此以外,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宣布设立环保并购基金。

截至 2015 年 10 月,基金管理机构设立的以环保为主题的基金有 32 只,其中,指数型基金 15 只,主动管理型基金 17 只。

另外,2015年9月,美国保尔森基金会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倡导成立中美建筑节能基金,通过跨境公私合作关系(PPP)模式,促成与加速美国技术与经验在中国市场的应用,从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大幅减少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排放。

推动中日韩绿色金融领域合作

环境合作是中日韩合作的重要内容。自1999年开始,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迄今已连续举办18次,协调解决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2015年4月30日,《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行动计划(2015-2019)》正式签署,明确了空气质量改善、生物多样性、化学品管理和环境应急等9个优先领域。2015年11月1日,《关于东北亚和平与合作的联合宣言》正式发表,将推动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努力方向,强调要在空气污染、沙尘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信息交流、循环经济、减少和监测海洋垃圾等领域加强合作。

2015年12月15日,中日韩绿色金融研讨会在山东济南召开,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强调,中方希望借鉴日韩经验,为完善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建立支撑保障体系发挥作用,以有效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降低环境治理成本以及环境治理需求对政府财政的压力。

中国绿色金融的蓬勃发展态势以及国内外政府部门设立绿色基金的成功经验,为设立中日韩绿色基金,加强环境领域的三边合作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日本、韩国的资金、技术和经验可以为中国改善环境质量、发展环保产业、加快绿色转型提供借鉴和支持。

第一,中日韩三国政府可考虑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中日韩绿色基金,作为加强三方环境合作的重要抓手。该基金可通过每年一次的环境部长会议审议上一年度基金运营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协商解决基金运营碰到的重大问题,研究给予政策扶持和其他鼓励措施。

第二,中日韩绿色基金应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三国政府引导性基金的出资,撬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私营企业等共同参与,扩大基金的可用资金规模。

第三,中日韩绿色基金应积极开展绿色投资,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例如,加强三方技术合作转移,运用日本、韩国先进技术解决中国的空气、水和土壤污染难题;加强在电动汽车、清洁能源、绿色建筑、污染防治等绿色产业发展;为中日韩节能环保产业开展兼并收购提供资金支持和咨询服务;支持新兴绿色技术的研发、运用和推广;为绿色企业在中日韩三国开拓新市场提供担保服务等等。

第四,加强中日韩绿色基金的配套政策支持。三国政府可加强绿色IPO的政策协调,建立完善绿色基金的投资退出机制;鼓励绿色基金发行绿色债券,拓宽自身融资渠道;此外,三国政府还可以考虑在市场准入、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审批优化等领域给予绿色基金以政策支持,促进绿色基金在中日韩环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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