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特约评论员
守精品意识 做媒体“工匠”
□ 本刊特约评论员
■赵振江
《大连晚报》总编辑
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精益求精”“工匠精神”八个字让我心头一震:这不也正是新闻工作者理应孜孜以求的精品意识、责任担当吗?
“工匠精神”,是手工生产者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精神理念。物质生产如此,精神生产何尝不是这样?时代呼唤新闻精品,媒体需要“工匠精神”。作为传统纸媒,如何养成“工匠精神”,进而从理念和机制上保证精品的诞生,是需要认真思考、精心布局的命题。
多年来,新闻界就有新闻作品是“易碎品”“新闻只有一天的价值”的认识误区,从而有意无意为拒绝“工匠精神”找到成本上的借口。于是,一些媒体重视题材与轰动效应,不愿在“细枝末节”上下苦功夫,进而批量地制作出浑身疵点的“大作”。这类“大作”已经成为新闻评奖中的一景。
确实,多数新闻作品不会成为精品,但“工匠精神”不可轻慢,只有设计没有“工艺”,难出精品。凡新闻大家者,无不是从“工匠”转身涅磐的。就是大家,也得恪守“工匠精神”。没有清寂的执着与坚守,没有精雕细琢,哪会有精品!回首穆青等的《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的诞生过程,那不正是“工匠精神”成功的生动实践吗?重拾“工匠精神”,就得转变认识,走出误区,深悟“工匠精神”实质与精品的因果关系。缺少“工匠精神”,再好的新闻素材题材也只能写成残次品。所以,要想出精品,记者编辑就要努力把自己锤炼成“八级大工匠”“高级工艺师”。
媒体应该有怎样的质量标准?我觉得中国新闻奖的评奖标准给了很大启发。导向、真实性标准自不必说,就是“的、地、得”用法,标点符号也一个不能错,更不用说错字错句,真正严格到“一字一句一标点,一分一秒一画面”。正如一位新闻前辈所说,我们的得奖作品在语法文字上必须达到进入教科书的标准。
可以说,“教科书标准”就是精品的起码标准。这个标准是对“工匠精神”的呼唤,是“工匠精神”的回归。也许有人说,对于一些都市类报纸来说这样的标准太高了。我觉得,一点都不高。合格的“工匠”,没有作品大小之分,没有在哪儿工作之别,心中只有精益求精,眼里容不得沙子。对于新闻精品来讲,这个标准只是个基本要求,任何媒体概莫能外。道理很简单,且不说任何媒体都没有错别字免责的权利,从出精品来说,连标点符号或字词都用不准,何谈精品!
“工匠精神”是对“流水线”的矫正。“工匠精神”不是号召出来的。媒体的决策层必须建立有效可靠的支持与激励体系,保证记者能够并乐于以“工匠精神”用心采访写作。
“呼格案再审”系列报道无可争议地获得2015年度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两高”报告同时提及此案,此报道促使中国法律倒逼机制的建立健全。总结这些新闻精品的诞生,无不是在决策层强有力支持激励下,记者通过长期精准调查、周密采访、“精雕细刻”般完成的。若没有决策层毫无保留的支持投入,是不可想象的。提供采访写作条件,替采编人员分压解忧,是精品诞生的保障。对此,总编辑责无旁贷。
“工匠精神”落实到新闻报道中,便是一种对新闻采编制作孜孜不倦、精雕细刻的精神,一种摒弃浮躁、宁静执着的精神,一种永不满足、追求极致的精神。“工匠精神”,意味着精品的情怀、坚守与责任。这在今天,具有醍醐灌顶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