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是这样认识的(外二篇)

2016-06-12 00:09吴万群
参花(下) 2016年6期
关键词:照相馆饭盒

这个故事还得从头讲起。

记得那是1972年春节后的一天下午,母亲从邻居家急匆匆地跑回来催我说:今年的高中新生发榜啦,就贴在供销社大门前,快去看看有没有你。

当我气喘吁吁地跑到那里时,已经有一大团人在围着看榜,还听到人群中高喊着这个和那个中榜生的名字。是的,我是好不容易才挤到榜前的,特别是在榜上看到自己的名字后,那兴奋劲就甭提了,简直浑身的血都涌到了头顶。

当时,我还从榜中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我前面这位新生的名字怎么和我父亲的名字差不多啊?其生,肯定是位男同学!

开学第一天,全班新生都被集中在教室里听班主任点名,当点到这位新生的名字时,我特别注意了一下,没想到站起来的竟然是一个漂亮的女同学。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排座位时,她就坐在我的前排,一个不隔。从那时起,只要我一抬头,就能看到她乌黑的辫子,白皙的脖颈,还能听到她做作业时笔在纸上摩擦的沙沙声。

虽然坐前后排,但我不敢主动和她说话,更不敢正面多看她一眼。不过,后来我还是慢慢了解到,她家就在我家北边的一个村子里。

她是住校生,每个星期六下午下课回家,必经我家屋后的那条土路。那时,我常悄悄地站在一个角落里,望着她回家行走的身影。那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在路上和她撞个满怀。

啊,这一天终于来到了。那天中午放学后,突然下起小雨,我是从小街由西向东往家里跑,她是由东向西小跑着回校,当我奔跑到靠近我家的那座东桥头时,猛一抬头发现对面越跑越近的她。怎么办?唉,我真是个胆小鬼,竟然不敢喊她到我家躲雨,眼睁睁地看着她与我擦肩而过。事后我懊悔不已,真想找个机会跟她解释。

可没想到这期间,我又在她面前犯了一回错。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学校是一个带午餐的走读生,那天从食堂把饭盒端到教室,打开后就傻眼了:我饭盒里蒸的明明是山芋饭,而眼前的饭盒里蒸的却是白米饭外加几片猪肉。接着,再仔细看看饭盒,我明白了,原来我们的饭盒相同,都在盒盖右上角刻有一个“A”字型的标志,但刻的字母大小是不相同的。说时迟那时快,我立即跑步把饭盒送回去。怎么这么巧啊?又是她!笼屉上只剩下一个饭盒了,她站在一旁正焦急地等着来人调换呢。唉,当我把饭盒递过去面对着她时,脸上火辣辣的。

这件事后,在她面前我就像老鼠见了猫,能躲就躲,但不成,她老像影子一样跟着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哪儿也没去,一门心思在家推土垫屋基。对了,大夏天的,我光着上身,只穿一件旧裤衩遮丑,灰头土脸,汗流浃背。当时心里还想呢,今天要是让她看到我这个样子,那可就惨了。结果,越是怕啥越是来啥:我的妈啊,这大星期天的你不好好在家呆着,在我家附近转悠什么?乖乖,眼看着她急冲冲地向我推车的这边走过来了。哎呀,一见这情形,我立即转身向后拉着车子飞跑,飞快地躲藏到自家的东屋檐下,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声。直到她走远了,我才敢露面,但心里还是“扑通扑通”地跳。

俗话说,“冤家路窄”。第二天下午自习课时,她老是莫名其妙地从前排转过身子来看我,叫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里好不自在:我身上沒花没朵,有什么好看的?可她笑嘻嘻的,好像发现了“新大陆”。我正鼓足勇气准备问个明白,没想到她神秘地对我“嘘”了一声,接着轻轻地伸过手来,从我肩膀上捏下一个什么“小玩意”,还不紧不慢地把这个“小玩意”放在我面前的作业本上。啊!我的天啦,怎么是一只又肥又大的虱子!还一个劲地向前爬呢。当时,羞愧得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咋这么倒霉?全怪她,哪壶不开提哪壶!“旧账新仇”一起涌上心头:自从你坐在我的前排,分我的心,影响学习不说,还有意找我难堪,其用心何在?我虽年龄小,却也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儿郎啊,老让你不明不白地左右着不成。想到这儿,我趁她不备,便悄悄地把这只虱子捏起来,又偷偷地放进她的后衣领里。呵呵,有“仇”不报非君子嘛……

有人说学生时代的事儿最让人难以忘记,我们更是感慨万端。特别是我和她于毕业八年之后,在那个美丽的秋天,牵手连理,真的感到太奇妙、太幸福了。至今,每每想起、说起那段往事,特别是那只又肥又大的虱子,我觉得就是上帝派来的“媒婆”。

是啊,那虱子肚子里喝的谁的血啊?我和她不成夫妻才怪呢。

订婚照的故事

和爱人的订婚照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拍的,至今有三十多年了。尽管照片只是黑白的,现在已经有点微微泛黄,但一直被我们视为命疙瘩,无论走到天南海北,床头上、钱包里、办公桌的玻璃台板下,从没离开过我的视线。

据父辈们讲,我俩的订婚照当时可是全家族的第一张,也是祖上从没享受过的“洋照”。那时候温饱尚难保证,人们哪有心思去追求这份浪漫。

那年春节确定恋爱关系后,我那鬼精灵的她,非要去拍一张订婚照。当时,她这样要求也事出有因:一来我在部队,她在家,远隔千山万水,见照如见面,在情;二来我是军官,她是农村姑娘,小心眼儿的她有所担心,在理;三来那个年代订婚照胜过结婚证,“有照为证”的她更能“套”牢我。

拍就拍呗,但在三十多年前,这却不是件容易事。因为我们家住在苏北中山河畔,偏远的小街上没有照相馆,拍订婚照必须到三十里外的滨海县城。

于是,父母特意帮我们选了一个好日子,我从邻居家借了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带着她从大路略显招摇地出发。喜事嘛,可不就得要张扬。走着走着,她突然叫我下车,说要带我一程。一个大小伙子让姑娘家骑自行车驮着,多难为情。但她非要这样,我拗不过,只好乖乖听话。结果不出所料,路两边干活的人一看到我们就起哄:这个当兵的真没出息,还要女人用自行车驮着。她却得意地把车子骑得飞快,洒下一串银铃般的笑,满是幸福。

到了城里,我想快点到照相馆拍照,她说不中,让我得先陪她去买件新外套,这样和穿着新军装的我坐在一起拍照才般配。那个时候,城里的女青年流行穿花格子衣服,我劝她也赶赶时髦,她高兴地同意了。

来到照相馆,我俩赶紧去交钱开票。当柜台工作人员问要不要在照片上加彩时,她不加思索地回答说,他领章帽徽都是红的,就用不着在照片上加彩了。红领章红帽徽在黑白照片里怎么是彩色的呢?她也知道自己说了外行话,吐吐舌头,立马纠正说我帽子上的红星、领子上的红旗都在她心里装着,所以才不要在照片上加彩呢。说完还踮起脚,给我整了整军帽。好聪明,总算给自己挽回了面子。

那位工作人员一边找钱一边随口说了句,“这位姑娘穿格子衣服照订婚照,好像有点那个……”旁边的一个人也跟着说了句什么,没想到她转身拉着我就往外走。我不解。她说换衣服去,没听人家议论啊,格子衣服就是“隔开”的意思,我们还没结婚呢,可不想被“隔开”。呵呵,原来是这么回事,叫我心里一阵好笑,也很感动。

为了图那份吉利,我只好跟着她回到那家服装店,多花5块钱,调换了一件红色的外套。的确,穿上红衣服的她更漂亮,尤其那脸蛋被映衬得粉嘟嘟的,真美!这下红红火火的,看别人还说啥,呵呵。她看我笑也跟着笑,结果又把路人目光引来一大片,真逗。

忙了大半天,才进入关键环节。可能见我是个年轻的军官,照相师傅特别热情,满脸是笑地搬来一个长条板凳,擦了又擦,让我俩并肩坐在上面,然后他就忙着调灯光,教我俩摆姿势:好,请这位女同志的头再朝解放军同志的肩膀上靠一靠;请解放军同志挺胸抬头,睁大眼睛向前看;请二位笑一下,好,就这样,别动!一、二……就在师傅即将按下那个红球球连着的快门时,突然有人提议,说如果能让我身边的她再坐高一点就更好了。照相师傅一听这话,又忙着找来一块垫子,想让她坐在上面。但她说不需要,说我是将来的一家之主,她以后大事小事全听我的,绝不和我争高低。她的一席话,不但感动了我,也让在场“观众”赞叹不已。

随着照相师傅一声:“好!”我俩自然纯朴的幸福画面就这样定格了,这又是普天下一份爱情的永恒见证。

那个时候,照片还做不到“立等可取”,至少要一个星期后才能拿到。这张珍贵的照片,是她后来步行几十里路到照相馆,抱在胸前拿回来的。而我在部队收到这张订婚照时已经是一月之后了,记得我小心翼翼打开的时候,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激动,更没想到她还在照片背面写上了这样的爱情宝典: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啊呀,这张订婚照太珍贵了。

那年国庆节我俩在部队举行了隆重的婚礼,新房的床头挂的订婚照成了一道惹人眼目的风景。

一年后的金秋,我们有了爱的结晶,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孩子一周岁,我们欢天喜地又到照相馆拍了一张三口之家的合影。

岁月轮回,26年后的国庆节,儿子大婚之喜,新房的床头、墙上挂满了他们又大又漂亮的婚纱照。

邮寄爱情的日子

一天,孙女突然问我,爷爷,您还记得当年和奶奶谈情说爱的地方吗?我笑着告诉她,记得记得,当初我和你奶奶常在信封里幽会!

我知道了,当年你和奶奶的爱情是通过邮局邮寄完成的!没错吧?没想到这小家伙人不大,脑袋瓜子转得挺快,一下子就被她猜中了。

沒错,这一说三十多年过去了。当年,我在军营她在农村,没有电话,更没有手机,“见字如见面”是最佳的选择。

我清晰地记得,那时一到周末就伏案给心中的她写信,若遇到野外驻训或拉练什么的,得深夜趴在被窝里打着电筒赶写“鸡毛信”,向她抒发情怀。她呢,大多也是在夜深人静之时,以笔代舌,在洁雅的素笺上烙下纯美的思恋。她折叠信纸也是有讲究的,或船帆,或信鸽,那么灵巧、活泼。后来我才知道,她当年给我写信都是先写内容后填称呼和名字,上邮局寄信也都是偷偷的,生怕别人发现,那种感觉可能是现代人无法体会的。

我和她是高中同学,但在校很少搭腔。通信以后,我们开始袒露心扉,倾心交流。我对她说,那时最高兴的事要数读她的来信,那些柔情的话语犹如春风阵阵,使我在北方寒冷的军训中感到温暖无比。她也常跟我说,每次打开我的信,那些朴实的话语恰似细雨绵绵,让她在南方酷热的农田里干活时感到缕缕清凉。我敢说,当时那种写信、寄信、盼信、看信的情景,远远超过现如今999朵玫瑰的浪漫和甜蜜。

书信的触角,直抵心灵。终于有一天,收到一封鼓鼓的信,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原来里面装着一对手帕。一个上面是她亲手绣的鸳鸯戏水,活灵活现,另一个上面是两颗红心紧紧相连。两颗心上还用一根线分别绣上了我俩的名字,用心良苦啊。一个人的时候,我常把她的手帕拿出来,放到鼻子上闻一闻。是的,我几乎从手帕上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香。

有情人终成眷属。通了166封信之后,在那个美丽的秋天,我们牵手了。的确,当她嫁给我的同时,也接纳了军人那远远近近的距离,邮寄仍是我俩传递夫妻情感的主要途径。后来她也邮寄了许多生活中的酸甜苦辣,邮寄了一个人在家照顾老人看管孩子的艰辛与不易。军人的家庭,总是在那条漂移的邮路上走过春夏秋冬,把人生最宝贵的时光,扎扎实实地打上一个圆月般的邮戳。但对于她来说,丈夫走得再远也走不出一张信笺,还有心里总也忘不了的那个熟悉的地址,这就是开启丈夫心扉的一把“金钥匙”。

一张薄薄的信笺,一个小小的邮戳,在那无数次的军地邮路上,记录着我和她邮寄爱情的艰辛与美丽。多少年来,我们常常从箱底拿出那微微泛黄的书信,回味着爱情的甜蜜。

是的,这个日子没有远去,一直就在眼前。

作者简介:吴万群,笔名吴非、梦竹,江苏省盐城人。现为江苏省响水县《响商》《响水浙商》主编,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系江苏省盐城市《盐城晚报》上榜散文家,江苏省盐城市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江苏省作家协会“2015年度重点扶持文学创作项目”、中国散文学会“盛世中华第二届全国时代文艺家”获得者之一。著有《军旅足迹》《品尝情感》《求婚密码》《司法情怀》《春旅放歌》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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