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分析了当前养老机构建设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的具体措施。要强化政府主导,加强养老机构规划和组织体系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步伐;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养老服务水平。
【关键词】 老龄化;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建设;措施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老龄人口呈现出增长快、寿龄高、空巢多等特点,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如何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大事。而近年来,各地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一些民资也开始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有些是出于长远发展考虑,也有一些是做慈善事业。如浙江一经济发达县级市的一家知名民营企业,投资5000万建设该地区首家高端养老机构,并无偿捐赠给慈善机构,这给我国养老事业发展带了个好头。但我们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考验,需要切实加以重视。
一、当前养老机构建设面临的问题
1、缺少科学规划
目前,除了一些中心城市外,大部分地区尚没有一个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对各级养老服务机构的合理设置布局,以及在数量、规模上的标准都没有明确,使得养老机构建设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主观随意性,也导致了养老机构的用地无法得到保证。此外,由于养老机构未能像学校、幼儿园、菜场等纳入小区建设的配套规划之中,使得养老机构建设缺乏刚性规定,造成养老机构建设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2、资源投入不足
一是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地方财政在养老公共服务事业的费用投入在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中所占比例偏低。如一财政收入超百亿的东部沿海县级市,2013年其财政投入到社会养老事业的经费仅为386万元,其中对民办社会养老机构的投入和补助几乎没有。二是用地保障不足。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受到规划、土地等政策的制约,土地指标难以落实。三是优惠政策不到位。养老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燃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优惠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同时养老机构本应享受的各项税费优惠难以到位,大大挫伤了民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3、监管服务缺位
一是管理标准缺乏。大部分地区尚未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养老机构管理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服务运营缺乏一套完整的准入、监控、管理标准和体系,在行业指导、接受监督和行业自律上非常欠缺。二是日常监管不到位。现有的一些民办养老院硬件条件不达标,消防安全不合格,无证经营现象较普遍。三是审批手续办理缓慢。利用闲置房屋以租赁等形式举办的养老机构,由于房产功能的变更,补办审批手续办理缓慢,住建、消防、发改、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导致养老机构审批手续很难落实。
4、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后
一是从业人数匮乏。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护理人员缺乏,特别是镇(街)敬老院未能按规定配备养老护理员,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二是专业素质不高。养老机构为降低运行成本,聘请的大部分工作人员、护工都是年龄偏大、没有接受专业服务培训的农村妇女,大多负责买菜、烧饭和打扫卫生等工作,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三是工资待遇偏低。社会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大部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没有达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参加各种保险,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难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二、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的具体措施
1、强化政府主导,加强养老机构规划和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规划引导。根据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和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加快制订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将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布局纳入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科学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合理配套各类资源,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为未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预留空间。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完善市、镇(街)、社区(村)三级网络,强化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加快出台和完善各项养老服务政策措施,明确目标、要求、任务、扶持政策等。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投入,将社会养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积极支持镇(街)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农村敬老院的资金支持力度,抓好硬件改造,改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2、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步伐
一是落实配套补贴。对符合建设标准、运营规范、合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做好对于重点项目一次性奖励,新增护理型床位补助,从业人员培训奖励,贷款贴息等。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在土地规划、税费优惠、投资权益、金融信贷、收费价格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政策扶持。
三是落实土地指标。要规划好养老机构设置,预留和落实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落实养老服务业建设用地指标单列要求,对纳入规范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应当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地,并优先予以保障。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机构负责人培训,提高管理者素质,增强管理能力;加强专项业务培训,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医护人员、护工进行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规范服务,从而实现人性化关怀和专业化服务。
二是提高工资待遇。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相适应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实施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按照不同等级,分别予以补贴。逐步提高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完善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持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
三是培育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参考文献】
[1] 秦瑶.对目前我国机构养老现状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1.19.
[2] 杨琳.中国式养老眺望前路[J].瞭望,2010.13.
【作者简介】
廖丁瑶(1996.6-)女,汉族,浙江乐清人,现就读于浙江工业大学,研究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