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也标“明码”?

2016-06-08 14:09凌河
杂文选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苏某明码标价副县长

凌河

一年多前,我曾写过《新〈官场现形记〉?》一文,里头讲了三门峡义马市一个收啤酒瓶的小混混聂卫东,“买”了副市长后,在酒席上叹息“我准备了两百万,结果只花了一百万就办成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三门峡市的市委书记连子恒和组织部部长李卫民“比赛”卖官,你卖一个,我也卖一个,为了畅销,不惜竞相降价,于是出现了随行就市的“市场价”,所以聂卫东买的这个“副市长”,原来要两百万,结果价比两家,一百万就搞定啦!

于是有人说,连书记和李部长这样“竞卖”,把“市场”搞乱了,在有些官场,乌纱帽是有价、有含金量的,你这样搞,不是把价格搞下去了吗?所以还是“明码标价”比较好,比较刚性,不让买家钻空子。比如近日披露的原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就比较好——马局长有一张“卖官表”,都是明码标价的。比如说,要买分局长一级的官,五十万元人民币,如果是港币或美元也行,总之折合五十万元人民币,而大队长或所长一级的小官儿,则一概港币十万,没得商量。

其实明码标价地卖官的,决非马局长一人,比如此前当过盟委书记又升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的刘卓志,八十六次受贿,共计收受八百一十七万元,主要是卖官收入。刘书记卖官也有“价目表”,如牛志美升任县级的锡林浩特市委书记,向刘卓志付了四十二万人民币加三万美金,折合六十四万元人民币;某公司董事长张某人要当自治区政协委员,付了刘卓志五十九万元;贾乘麟付了六十五万元,官授锡林浩特市规划局局长,等等。

卖官的“明码标价”也好,“竞价甩卖”也罢,真的是把某些地方的官场当成了“市场”。已经落马的“大老虎”苏荣,说得再形象不过了——“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苏某卖官,什么人的钱都收,上至省级干部下到副县级,什么东西都要,既有巨额现金也有名贵字画、瓷器,连价值仅千元的小摆件也来者不拒,办成的收,办不成也收,还有收钱不办事、不给“官”的。所以苏某的妻儿,一直为这事跟他吵,要他为付钱请托者兑现,看来他俩倒是有一点“诚信”的!

当然也有老百姓,看了这些“价目表”,说买个官这么贵,不是划不来吗——南方的一笔交易,买个区长花了三十万美元。其实这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否则不会总有人趋之若鹜。近日网上,就讲了个生动的故事,担任山东巨野县田桥镇党委书记的陈宜民,敲开县委书记刘贞坚的家门,说要换届了,想当个副县长,留下一张十万元的银行卡。陈宜民凭区区十万元买到副县长后的五年任期内,便贪了四百万元,你说划得来划不来呢?所以贵一点,也要买。

卖官一节,曾在某些地方上行下效,几成风气,千万不可小看呵!

【选自东方网】

插图 / 按职论价 / 王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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