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新疆艺术学院美术系 乌鲁木齐 830049)
新疆维吾尔族“重金轻玉”体现的设计思想
周云(新疆艺术学院美术系乌鲁木齐830049)
摘要:“重金轻玉”是新疆维吾尔族传统设计文化现象,它反映了维吾尔族独特的审美观念。本文论述“重金轻玉”折射出的维吾尔族传统设计思想:实利至上,炫彩耀金,审美理想体现为“利用则止,臻于华彩”,这种审美理想体现在维吾尔族传统设计的方方面面。
关键词:“重金轻玉”;维吾尔族;设计思想
【DOI】10.19312/j.cnki.61-1499/c.2016.03.080
新疆“和田”古称“于阗”,它是我国著名的玉石之乡发祥地,和田玉的故乡。和阗玉为世界软玉之首,质地优良,独特的羊脂玉,典型的成矿地质条件,这些都有世界性意义。有7000多年历史的和田玉在我国古代玉器史上占据着主流地位,其主流地位“是从殷妇好玉器中和田玉玉器所占的工艺、艺术的地位及数量上的优势被认识之后才确立下来的。”[1]用和阗玉所制玉器,具有浓厚的中国气魄和鲜明的民族特色,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贵遗产和艺术瑰宝。然而,新疆本土考古发现:新疆并没有中原地区深厚的传统玉文化的遗存。[2]这说明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生活在新疆地区的各民族人民虽受中原玉文化影响,但最终在审美抉择时并未一以贯之,传承中原玉文化传统,维吾尔族也不例外。维吾尔族“重金轻玉”是事实,关于这一点李晓峰先生的两篇学术论文中已经阐述清楚[见《维汉视觉艺术的金玉审美观之比较》(《西域研究》2009年第3期)与《维吾尔族的金文化审美观》(《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年第3期)]。本文着重论述维吾尔族“重金轻玉”折射出的设计思想。
中原用玉,尚礼崇艺,比德喻美为主。世界上大约有20多个国家出产角闪玉石,在中美洲及新西兰也有悠久的制玉传统,不过随着玛雅文明的消亡,中美洲的制玉传统随之中断。新西兰的毛利人至今仍保持着久远的制玉传统,但是其玉器制作始终停留在装饰层面,就玉文化而言,其内涵过于单薄。比较而言,我国中原悠久的玉文化从未间断,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内涵愈加丰富而厚重,充分反映了我国独特而精微的文化内涵与特质。战国·荀子《荀子·法行》言“以玉比德。”管子《管子·水地》中言:“夫玉之所贵者,九德出焉:夫玉温润以泽,仁也。邻以理者,知也。坚而不蹙,义也。廉而不刿,行也。鲜而不垢,洁也。折而不挠,勇也。瑕适皆见,精也。茂华光泽,并通而不相陵,容也。叩之,其音清扬彻远,纯而不杀,辞也。”君子“以玉比德”,“玉”及玉文化在我国文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
中原用玉之功能,不以实用为主,而以装饰、祭祀、礼仪、丧葬、陈设与把玩等用玉为主,重在其艺术性、审美性与精神文化内涵譬喻与表征。如我国较常用的玉璧其概括起来至少有以下文化功能:“一是代表天,进而用其祭祀(礼)天;二是进而引申为代天行事的部族首领或帝王国君,巫觋祭师的器用;三是与阳性有关的人,如男性君臣、士大夫方可持用;四是官阶等级的标志;五是祭山川、河海及神鬼的重器;六是视璧为神权、法权、人权、夫权及法的象征;七是厌胜辟邪、化凶为吉;八是殓尸用;九是一种贵重财物和享用礼品;十是一种艺术品,用其系佩,既有美感,又比之玉之德。”[3]当然,中原用玉实用玉也不少,但其并不占主流。
传统维吾尔族用玉,则以实利为主。从黄帝食玉、西王母献玉,到后来玉作为中华民族礼制的重要象征物,中华民族发展出辉煌的玉文化,留下了无数精品玉器,而这些精品玉器的材料大多取用新疆和田玉。“从妇好墓出土的和田玉玉器,在其全部殉玉中占有主流地位之后,迄清代为止共3000余年间,和田玉玉器在历朝帝王玉器中均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4]然而,从整个新疆考古史来看:玉器客观上出土较少且工艺较粗,多为实用玉器。新疆新石器时期(距今4000-6000年)土著居民用玉不少,但以实用为主。秦汉以后少见用玉,回鹘(维吾尔族的祖先)从漠北西迁至西域后,这种情况依然如此。“…经大量调查、发掘,虽也发现过一点玉器,但总体观察,数量很少。按常情分析,应该会有玉器文物的遗址、墓葬,往往却未见玉器出土。”[5]王炳华先生所指“这种按常情会有玉器文物的遗址、墓葬”,是指出土文书中明确反映人们追求玉,珍视玉,却未能在相应的遗址、墓葬发掘出玉器。如“在高昌城郊这大批发掘了的墓葬中,除在‘随葬衣物疏’中屡见‘玉团’、‘玉豚一双’,说明人们观念中对玉及‘玉豚’相当重视,但随葬品中,实际并不见玉豚,也没有发现过任何其他玉器”[6]也就是说,作为高昌王国至唐代西州统治的核心地区的吐鲁番地区,中原儒家文化影响深刻的所在,也未能出土大量精美玉器,表征中原玉文化精神内涵的玉器至为罕见。考古仅在吉木萨尔北庭故城西郊西大寺,发现高昌回鹘王国时期(宋元时期)玉器共计24件,这些玉器较中原同时期的玉器在材料、工艺制作技法上明显简单、粗糙,造型简单,作为饰品或其它物件的装饰部件。王炳华先生论述这些玉器基本情况后得出结论:高昌王国回鹘统治集团上层对新疆地产玉是比较珍视。而珍视并不等同于崇尚,新疆维吾尔族传统上并没有像中原一脉贯之的玉文化传统。“视觉艺术的功能性指向并非中国北方草原艺术独有,而是人类艺术发展早期的一个普遍性特征,……但在亚欧内陆的草原地区,由于游牧生存方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并无重要变化,因此,功能性指向已成为判断少数族群与中原汉族艺术差别的主要标准之一。”[7]维吾尔族作为草原、绿洲农业为主的族群,与世界其它游牧民族一样,有着很强的实利价值观,极其注重器物之实用功能及其能够带来的实际经济价值。同时,以玉为商品换得更实际的经济利益,更符合维吾尔民族的价值观。“在产量有限,需求强烈的矛盾面前,古代城邦统治者们会权衡利弊权重,寻求最好的政治、经济利益。而无论是政治上贡纳的回报,或是贸易中的巨额利润,均会直接化为他们的财富。”[8]
总的说来,玉器作为装饰在维吾尔历史中少有记载,并且亦无足够份量的考古证明材料。传统维吾尔族没有中原严整的成体系的礼制文化,在玉器需求上也没有政治与思想上的需求,因而玉器所有的功能,就只有实用与装饰。而就装饰而言,热情奔放的维吾尔族更喜华丽质感的装饰风格,玉器单做装饰,并不符合维吾尔民族的审美需求。温婉润泽、以文化内蕴取胜的玉器再美再珍贵,只有对应到人才会有意义与价值,而对维吾尔族而言,玉并不能全面诠释其审美文化,也没有政治、宗教、思想与礼仪、乃至哲学等等方面的意义。
中原玉文化的形成与玉材之温润含蓄有着直接关系。“在玉之诸自然属性中,温润是其突出特点,这一点正与中华先民追求的仁善谦和等道德准则和民族性格相吻合。如此,玉之美与人之美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以象征仁爱、友善、和美、和谐。”[9]自孔孟儒家学说成形后,以玉比德,以玉喻纯洁之品性,以玉象征身份、地位、品味与志趣等等,从政治、思想与文化等领域不断扩展的玉文化的精神内涵与意义。而其基础是玉材的温润含蓄之美,这种审美情趣并不被传统维吾尔族所推崇,“从艺术的视觉呈现风格来看,维吾尔视觉艺术中的强装饰风格具有视觉炫耀的特质,这种风格与夸饰、华丽、热烈、繁褥等美感体验一致,而与含蓄、简洁、素朴、静态之美形成对立。更重要的是,在维吾尔族的文化观念中,这些形式元素的炫耀张扬和美、善、生命力等正面的价值判断是统一吻合的,所以,视觉炫耀不仅是其艺术的形式风格,更是体现其族群审美理想与艺术理念的内在特质,表现为具有强大影响力的艺术风尚,决定了本族群内部有关艺术制作与艺术欣赏的基本倾向。”[10]维吾尔族历史发展中的社会文化心态的差异,与民族审美观念的质的不同,促成金文化审美观的形成。这种审美观具体地体现在几个方面:金文化内涵象征维吾尔族民族文化性格:内在的真诚和外在的张扬;象征皇权和力量;象征珍贵、美好与神圣。[11]维吾尔民族性格喜张扬,好华美;民族性情热情奔放,豪放外向。金、玉而言,能够符合维吾尔族传统审美观念与民族性格与文化心理的莫过于金。即便是宝石,维吾尔族也多喜彩色宝石。“炫彩耀金”可以说是维吾尔民族审美观念的集中体现。体现在设计上,大到建筑装饰,小到家居用品,无不闪耀着金色光芒。这一点笔者曾在《维吾尔色彩审美观中的黄色之辨》(见《装饰》,2010年第7期)中具体论述过,此不赘述。
中原玉文化审美观念中最重要的远不止材质之美与工艺之美,更重要的是其内涵之美,即美好的文化意义与内涵。其基本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玉是宗教神灵的象征;玉是政治权力的象征;玉是人格道德的象征;玉是珍宝财富的象征;玉是吉祥福瑞的象征。[12]人们借助玉器将自然美与精神美,人文精神与观念与社会功用完美结合。这充分体现了人们追求内涵美的精神需求。16世纪前维吾尔文化一直丰富性与多样性充分,而缺乏整一性。维吾尔民族在发展的整个历史时期中,虽然受到极其丰富的儒家汉文化影响,包括玉文化,但其处于分裂割据的时间相对漫长,民族不断融合新族群、新文化与新语言、新宗教,经济与文化生活处于不断变动中。由此,玉文化发展的整体文化环境并不稳定,其发展的连续性很难保证。维吾尔族传统文化既没有儒家思想为根基,也没有礼制文化的需求,更没有政治用玉与祭祀玉的需要,自然也不会形成相应的玉文化审美需求,没有足够的审美需求,审美观念便没有了成长性。
“孔子把外在形式的美称为‘文’(可以引申为器物的造型样式、色彩花纹等),把内在道德品格称为‘质’(可以引申为器物的本质内容、材质功效等),认为文、质应该统一起来,审美的最高境界是‘文质兼备’。…‘文质彬彬’本来强调的是‘君子’的个人修养,包含了孔子的审美思想。后来,‘文质彬彬’成为儒家美学思想的核心,其价值和意义在于解决了设计达到相当高度后出现的问题: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13]而最能够体现儒家这种审美思想,达到“文质彬彬”理想境界的器物,即为玉器。正因如此,孔子才会“以玉比德”,并生发出玉的十一种“德”。玉文化体现的是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文质彬彬”的美学理想。
然而,维吾尔族的审美理想则更明确地体现为:利用则止,臻于华彩。“从草原民族获取财富手段的传统来看,对财富的侵占只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严酷的生存环境,所以崇富拜金观念必然是游牧经济的选择。同时,金属的耐磨性也为游牧经济的流动性提供了极大便利,瓷器易碎木易朽裂,只有金属便于携带,是马上行军的首选,而制金业的发达,以金为饰的炫富爱美心理才有了现实的依据。”[14]维吾尔族的金文化则折射出“利用则止,臻于华彩”的维吾尔族美学理想。“利用则止”是维吾尔民族在新疆这一独特地理环境下漫长发展过程中为了求取生存与发展所笃守的造物思想与基准,在此基础达到“臻于华彩”的审美理想。因为追求富贵与实利,金文化不断升华,从而成为表征维吾尔族美学理想的重要内容,渗透到造物的方方面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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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李晓峰.维吾尔族的金文化审美观.黑龙江民族丛刊[J].2009(3):148-151.
[13]胡守海.设计美学原理[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1:85.
[14]李晓峰《维汉视觉艺术的金玉审美观之比较》,《西域研究》2009年第3期,P11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资助《新疆维吾尔族传统设计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4BG069)
作者简介:
周云(1970-)女,四川资中人,新疆艺术学院美术系副教授,史论教研室主任,博士,研究方向为设计艺术教育及新疆设计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