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能源安全与合作
第一节能源安全
一、能源安全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物资,是发展国民经济、社会稳定的基本支撑。在现代工业社会,能源安全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等重大问题,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一旦能源不足或者中断,会对经济体系和国防体系产生严重的冲击。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能源的消费也不断增加,世界能源格局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石油超过煤炭成为一次能源消费中的主导能源。中东成为石油供应板块的重心,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成立,在国际能源舞台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73年的石油危机及其引发的经济危机使能源安全的重要性凸显,1974年,国际能源机构(IEA)成立,提出以稳定原油供应和价格为核心的能源安全概念。(陆忠伟:《非传统安全论》,时事出版社,2003年11月版,第165页。)不同机构、学者对于能源安全的概念有不同观点,美国学者威廉·马丁认为,能源安全有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个层面是狭义的能源安全,指对不稳定的中东石油进口依赖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对中东石油供应可能中断或短缺带来的风险进行管理;第二个层面是广义的能源安全,是指以合理的价格获得充足的能源供应,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第三个层面是与能源相关的政策议题,如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能源机构(IEA)把能源安全定义为“以适度的成本获得的充足供应,特别是石油的充足供应”。欧洲委员会(EC)把能源安全定义为“供应安全的保障能力”,或者通过国内充足的能源供应,或者国外稳定的能源供给,以经济上可接受的价格,确保必要的能源需求获得满足的能力。能源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也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20世纪70年代能源安全这个概念刚提出来时,能源安全的内涵主要指供应安全,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及全球能源体系安全的扩展,能源安全呈现出全球性和关联性等特点,能源安全的内涵也不断得到丰富和充实,由单一性向综合性转变,由单纯的能源供应安全向能源价格、环境和气候变化等问题拓展。
(一)能源安全的要素能源安全通常包括四个方面的要素:可获得性、可靠性、可承担性和可持续性。可获得性:可获得性要求存在一个能源市场,买卖双方通过能源市场交易能源的产品及服务。在能源市场中,各方利益得到满足是能源安全的先决条件,能源市场需要有能源资源、资本投入、有效的技术、适当的法律框架等。这些内容使“可获得性”十分明确、清楚。些资源比较充裕,但是由于技术的原因,在市场上买不到。例如,可燃冰是甲烷与水在高压低温状态下形成的一种冰状的结晶物质,如果技术达到一定的水平,突破开采瓶颈,在成本较低的条件下实施商业化利用,那么可燃冰就有可能成为一种新型能源。可靠性:可靠性就是采取措施防止能源供应的中断。能源是确保国民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基础物资,如果发生能源供应中断,会造成工厂施工、医院照明、家庭供暖等都受到影响。从某种程度来说,能源的可靠性与人们生命攸关。提升能源可靠性的措施主要有:(1)能源品种的多样化;(2)能源来源的多元化;(3)提升能源网络的储备能力,如石油管道、发电站、能源运输体系等;(4)压缩能源需求;(5)建立能源战略储备;(6)及时了解市场信息。
可承担性:买不起能源也就无法使用能源。能源安全的可承担性指的不仅仅是能源价格对可支配收入而言的高低问题,还涉及能源价格波动的问题。能源价格的波动会引起严重的国家社会和经济方面的问题,造成经济困难。消费者就会采取措施,为应对预期之外的财政负担而斗争,并导致政局不稳。可持续性: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凸显,国际社会开始以可持续性发展的眼光来重新审视能源安全问题,开始更多关注由于能源使用所造成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倪健民、郭云涛:《能源安全》,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8页。能源安全更加注重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增进能源安全过程中如果没有考虑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采用先进技术及实践中会恶化地球环境,地球环境的恶化反过来也会影响能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