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亲”的悲剧

2016-06-05 14:59朱百平
金秋 2016年19期
关键词:被窝闺蜜婚礼

文/朱百平

“换亲”的悲剧

文/朱百平

对于我这个已过了知天命年龄的人来说,大半生参加过和见识过的儿女婚礼不计其数,但同村吴华的婚礼却让我难以忘怀,因为这是我惟一参加的以“换亲”的方式进行婚配的婚礼。

拥有不到二百户人家的我们村,是关中地区再普通不过的小村。新中国成立后定成分时,全村只核定了一户地主和一户富农。吴华就不幸生长在村里惟一一个地主成分的家庭里。

吴华大我十多岁,是村里惟一的一个老三届高中毕业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乡下,他绝对算是文化人,是个人人羡慕的秀才。他身材高挑,英俊潇洒,聪明能干,是村里有名的美男子。可由于他家是地主成分,所以不但村里招工、当兵、推荐上学等好事都与他无缘,而且到了男婚女嫁的年龄时,村里和邻村的人家没有一户愿意将自己的闺女嫁入他家。眼看着与自己同龄的伙伴都抱上了孩子,他的婚姻大事依然没有着落。

看着儿子终日一言不发,最是着急和内疚的当然是吴华的父母。他们觉得,孩子有什么不是啊?都是大人们拖累了他们。可不管怎么说,也不能让儿子打一辈子光棍啊!吴华终究还是扭不过父母的一日三劝,最后只好由着他们去办。由于他的父母到处托人,私下里做通了很不情愿的吴华妹妹吴芳的工作,将其嫁给邻村一户地主家的儿子,然后让这户地主家的女儿过来做吴华的新娘。

结婚那天,村里人就没见吴华有过些许的笑脸。新进门的媳妇,长得矮壮三粗,黑不溜秋,听说小学还没毕业就辍学了。乡亲们将新郎新娘两相对照,都说吴华亏大了。

新娘虽说长相一般,但却是个过日子的老实人。结婚前两人虽未见过面,但现在看着长相英俊又有文化的新郎,她心里自然比谁都高兴,面对一点笑脸都没有的丈夫,她暗自决定赡养公婆,做个好媳妇,在生产队好好劳动,好好过日子。

可三天五天过去了,十天八天过去了,一晃几个月过去了,丈夫就是不搭理她,一点想和她亲热的意思都没有。一两个月里和她说的话都是一个字、两个字的短语,数都能数过来,这让她很是烦恼。白天在生产队一天三晌劳动,和大家说说笑笑,时间还好打发,晚上一人一个被窝地躺在炕上,谁也不理谁,时间着实难熬。她有心主动些,可女人家天生脸皮薄,怎么也做不出来。

回到娘家,怕父母亲担心,她一句实话也不敢说。可她的烦恼还是没有逃过闺蜜的眼睛。听了她的讲述,闺蜜长叹连连之后趴在她耳边悄悄地给她出了个主意,让她回婆家去后晚上早早洗了上炕,钻到他的被窝里,看他怎么办?于是在一次吃过晚饭后,她早早地洗脸洗脚上了炕,拉开两个被子,然后钻进了吴华睡的那个被窝里。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吴华进房了,看到此情此景,一言不发,蹲在地下一根接一根地吸烟,直到午夜时分,还没有上炕睡觉的意思。想着明天一大早还要上工呢,她只好又回到了自己的被窝,吴华这才上炕睡觉。

一晃几年过去了,媳妇看到吴华衣服脏了就从箱柜里取出干净的,等吴华换下了,她再拿着脏衣服到河边去洗。别人看不出他们的生活有什么异样,只有他俩知道:睡在一个炕上的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个年代像吴华这样因“换亲”引发的有名无实的婚姻在当时绝非个例,因为每个村里都有多多少少的地主、富农家庭,这些家庭子女的婚姻大事,在当年有许多是通过“换亲”这种方式来完成的。婚后过好过坏、能不能长期过下去,那全要看两人的命了。当然也有过得好的,但这和押宝一样,成功的概率是可想而知的。

直到1979年1月,中央发出了《关于地主、富农分子和地、富分子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后,地富分子的子女才享有了与贫下中农家庭子女一样的政治待遇,当然这也给了吴华一个重新选择生活的机会。吴华离婚后,又与本村一女人成婚,并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女,而且生活幸福,至于他原先的那一半生活是否幸福,却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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