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
艳阳天
[导演]
曹禺
[主演]
李丽华
石挥
李健吾
[类型]
剧情
[国家/地区]中国大陆
[片长]
100分钟
曹禺酷爱戏剧,迷到发痴的程度;同时,他也喜爱戏剧的姐妹艺术——电影,并从电影艺术中汲取了不少营养。他年轻时看过不少电影,中国的、美国的……什么都看,只要能给他有益的启示,能扩大他的眼界,他都来者不拒。
著名集邮家姜治方在其晚年回忆录中,还记忆犹新地回忆道:我们在南开同学时,“万家宝喜欢文艺,爱看电影。课后,他时常大谈电影故事,听者如云”(《集邮和我的生活道路》,外文出版社、集邮杂志社,1982年7月)。曹禺曾自诩,阮玲玉“演的电影我都看过”。别人则认为,曹禺的《雷雨》“很像电影”(李健吾语);《日出》似从美国“《大饭店》电影得到一点启示,尤其是热闹场面的交替,具有‘大饭店的风味”(沈从文语)。事实上,曹禺的确很关注电影界,他的某些剧本创作甚至因此而受到启迪。他在谈到剧本《日出》的创作时曾说:“艾霞的自杀,阮玲玉的自杀,这些事往往触动着我,陈白露之死,就同这些有着关联。……阮玲玉是触发写《日出》的一个因素。”追溯了曹禺与电影的这些历史因缘,我们对他以后一度“弃剧从影”,加盟“文华”,从事影片《艳阳天》的编导,就不会感到奇怪了。而从直接原因来说,曹禺的从事电影创作,则和他1946年的美国之行有着一定关系。
抗战胜利以后,万众欢腾。1946年1月10日,国民党的中央社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美国国务院决定聘请曹禺、老舍二氏赴美讲学,闻二氏已接受邀请,将于近期内出国。”延安的《解放日报》也马上转载了这条消息。当时官方的文化界代表出访国外的不少,而以民间文化人代表身份出国的,曹禺和老舍是第一次。因此,他们肩负着民间文化使者的重任,重庆、上海两地的进步文化界专门为他们举行了欢送会。
1946年3月,曹禺和老舍到达美国以后,讲学、开会、访问、观剧……日程安排得很满,但他们还是特意抽时间参观了美国电影中心好莱坞。曹禺在好莱坞看了不少电影,也参观了他们的摄影棚,并目睹了导演给演员排戏的过程。他对好莱坞影片的内容并不以为然,但他们先进的技术和高超的艺术手法却给曹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47年1月,曹禺独自一人悄悄从美国回到上海,住在著名影剧导演黄佐临的家里。他和佐临早在1929年就相识了,当时他正在南开大学演出话剧《争强》,刚从英国留学回国的佐临独具慧眼,在《大公报》上发表了一篇精彩而内行的剧评,年轻的曹禺引为知音,通过报社找到佐临,从此开始了两人长达几十年的友谊。回到上海以后,由于佐临的介绍,曹禺加入了文华影业公司。这时,虽然距他赴美仅过去一年,但国内形势却大为改变:特务横行,灾民遍地,物价飞涨,民不聊生,国其内战的阴霾笼罩着中国大地。这一切促使曹禺写出了《艳阳天》。
剧本描写一个乐天主义的律师阴兆时(石挥饰)和一个以前是汉奸,现在是奸商的富翁金焕吾(李健吾饰)之间的斗争。金焕吾为了要强买孤儿院的房产作为囤货的堆栈,不惜运用种种卑鄙的手段来威胁利诱。然而大义凛然的阴律师却将身家性命置之度外,全力与之斗争,终于获得胜利。剧本虽然过分看重了“法律”的作用,但也充分表现了人们渴望“艳阳天”的美好愿望,符合曹禺当时的思想认识水平。
《艳阳天》是曹禺编导的第一部影片,因此他一切小心翼翼,倾注了很大心血。写剧本时他就多次修改,改了好几稿,最后的定稿本,非但一个个镜头都分好了,连角度与光线都有详细说明。在一些具体的细节上,曹禺也竭力处理得脱俗不凡,如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一辆没有人踏的三轮车在空寂的马路上疾驶而行。有些人感到很奇怪,实际上这却是生活中实存的情景,上海人大都碰到过:深夜时分,三轮车没有生意,于是车夫坐在下面的踏板上,一路用脚踏过去,坐垫看上去就是空的了。这个镜头虽是平常,却是曹禺从生活中观察提炼出来的,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一下子就点出了故事背景。
由于当时的条件很差,拍摄中还得应付种种的困难,扮演金焕吾的名作家李健吾有一篇题为《中国电影在苦斗中——拍摄(艳阳天)偶感》的文章,将此形容得非常传神:摄影棚“是一个破烂的空壳子,墙外任何声音都可以收进声带,假如心粗意浮,就有可能成为一种额外收获。飞机来了,停拍;风雨声太响了,停拍。然而没有风雨的日子,一定飞机出现的机会更多。天气太冷,摄出的夏天戏有了呵气;拍好了,洗出来一看,底片走光;或者是排好了开拍了,摄影机里面却出了毛病。……导演应付一切困难不算(奔走于审查也是分内),还得应付制片人的成本减低政策。”就是在这样的恶劣条件下,曹禺拍出了《艳阳天》。
影片于1948年5月在上海公映,由于触及了当时的现实,反响非常强烈,有赞扬,也有批评,最引人关注的是曹禺的一群朋友写的评论。巴金赞道:“不用男女的爱情,不用曲折的情节,不用恐怖或侦探的故事,不用所谓噱头,作者单靠他那强烈的正义感和朴素干净的手法,抓住了我们的心。使我们跟‘阴魂不散(指律师阴兆时)一道生活,一道愁、愤、欢笑。作者第一次做电影导演能有这样的成就,的确是一件可喜的事。”而叶圣陶则认为:“事实上金焕吾是不会受罪的,因为法律握在金焕吾们的手里。看戏的一班好人平日恨着金焕吾们,奈何他们不得,在影片上看见金焕吾被判无期徒刑,也就有些‘过屠门而大嚼的快感。然而散出来一想,就不免有空虚之感。”不是真正的朋友,说不出这样贴心的赞语,不是真正的朋友,也写不出这样掏心的诤言。事实上,左翼影坛认为《艳阳天》对法律的强调有开脱当局的嫌疑,因此批评的声浪不小,语词也更为严厉。曹禺没有就《艳阳天》发表什么文章,但他显然颇受震动,以后也未见他再执导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