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玲
内容摘要:本文从诗歌格律角度分析华兹华斯的《致杜鹃》,体现诗歌的韵律之美。
关键词:诗歌,音节和重音,韵步和格律,节奏和押韵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湖畔派”诗人之一,也是19 世纪英国浪漫主义巅峰诗人。
诗人喜欢独自在田间散步,欣赏大自然的美景,思考自然与人生。在思想倾向上,华兹华斯颇受启蒙主义的影响,他的诗作向往唯情论,主张在平静中回溯,尤其醉心于卢梭之“返回自然说”,并在自然田园之中歌颂童心世界的美好纯真。《致杜鹃》(To the Cuckoo)就是最著名的一篇。
1.音节和重音
1)音节的划分
诗歌是一门语言艺术,它的审美效果往往要通过朗诵实现,因此对诗歌的韵律分析(scansion)首先是对诗歌的读音的分析,并在读音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诗歌的节奏类型和韵律结构。韵步的划分、韵律的确定、押韵格式的分析等,都必须以读音的分析为基础。因此,分析诗歌不能离开语音学的知识和方法。
一般来说,分析诗歌的第一步就是划分词语的音节,给重读和非重读的音节标上标记。从而辨识最为普通的韵律单位即韵步。
在本文中,采用小黑点(·)划分音节。现在以《杜鹃》第一节为例:
O blithe new .co .mer! I have heard, / I hear thee and re .joice:
O Cuc.koo! shall I call thee bird,/Or but a wan. de.ring Voice?
在第一节中,四个词语(newcomer, rejoice, Cukoo, wandering)的音节划分就是兼顾了单词的读音和形式。
2)重音的标识
诗歌的重读(stress)和语音学的重音(accent)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两个术语。即在诗歌里,有些重读的音节虽然可以被称为重音,但是它们在语音学上有可能是不被当作重音的。
一般说来,在对诗歌的韵律分析中往往较多地使用两种标音符号:ˋˊ和x、/。
2.诗行韵步和格律
一首英诗往往包括若干诗节(stanza) 每一个诗节又分为若干行(verse 或line),每一行诗又可分为若干韵步(metrical foot)。韵步是由于重音节和非重读音节按照一定的规则排列而成的,由此产生诗的格律(meter measure)。因此,英语诗歌划分韵步的基础是诗行的音节分析和节奏形式的确定。音节的数量及其重读和非重读的排列方式,对于韵步的划分十分重要。只有一行诗的音节的重读及非重读出现有规则的排列,这行诗才有可能划分韵步。因此,能否划分韵步也成为韵体诗歌与自由诗歌的区别。英语诗歌的韵步有自己的划分方法。从形式上说,分析英语诗歌的韵律首先需要划分诗行的韵步,韵步与韵步之间一般都用单竖线(—)分开。
英诗的格律,通常有四种:
1)抑扬格(Iambus, he ambic foot)
即构成一行诗的每一个音步都是由一个非重读音节和一个重读音节构成的。
2)扬抑格(Trochee, the dactylic foot)
即每一个音步都是由一个重读音节和一个非重读音节构成的。
3)扬抑抑格(Dactyl, the dactylic foot )
即一个音步包括一个重音节加上两个非重读音节。
4)抑抑扬格(Anapaest, the anapaestic foot)
即由两个非重读音加上一个重读音节组成一个音步。
以上四种格律是英诗最基本的,还有三种比较少见的格律:抑扬抑格、扬扬格、抑抑格。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分析结果,这首《致杜鹃》属于抑杨格四韵步与三韵步结合的“歌谣体”诗歌。格律和谐,朗诵时仿佛杜鹃鸟就在耳边悦耳鸣叫,在眼前自由飞翔。
3.节奏和押韵
押韵(rhyme)主要是为了表现节奏,在声音系统中起强调节拍即节奏的作用。在诗节结构里,押韵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通过声音得到表现。节奏(rhythm)是指诗行的重读与非重读音节的组合形式。在英语诗歌里,押韵同节奏一样,是诗歌的基本特征,也是诗歌艺术上的要求。
华兹华斯这首诗押全韵,而且每一三行押韵,二四行押韵,押韵格式为abab格式。
仍然以第一节为例,韵脚以黑体标识。
O blithe newcomer! I have heard,
I hear thee and rejoice:
O Cuckoo! shall I call thee bird,
Or but a wandering Voice?
(作者单位: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