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 琰
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面临的双重领导困境
段 琰
内部审计作为一种机制,不仅可以有效保证组织受托责任的实行,也对服务对象的正常运营起到重要监督、管理作用。本文结合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两者的关系分析当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面临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双重领导时,由于信息来源可靠性存疑、内部审计独立性不高、有限审计资源下的内审人员职能分配存在冲突等问题造成的双重领导困境,并探讨了通过选择适合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方式和组织模式,采取内部审计外部化,明确内部审计定位的前提下提高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重视,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解决双重领导下内审困境的措施,使内部审计有效发挥作用。
内部审计;公司治理;双重领导
内部审计作为一种机制,可以有效保证组织受托责任的实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逐步理解并且开始重视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所发挥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首先,董事会为了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协调程度,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以及整个公司的治理水平,会增加对内部审计能够带来的监督管理功能的重视和需求;其次,内部审计已逐步成为管理层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用来评估已发生及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的主要手段,对整个企业的正常经营起到良好的监控作用。内审部门依赖于管理层提供资料,管理层出于自身利益和董事会对其业绩的考评等有可能提供虚假信息,这一举动使得内审人员的信息来源可靠性存疑,导致信息的真实性降低;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的过程中受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限制,审计独立性较低;审计资源有限,内审人员面对董事会和管理层不一致的任务要求时很大程度上会陷入两难,造成内审人员极大的工作量与压力,使其正确履行职责时陷入困境。
本文拟就董事会和管理层双重领导下,分析发挥内部审计功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就以上问题提出选择合适的内审机构设置方式和组织模式,采取内部审计外部化等方式解决双重领导下的内审困境,最终使内审有效服务于公司治理。
长期的发展的过程中,内部审计毫无疑问已经由当初的查错、防止舞弊发展为保证公司治理有效性和合理性的重要手段,种种变化都表明内审逐步从监督到咨询评价的角色转变。内部审计的治理功能与公司治理紧密相关,将内部审计的治理功能运用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价值增值,实现公司治理的目标。内部审计作为保证公司合理有效运营的手段,是公司治理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治理涉及处理公司内部各种关系网络以及公司活动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不仅要考虑董事会的构成、股东和各经理人之间的关系,还要在公司体系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让各个利益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得到合理的利益分配,让他们积极承担各自的社会责任,而内部审计正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治理手段,加强公司对风险管理所进行的有效的整体监控。
总的来说,二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公司治理的机制为内部审计提供良好环境,内审是保证公司治理有效进行的手段。
内部审计为企业的检查活动、评价活动和咨询活动服务,是保证机构正常运作,企业稳定运营所施加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公司治理中,双重领导下的董事会,总经理以及内审机构三者之间的职能关系构建如图1所示。
图1 双重领导下的治理、管理关系
(一)信息来源可靠性存疑。就上图的关系可以看出,内审部门依赖于管理层各下级部门来提供资料,同时董事会方面又需要内审部门监督、评价管理层履行管理职能的情况。但实际上,双重领导下,信息本身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在一定的范围内,董事会的监督能力随规模的扩大而增强,一旦超出这个范围,董事会不能对管理层做到面面具到的监督,出现的监督漏洞使得董事会更容易被管理层所控制,董事会无法准确辨别管理层提供信息的真假;其次,管理层负责直接管理各下级部门的业务活动,管理层本身相对于董事会拥有信息优势。
(二)审计独立性较低。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董事会和管理层出于不同利益的限制,当董事会和管理层各自的管理目标和利益决策不同时,内部审计的审计过程会受到很大干涉,独立性会受到极大影响。
(三)有限审计资源下的内审人员职能分配的冲突。在公司治理当中,董事会和总经理会对内审机构提出各自的任务要求,而该要求即是一个审计资源分配的过程。然而内审人员的审计资源有限,其自身也处于双重身份的尬尴之中,因为在我国内部审计人员是监督与服务兼顾的职能定位,既要监督企业当局的管理行为又要听从其指令为其服务,这个职能定位本身就给内审人员造成很大的难题。
(一)保证企业内部审计领导模式单一化。我国企业中现存的内部审计的模式多趋向于一种双重角色,也就是说内部审计在服务于不同主体的过程中,若服务主体是相背离的,那内审则无所适从。所以,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治理结构选择合适的内审模式。企业可采取单层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部门,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总经理的聘用和任免等。
(二)选择分级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方式。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当在遵守独立性、专职高效性、权威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组织管理体系予以设置。一般而言,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采取分级管理和集中管理两种方式,两者不是截然分开的。
(三)企业内部审计外部化,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目前大多企业中,内部审计既是“评判者”又是“参与者”,这样的双重角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重领导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企业可以选择外部审计人员来进行内部审计的业务,这是现代企业治理发展出现的一个较好的选择,主要目的在于降低成本,节约预算开支。外部人员由于不涉及企业内部各种关系,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内部审计服务,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四)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企业在规范、完整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基础上开展审计工作是最基本的保证与要求。企业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自身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审计程序、工作方法、岗位职责、职业道德等,使双重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向一个健康的、有序的方向发展。
公司治理是现代公司运作的基本,公司治理提供内部审计进行所需要的企业环境,内部审计为保证公司治理提供与企业治理和管理有关的信息,是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审计面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双重领导时常因为诸多原因陷入领导困境。面对这样的问题,企业应该及时发现、解决,在克服以上困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内审于董事会和管理层双重领导下的作用,循环促进企业发展,增加企业价值。(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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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琰(1992-),女,汉族,贵州贵阳人,硕士研究生,贵州财经大学,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与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