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骁 蔡一铭
摘要: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塑就成了发展的首要任务。本文侧重从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入手来分析怎样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战略目标实现。通过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分析,对政府提出在法治条件下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及创新型政府,以保证市场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
关键词:政府;市场;新常态;服务型;创新型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02
新常态一词是由习近平同志2014年5月10日在河南考察时第一次明确提出。经济新常态下,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昔日粗放型发展逐步由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代替;在动力方面,逐步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变为服务业发展及创新驱动。如何使经济更好地适应这些变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有效调整就成了这一问题的关键。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
在中国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如果说政府是有形的手,那么市场则充当了无形的手的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由“基础性作用”变为“决定性作用”,市场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事实证明,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效率、自主创新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许多方面都体现了极大的优势,而想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必须保证价值规律、竞争和供求规律等市场经济规律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1]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顺应市场经济的变化而调整相应的政策法规。一方面,政府不可过多地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在宏观层面合理调节市场经济,不过分干预市场资源配置做好政府的辅助作用,让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实现;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不是万能的,其自身缺陷会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这时就需要政府发挥有形之手的力量来对市场经济进行调节。减少因市场经济体制的盲目性、自发性及滞后性而带来的一系列后果。以宏观调控为主,行使好公共权力,管理好社会经济的持续平稳运行。
二、法治经济的提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开启了法治经济的新时代。这里所指的法治与一般意义上理解的法律诉讼、仲裁等不同,作为一种产权保护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法治精神需要根植于市场经济的基因之中。“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目标,必须立足中国实际,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体系。”[2]想利用法治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首先要形成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和法律保障体系,保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以保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和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受侵犯。其次要形成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法律保障体系,明确企业责任,构建诚信基础,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再次要在法律框架内发挥政府作用,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效的监管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也是弥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方面不足的保障。
想要减少政府干预,在法律范围内就要求一方面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以外不可乱作为,不能有超出范围的权力,这就要求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管力度。“市场化滞后,意味着资源配置多方面市场失灵,配置决定权集中在政府权力部门;法治化滞后意味着对政府权力缺乏民主和法制的监督与约束,存在权力滥用的制度可能。”[3]当然,完善管制,例如加强安全、健康、环境、服务质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的不作为,政府应充分发挥好“有形之手”的作用,“要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维护公平竞争与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弥补市场失灵等”[4],这些都对法治经济下的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下,中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随着经济的持续运行,这种政府主导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很多问题凸显出来。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减少政府的超强干预模式,让市场的活力充分得到发挥,政企分离下构建服务型政府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
(一)完善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
决策的制定除了要有专家的科学论证,更需要提高公众参与度,这样才能保证决策科学性与可行性两者的统一。碰到重大事项需要做决定时应采取集体讨论的方法,在涉及到民生的问题上,更要擅于倾听和采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在决策制定完成后要及时向大众公开,在执行过程及时跟踪,执行之后更应及时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对决策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优化财政收支,建立公共财政
“依法实行税收属地管理;完善国有土地储备、拍卖制度,对公共设施实施市场化经营,实现政府资源性收入的最大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供给范围,重点增加对公共事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政府部门的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5],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的推行和完善,增强其合理性和科学性,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这些都是服务型政府为经济发展所应当完善和努力的方面。
(三)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想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效能,对政府机构进行精简改革是必不可少的。在法治化的机构、编制基础上,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深化改革,程序简化、过程规范、权力下放,增强行政审批服务功能,“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5],对政府与社会、企业、市场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让社会自律组织发挥其自身的积极作用,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与此同时政府还应分类改革和管理事业单位,充分完善和使用社会管理职能以及公共服务职能,政府也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及抵御风险方面的能力。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依法行政,应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一个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并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应规范管理政府文件,可以采取听证、论证、征询意见等方式来提高文件质量,使其合法可行。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严格的考核评议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及奖惩制度,使行政人员的执法权力得到合法保护。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对公务员队伍进行教育培训,学习内容既要涉及思想教育方面,也要涉及工作能力培养。善于倾听群众的声音,知道人民群众要什么想什么,并以此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对公务员人才的培养方面,应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和公务人员淘汰机制,增强队伍活力。在廉政建设方面,积极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六)落实服务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应首先建立一个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对群众的建议和批评应积极受理,及时反馈。积极使用电子公共服务,让信息及时公开,实行网上事项审批。对假冒伪劣及各类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打破行业垄断及地方保护行为,对偷税漏税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及时跟上配套服务体系,为外来投资者提供生产经营及生活需求保障。
(七)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效能监察
“政府重要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并接受人民法院、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5],加强专门监督及社会监督,各级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关应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能。“现代国家治理的目标应该是以人为本,追求人的可持续发展、自由和幸福,所以,政府无论是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还是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其最终目标均应是国民的福祉。”[6]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最终意义也就体现在此。
四、努力构建创新型政府
2013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要实现“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的新一届政府三项施政任务,必须要有“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的三大保障。[7]这也是首次提出建设“创新型政府”的任务。政府创新是“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增进公共利益的基本手段,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法宝。”[8]我们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切实落实构建创新型政府呢?
(一)更新治理理念
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以来,政府的管理理念就从建国初期的“统治”转变为改革开放后的“管理”再到现今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治理”,管理理念的如此转化,是政府创新管理的巨大进步,也是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进步。中央政府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执政理念,根据现代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的要求,结合国内外经验,提出了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体现了“由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由神秘政府走向透明政府、由任性政府走向守信政府、由权力政府走向责任政府、由利益政府走向中立政府”[9]的治理理念转变。
(二)创新组织结构
在过去的时间里,我们的政府管理机构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权威等级模式,保证中央对重大决策和指示命令的绝对掌控,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市场经济自身的活力,尤其地方政府不能很好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很多情况下会造成职能交叉、部门林立,使得部门之间的运作不畅、协调困难,影响政府效率。这些表现都迫使现今政府不得不进行组织结构改革,精简组织结构,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数量,以适应市场经济新发展。
(三)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简单来说就是需要政府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等问题,把主要职能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四)创新工作方式
有了理念和组织的创新,落实到具体的工作方式上,我们同样需要创新。一是要由主要依靠人治和行政力量向坚持依法治理、授权治理的转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二是要“由单一主体行政管理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治理转变,努力做到‘政府管理、社会自我调节和基层民主自治相结合”[10]。三是严格规范政务服务和执法活动的工作规程,切实改变从前“冷、硬、横、推”的衙门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四是要由主要强调社会管理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五是推广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实现高效、便捷、透明的行政审批,打造政府服务品牌。六是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政府可以将部分事项交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完成。七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委托专业部门评估政府工作,并善于运用群众的眼睛对政府进行监督,推动政策的落实不能光靠政府自身的力量。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通过社会公开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得到更好地落实?政府工作的转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能否在后续的改革中取得突破也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政府以创新为经济管理政策的导向,积极构建服务型政府,在法治化前提下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为实现新一轮的改革继续做出应有的转变。
参考文献:
[1]王焕祥.新常态下政府有为与市场有效的协同演进[J].开放导报,2015(2).
[2]李杨.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J].经济研究,2015,(1).
[3]刘伟.市场经济秩序与法律制度和法治精神[J].经济研究,2015,(1).
[4]裴长洪.法治经济:习近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新亮点[J].经济学动态,2015,(1).
[5]魏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任务及对策[J].商情,2015,(13).
[6]张翠梅.中国语境下的“依法治国”与法治政府构建[J].江汉论坛,2015,(5).
[7]两会授权发布:李克强总理等会见采访两会的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EB].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31h/2013一03/17/c_124469054.htm,2013年3月17日.
[8]俞可平.大力建设创新型政府[J].探索与争鸣,2013,(5).
[9]马怀德.WTO与更新政府执政理念[N].法制日报,2001-11-25.
[10]南阳市建设创新型政府研究课题组.全面推进创新型政府建设研究[J].中州学刊,2015,(5).
作者简介:李 骁(1993-),男,江苏扬州人,华东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会计学专业研究。
蔡一铭(1991-),女,江苏南通人,硕士研究生,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