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
前几天,我陪姥姥回她的老家。姥姥的弟弟、我的小舅姥爷跟我说:“小梅回娘家了,你可要去看看她。”
我依然记得她当年的消失,那么彻底,那么严实,仿佛永远不会再出现。
随着我拉开那个篱笆门的一声“吱呀”,小梅出现在走廊上。二十多年不见,我们从十来岁的小女孩,变成中年女人,却在久违后的第一次对望中,就认出了对方。我们都是模样变化不大的那类人,她有些发胖,肤色暗沉,眉眼却一如当初,有着刀鞘般的简洁。
房间里没有椅子,我们俩坐在床上,对着一扇小小的、残破又脏污的玻璃窗子,一时间无话可说。她告诉我,她丈夫在附近的煤矿,孩子在村里的幼儿园……我们对坐了一会儿,寡淡地聊了几句,我就告辞了。眼前的小梅,一如当初的小梅,始终让我陌生,我想我能懂的,只有那个消失的她。
我读六年级的那一年,因为某种缘故,休了半年学。我跟姥姥来到她的娘家,一个叫马圩子的村庄。在20世纪80年代,这个村庄还没有通电,晚上我就和一群刚刚结识的女孩子,在村子中心的那块俗称为“饭场”的空地上疯玩。我们唱歌,跳自己瞎编的舞蹈,有时也会集结成一支活泼幼稚的队伍,向着远处进发。有时候,到小梅家,她家里有一些可爱的东西。
比如那些能把脸搽得雪白的脂粉、镶着亮片的头饰、夸张的蝙蝠衫和喇叭裤等等,都是当时最时髦的大女孩的装备。即使在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下,这些装备也是那样璀璨。小梅很大方,任由我们把脸抹白,扯过蝙蝠衫在胸前比画。她斜斜地靠着房屋正中那个巨大的储粮柜,脸上带着意味不明的淡淡的笑容。
当隔壁的房门“吱呀”一声响,院子里响起小梅爸妈的脚步声,我们赶紧把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塞到被子里——小梅说过,千万不要让她爸妈看到。她没说是什么缘故,我们却知道,因为这些东西,是她姐姐春桃留下来的。
春桃比我们大几岁,在我来的前一年,她离开了这个村庄,而且是和一个偶尔路过的货郎。
据说事发时,小梅她爸震怒异常,借了很多钱,找过很多地方,最终颓然而归,对家里人说:“就当她死了。”从此后,他将这个女儿当成最大的耻辱,缄口不提。如果他发现我们在试春桃留下来的衣物,一定会勃然大怒。
其实他没有必要这么介意,对于私奔这件事,马圩子人并不陌生。当时本村的主要婚姻模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茶六礼,样样规矩都不含糊。想要遵从个人意志的年轻人,不甘于接受这被安排的命运,尤其是当他们在某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跟谁一不小心对上了眼后,就有可能得鼓起生平最大的勇气,斩断身后所有的人际关系,和心爱的人远走高飞。
他们通常会在一年半载之后回来,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没准还有了娃,双方父母也只能认命,这样的例子不少。小梅倒是很愿意提起这个姐姐。她嘴里的春桃,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姑娘,会用火钳烫头,用“门对子”把脸颊搽红。“人家搽得都跟猴屁股似的,春桃搽得就好看,她长得好看,她看人的眼神都跟别人不一样。”小梅淡淡地说。我却无法想象,小梅显然跟她姐姐不一样,她除了神情淡,眉眼也都淡淡的,皮肤很白,整张脸的线条很简洁。
“其实我知道春桃在哪儿。”有一次,我和小梅在树林里割草,她对我说,“春桃给我带信了,让我去她那儿玩,她那儿可好了,你想不想跟我一道去?”她抬起头,嘴唇、牙齿上都有着柔润的光,眼睛里却有一点被隐藏得很好的疯狂。我有点愕然,我和小梅并不算很熟,不知道她为什么发出这样的邀约。我说:“远吗?”她说:“不太远吧,走路要大半天。”
我没有勇气跟她来一场单程大半天的旅行,我说:“我姥会骂我的。”小梅沉默了,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们俩一道茫然地看着远方的树,草地上毛茸茸的,似有绿色的雾,从树与树的间隔里弥漫出来。那一刻是那样静,静得能听到自己心里有谁唱着不成调的歌:“春天来了,春天来了。”
我来马圩子是在元宵节之后,一两个月过去,春天漫漶得一塌糊涂。对于村里的孩子,割草不再是繁杂的家务劳动,而变成聚会的理由。我经常和村里的女孩子坐在草地上,像一群小蘑菇一样聊着天,小梅却不在我们的行列里。她后来又试着跟我提去看望春桃的话题,都被我或巧妙或笨拙地绕开了。她不再和我说话,有好几回,我看到她和村里长得最好看的那个男孩远远地蹲着,她一边用镰刀在地上画着,一边说着什么,但不怎么笑。
她会要他陪她去春桃那里吗?她会和他私奔吧,也许就在这个春天。可是她为什么首先邀请我呢?我突然有点后悔自己的拒绝了,同时,又为这好奇感到恐惧。
小梅果然失踪了,在那个春天结束之前。她爸妈在某个深夜走进村子里有女孩的人家,打听小梅最近的动态之后,气势汹汹地冲进那个男孩家里,却惊奇地发现,男孩正在自己床上安睡,他并没有随小梅一块儿消失。
面对一群大人紧张的诘问,他慌慌张张地说,今天小梅是找他一道出走,他没有答应,小梅转身就走了。他以为小梅回家了,于是他也回家了。那么小梅就是独自一人上路的了?如果不是为了和一个男的在一起,她为什么要踏上如此危险的路途?在大人的震惊里,我却瞬间如醍醐灌顶,不只是小梅,还有春桃,以及那许许多多离家出走的女孩,远方对她们的诱惑,也许比一个男人更大。
她们生于斯长于斯,然后嫁到本村或是邻村,在这片土地上过完自己的一生。如果她们此刻留下,她们就将永远留下。爱情是一个最好的借口,让她们得以自己解释这场源于春天的躁动,让她们容易被众人理解。只有小梅勇气过人,她在一场场邀约失败之后,决然地一个人上路。她真的是去投奔春桃吗?未必,后来的许多年里,我总觉得,春桃带信云云,实出于她的虚构。
她投奔的应该是远方吧,她受到了春天的撺掇。春天这个概念,我是到了马圩子之后才有的。之后的很多年里,我都记得那铺天盖地的金黄的油菜花,某个河沿子上突然就现身的夭夭灼灼的桃花,那些兴奋得昏头昏脑的蜜蜂与粉蝶,被阳光照得无比明亮与蓬勃的树木。在那样的春天里,必须发生点什么,如果错过了,一生都会感到惆怅。
第二年,我听说小梅姐妹俩都回来了,她俩并不是一道回来的,春桃果然抱了个孩子,小梅只身一人归来,对于这段消失的日子,她绝口不提。她们的生活回到原来的轨道,成为最普通的妇人。春天只发生一次,我耳闻目睹过的那个春天,对于小梅,也许是春天里的春天,一旦逝去就永远逝去,但只要它发生过,就无须惋惜。 (小 鸽摘自《文汇报》2016年4月1日,李 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