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祖炜
上世纪末英国首相撒切尔推行的国企改革,在当代世界经济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成败得失,至今还常常为各方所关注。
二战结束后,英国建立了大批国有企业,约80%集中在基础设施部门。由于这些部门往往投资大回收慢,所以只有通过国家投资才能达到刺激经济的目的。这同美国的凯恩斯主义政策步调一致。当时国企垄断了几乎全英的电力、铁路、煤炭、电信、邮政,在钢铁、造船和飞机制造等行业,国家资本也掌握了控股权,在汽车和石油工业则分别有1/3和1/4为国有股。
到了上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风向发生变化,新自由主义抬头,追求效率、鼓励私人资本投资,成为刺激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新动力,于是英国的国企改革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1979年保守党撒切尔首相上台伊始,便大力推行私有化政策,改革原有的国有企业。撒切尔执政11年,先是出售商业化运作的国企,如石油、航空,接着出售亏损国企及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国有资产,如钢铁、天然气、供水、电力、机场和全国公共汽车公司。
撒切尔对原有国企国资的处分,主要措施是实行股份制改造,以公开上市和职工持股的方式转让国家股权。
英国电力改革最能体现这场改革的特点。1989年英国国家电力局拆分为一个国家电网和三家独立的发电公司,即国电公司(National Power)、电力集团(Power Gen)和原子能电力公司(Nuclear Electric)。国家电网分别由国家电网公司和12个地区性电网公司(配电局)掌控。实行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各自独立分开。这些分拆后的公司陆续向社会公众转让股权。如电力集团(Power Gen)组建于1990年3月,1991年3月出售了60%的股票,所余40%于1993年出售。这些公司的股票以相当分散的方式让社会公众持有。如英格兰地区的成年居民每人可以购买电力集团和国电公司的股票各300英镑,居民持有的股份占比75%,另外25%分别由50家以上企业法人持有,即每个企业法人持股不得超过电力公司总股本的0.5%,以防股权集中到私企手中,避免这类公司被私人资本所操控。而持股居民可以享受电价优惠,避免私有化以后市场电价上扬对居民用户的影响。
这场电力改革,引入市场机制,以达到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目的。拆分后的各公司得以按市场竞争的规律来配置资源,如用天然气发电机组替代了原来的燃煤机组,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从而使电价下降,用户受益。1990-2000年间,英国工业和居民用电价格分别降低了22.5%和9.32%。
撒切尔执政期间所推行的改革涉及50个行业。2/3的国企,特别是最大的40家国企,通过改革而摆脱了亏损。在股份制推进过程中,强调公众参与,国资股权不能只卖给政府官员或国企高管的亲朋好友。为鼓励公众持股,许多公司采取优惠价出售股票和允许分期付款等措施,甚至对本企业职工实行无偿赠送,因而使职工和普通民众得到了实惠,保证了国有股减持的公平、公正。1984年前英国公众对国企改制还比较冷漠,大多持观望态度,1984年英国电信公司上市时却出现了抢购,25万雇员中有96%的人购买了本公司的股票。在燃气私有化项目中,先后有500万人参与了股权购买。英国的持股人数1979年仅为总人口的7%,1991年却达到了25%,其中小股东数量从300万增加到1100万。英国人口5000万,剔除儿童、老人和其他非劳动人口,英国公众的持股比例是相当高的。
在此改制过程中,政府没有一退了之,而是改变形式保持了一定的控制力。如伯明翰机场改革后,让17个地方政府持股,持股比例达49%,而其余51%则由私人股东占有。1995年以后私有化范围扩大到邮政系统和整个公交系统,对于这些领域主要实行价格管理加政府补贴和特许经营的模式,政府仍有很大的发言权和控制力。为了确保政府对某些关键行业改制以后的控制权,英国的国企改革方案中列有一项重要的附加措施,即政府在一些有关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行业,在改制时保留特别股,又称黄金股,这种黄金股不在于数量是否足以控股,却有法定的一票否决权。这种举措也成为英国国企改革的一大特色。
正如潮涨终有潮落时,随着英国经济上的不平等现象逐步加剧,社会矛盾日渐显现,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袭扰下,撒切尔的政策受到了各种非议,她所反对的凯恩斯经济学再次流行起来,“撒切尔主义”终于退潮了。确实,任何经济学说和政策都不可能是万灵神药,然而只要能够在特定的历史时空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那就值得肯定。因此,对于当前方兴未艾的中国国企改革,撒切尔改革的参考价值也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