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昕?徐旭
【摘要】:当前,中国流浪儿童已经成为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是以需求者和救助者为对象,以利他主义和助人自助为基本概念,以专门的方法和技巧为手段,流浪儿童的救助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
【关键词】:社会工作;流浪儿童救助;理论分析
流浪儿童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脱离家庭和离开监护人流落社会连续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和可靠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年和儿童。针对儿童这个特殊的年龄阶段,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不应仅仅停留在维持基本生活水平这个等级上,流浪儿童的救助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社会工作是以专业社会工作者和专门机构为主体,以需求者和求助者及社区为案主对象,以利他主义和助人自助为基本概念,以科学知识为基础,以专门的方法和技巧为手段,以调动和运用社会资源、帮助解决案主对象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及增进其福利为追求,以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及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的助人活动。社会工作是一门专业、一项职业,是社会政策选项,是社会福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城市流浪儿童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根据有关权威部门的估计,目前全国每年有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他们普遍处于“问题儿童”边缘化的处境,极有可能成为具有反社会倾斜的犯罪团体,更为重要的是,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直接妨碍了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由于流浪儿童处于特殊的成长发展阶段,他们成为社会各界和国际组织广为关注的“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的社会形象被“标签化”为不受社会欢迎的人,属于问题儿童和不良少年。他们生活在黑暗的地下和社会的边缘地带,流浪儿童问题引发的消极社会影响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
一、标签理论
标签是人们对自我形象的界定和产生。自我形象是透过与他人互动而产生的,而他人的标签则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标签理论是以社会学家莱默特和贝克尔的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工作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人被贴上“标签”,是与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他及其行为的定义过程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因此,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通过一种重新定义或标定的过程来使那些原来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人恢复为“正常人”。
一个人被贴标签,是与周围环境中社会成员对他及其行为的定义过程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因此,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一种重新定义或标定的过程来使那些原来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人恢复为“正常人”。贝克尔在标签理论中用“圈外人”一词指代越轨群体,他认为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在社会互动过程中被界定出来的、被无情的贴上标签的、继续帮助的弱势群体。社会工作者要尽量避免对“越轨者”进行张贴标签,在辅导越轨者的时候要采取适中的态度,本着“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同时要加强社会工作辅导机构的建设,通过社会工作辅导机构,帮助越轨者重新定义自我形象,摆脱阴影,从而避免遵从大众的指责而走上“越轨生涯”。
二、赋权理论
赋权是社工针对案主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的活动,旨在减少基于污名群体的成员的负面评价而形成的无力感,它涉及辨识导致这一问题的权利障碍和旨在减少间接权利障碍的影响和减少直接权利障碍的运作的特定策略的发展实施。赋权理论认为负面的早期生活经验会减少人们参与社会互动的信心,从而影响人们的人际关系协调和社会制度的运用,并进而直接制约人们对重要社会角色的承担。
1、实践原则:赋权理论认为赋权实践的目标就在于协助案主赋权自己从压制性的生活中走出来,在这样的实践中,社工要与案主维持伙伴关系并致力于社会层面的变迁。赋权视角的实践原则包括:社会工作者要运用多重视角以维持整体性;自我复权原则超越了自觉原则,强调案主在赋权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社工应与案主建立互惠和相互的关系,社工应该重视每个人的独一无二性;社工要鼓励案主以自己的语言进行表达;赋权实践中,社工与案主是一种双向的合作关系,是一种相互、互惠、共享和平权的关系。
2、专业关系:社工不可以为他人赋权,他们要做的是帮助人们自己赋权自己,社工要将案主视为有能力、有价值的人,要降低案主因为标签而带来的自我负面评价和无力感,赋权时间是反对干涉主义的,无论案主的境遇如何,社工要与案主建立一种合作的伙伴关系,从而形成一种工作联盟。
在整个过程中,强调权利分享、共同享受权利并且保证是参与者驅动的,这样,社工可以协助案主认识到自己是改变的主体和载体,能够与社工一起分享知识和技巧,并成为解决问题的伙伴,这样无力感就可以改变。赋权实践的助人过程是一个权利分享、共同行使权利和参与者主导的过程,社工在这个过程中是促进者、支持者或资源,而非指导者、教育者,更非权利的赋予者。
三、“程序指引”的救济理论
最早提出“程序指引”救济理论的是查莫斯。1819年,查莫斯被派往至圣约翰教区任职,他在完成实践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对实践经验认真归纳、总结,建立了“程序指引”(Directory of procedure)的救济理论。所谓“程序指引”,就是以了解贫民的个性品质、工作能力、有无亲属支持及其他社会资源帮助等个人情况作为济贫、扶弱的起点,以激励、自助为济贫工作的準则。这样,就区别了以往政府及教区的僵化、例行公事的工作方法。查莫斯的“程序指引”被认为是对个案工作方法的最早归纳。这一理论指导下的工作方法主要有:
1、强调对工作者的挑选和培训
查莫斯认为友好访问员必须经过严格挑选,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担任的,并且查莫斯对什么样的人适合担任友好访问员有过明确的论述,对友好访问员应具备的素质,应掌握的工作方法都有比较清晰的规定,查莫斯在社会工作正式训练开始之前的一个世纪就有了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可以被认为是社会个案工作教育的最早萌芽,他从一开始就告诉人们,个案工作是一门专业,个案工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训练方可上岗。
2、强调个别化的方法
查莫斯强调要对每一个案主给予足够的关注。1814年,查莫斯被派到格拉斯哥的特龙教堂任职传教。工作期间,他亲自访问居民,与每户人家接触,了解个人的生活习惯,工作能力与家庭情况,甚至个人品行都进行深入的了解。然后,根据个人需要给予不同的帮助。可以看出,查莫斯已意识到《济贫法》在具体操作上所存在的缺陷,使救助更具针对性。这种个别化的方法后来也成为个案社会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则。
3、强调激励和自助的济贫原则
查莫斯注重对案主精神品德的培养和行为的改造,而不是单纯的物质救济,体现了助人自助的精神。查莫斯在与案主的访谈中了解到,以往政府的公共救济和教会的救济工作有许多弊病:一方面,由于管理不当,发生了一些重复给予的浪费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案主的深入了解,单纯的物质救济非但没有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反而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可能摧毁了一部分案主的自尊心;而对另一部分受助者来说,养成或强化了他们的惰性。查莫斯认为,使贫民致穷的主要原因是人类道德上的失败。要想彻底解决贫穷问题,必须针对人们道德上的弱点进行精神品德的培养和行为的改造,查莫斯助人自助这一思想的提出,为以后个案社会工作目标的简历,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启迪。
4、强调对案主“自然资源”即家庭成员、亲戚及朋友网络、邻里社区的使用
查莫斯强调要尽可能地动用案主的天然资源。查莫斯认为,每位案主都有自己的自救网络,这是案主的天然资源(natural resources)。其中包括案主的其他家庭成因、亲属关系、朋友网络、社区邻里等,这与政府《济贫法案》中的“亲属责任”原则是不谋而合。查莫斯认为,只有在所有这些资源网络都不能提供帮助时才进行公共援助。查莫斯的这一想法,后来成为个案社会工作中注重案主环境改善的一个重要的原则,而这一原则也是个案社会工作区别于心理治疗的显著特征。
四、社会资本理论
在社会资本理论中,资本是一种社会财产,它借助于行動者所在网络或所在群体中的联系和资源而起作用,而社会资本就是行动者在行动中获取和使用的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虽然这一概念没有将个人资源包括在里面,但是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并不是截然分开的。林南(Lin,1982)认为个人有两种类型的资源可以获取和使用: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个人资源是个体所拥有的资源,包括物质和符号物品(如文凭和学位)的所有权;社会资源是个人通过社会联系所获取的资源。
据此,我们可以将流浪儿童的成因分为三类:1.表达性行动引起的问题;2.工具性行动引起的问题;3.表达性行动和工具性行动共同作用下引起的问题。为了缓解他们的压力和问题,我们在实际介入工作中就要为案主积极地去争取资源,根据资源的类型和性质再去寻找那些嵌入了这些社会资源的机构,从而达到我们对流浪儿童救助介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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