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广刚
摘要:西藏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多个百分点,其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滞后是短板之一。本文在对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中机构、队伍和推广条件、手段等现状分析基础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全国部分省份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作法,提出了应充分认识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着力强化推广队伍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等加强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西藏;农技推广;体系;发展对策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要实现“一个衔接、两个覆盖”,以及2013年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各项规定,为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和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制度保障。
本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指西藏县区和乡镇两级种植业、畜牧、草业、兽医、农机等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设在基层的公共服务机构,特别是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在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对于建立健全西藏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切实满足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生产经营的发展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现状
1.1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设立情况
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相关规定,特别是2012年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意见》精神,西藏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截至2014年底,西藏全区共设立县区、乡镇两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583个,其中县级133个、乡镇级450个,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和畜牧兽医草原两大类。部分地区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因地制宜设置了农技推广机构,如那曲地区主要设立了畜牧兽医草原类机构;拉萨市达孜县设立了5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防站、土肥监测站、农业机械与监理站、科技协会等。根据西藏自治区统一规定,在各乡镇统一设立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明确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平均10人。西藏日喀则市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精神,对所辖县区调整涉农类事业机构设置,将种植业、畜牧兽医类事业单位统一合并为县级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1.2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基本情况
随着西藏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建立,基层农技人员不断增多、队伍不断壮大。2014年底,西藏县区、乡镇两级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人员总共有2674人,其中县级农技推广机构有1258人(专业技术人员1147人)、乡镇有1416人(专业技术人员1344人)。在这支队伍中,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等特点明显。
1.2。1关于年龄情况。在西藏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普遍比较年轻,35岁及以下人数在县区和乡镇机构中分别占56.9%、81.0%。占比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几年西藏自治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特别是从2013年开始建设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后,招录了一大批应届毕业生。尽管55岁以上年龄偏大的人员很少,但41-50岁之间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很少,在县区和乡镇机构中仅为20.8%和8.1%,由此可见年龄结构不甚合理。
1.2.2关于学历情况。由于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始于“十-32'时期,新招录人员以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因此基层农技人员文化程度普遍比较高,基本符合《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聘用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的要求。2014年底,在西藏县区农技推广机构农技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1%,在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8.8%。据资料显示,全国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四个系统共有农技推广人员58万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27%。在西藏的大多数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农技人员要超过这个比例,这为今后加快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基层农技人员尽管学历比较高,但不容忽视的是专业不对口问题比较严重。如在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中,西藏自治区要求应以农学、畜牧、兽医、草业、农机、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业为主,但实际上新进人人员所学专业五花八门,如藏语言文学、计算机、舞蹈、考古、刑侦等,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作用的发挥会产生较大影响。据统计,日喀则市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非农专业人员占比达31.4%。如亚东县上亚东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6人中,有通信技术和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的各1人,非农专业人员占比达33.3%;康马县农牧综合服务中心11人中,有藏汉翻译、会计、计算机信息管理、博物馆学等专业各1人,非农专业人数占比36.4%。
1.2.3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情况。在西藏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高、新参加工作人员比例占比大等原因影响,专业技术职称结构很不合理。2014年底,西藏县区、乡镇基层农技人员总共有2491人,其中正高、副高职称的分别只有2人、24人,且都在县区农技推广机构;在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中最高职称是中级,且只有8人;未聘职称人员分别占县区、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的39.4%和73.4%。如康马县农牧综合服务中心11人当中,只有1人获得初级技术职称,吉隆县差那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7人当中,也只有1人获初级技术职称。
1.2.4关于工勤人员情况。2014年底,西藏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工勤人员有52人,其中县级农技推广机构有工人45人,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有工人7人,与《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还有差距。如昌都市卡若区农业技术推广站8名工作人员中有工勤人员2名,占比25%,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农牧综合服务中心20名工作人员中有工勤人员5名,占比25%。这可能与这两个区分别为市政府所在地各方面条件比较好有关。
1.3办公条件及技术设备
据了解,2010-2013年中央累计投入58亿元实施国家农技推广体系条件能力建设项目,为全国2.9万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了业务用房,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改善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条件。西藏2013年启动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条件能力建设,首先在农区的353个乡镇实施,计划“十三五”完成牧区、半农半牧区的331个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和农区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中,业务用房和办公桌椅、沙发、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话等基本办公条件都具备,在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中还都配备了下乡服务的交通工具皮卡车,基本实现了“办公有场所、服务有途径、下乡有工具”。但由于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起步晚,地方财力有限,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中普遍缺少提供技术服务、指导生产的检测、化验和植保机械等仪器设备。
另据了解,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6亿元农技推广专项经费,基本覆盖了全国农业大县。自2012年以来,该财政专项每年安排西藏2100万元,项目覆盖了西藏30个主要粮食生产县,这些县基层农技推广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得到显著增强。
1.4推广手段与方法
西藏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低,信息技术与装备缺乏,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缓慢,所以基层农技人员日常多以“一张嘴两条腿”的模式,通过电话解答或现场答疑为主开展农技服务。西藏国土面积大,地广人稀,农技人员服务半径大、技术指导任务重,发放明白纸、分送技术书刊、举办技术培训班等是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服务的主要方法。
2.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专业技术水平低
西藏基层农技人员绝大部分是近两三年新招录进来的,且都为应届毕业生,工作时间比较短,工作经验还不丰富,因此专业技术水平受到一定的限制。据不完全统计,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70%以上农技人员是2012年以后毕业参加工作的。此外在新进人人员中非农专业人员比例较高,对农牧业生产技术不甚了解,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技术服务。如拉孜县曲玛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有10名农技人员,全部是201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其中2010、2012、2013年参加工作的各1人,2011、2015年参加工作的各2人,2014年参加工作的3人。吉隆县差那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7名农技人员中,2011、2012、2014年参加工作的各1人,2013、2015年参加工作的各2人。
从专业技术职称结构也可看出基层农技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相对比较低。2014年底,西藏县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2491名农技人员中,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和未聘人数分别占1.0%、8.6%、32.6%和57.8%,属于典型的金字塔结构,与人才队伍应呈“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形结构严重不符。
2.2服务手段有限
受传统观念、农牧民接受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服务半径大、服务对象多,西藏基层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大多采用技术咨询、集中讲解、发放资料等方式,培训讲解注重理论和单纯的技术,农牧民难以听懂;发放的资料缺少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藏文技术资料,农牧民难以看懂,致使技术服务不到位。农牧民最需要的手把手、面对面技术指导,该怎么做、如何做得更好等技术服务很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中,最缺乏的是用于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以及成果展示、观摩基地等。《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示范场所、办公场所、推广和培训设施设备等工作条件”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农技人员缺少了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的有效技术服务手段。
2.3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与农牧民生产经营需求偏差大
西藏基层农技人员服务内容和方式与农牧业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需求“两张皮”现象在一些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在服务内容方面,农牧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了解新品种、节水节肥技术、动植物防病防疫、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内容,由于农技人员受所学专业、知识面和个人技术水平的局限,往往满足不了生产者的需求。在服务时间上,农牧业生产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多种多样,而且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现问题,特别是在生产关键时节,但由于乡镇政府所在地距离行政村、自然村、生产基地路途遥远,再加上交通状况极差,基层农技人员对生产者的需求无法做到随叫随到。
2.4职责不清,体制不顺
《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了“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为主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业务指导的体制”两种管理模式,2012年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意见》规定了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乡镇管理为主的单一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农技人员的使用、任免和工作经费等都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在乡镇政府人员有限而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便于人员的统一调配,集中力量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但另外一方面,农技人员由于经常被抽调从事维稳、安全生产、驻村驻寺等工作,难以保证时间和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农技推广服务工作上来,造成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开展重大技术推广活动无法落实。如江孜县江热乡,在机关、事业岗位总共35人(其中农牧综合服务中心6人)中,驻村(寺)17人,被上级借调8人,担任村干部2人,驾驶员1人,公益性岗位1人(厨师),因此只有6人担负全乡的一切事务管理工作。
2.5基层农技人员收入低
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因此农技推广机构应列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工资应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的“基层农技人员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相衔接”的规定,全国大多数地方落实了“一个衔接”的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政策在西藏尚未全部落实到位,西藏基层农技人员收入水平仍是比较低的。2014年,西藏农林牧渔行业年平均工资水平在19个行业领域中最低,仅为32013元,比最高的金融行业137931元少105918元,比教育、卫生等行业的68164元、60703元分别少36151元、28690元。这与中央提出的“一个衔接”政策不符,也严重影响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更不利于留住这些宝贵的人才持续发挥应有的作用。
2.6农科教、产学研衔接不紧密
西藏农牧行政系统与西藏农牧科研、教育系统三个体系相对独立,力量相对分散,若有工作业务就互相沟通、联系一下,但没有建立长期、高效、紧密协作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这种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导致职责分工有余而密切协作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科研主攻方向、培养的人才与农牧业发展需求相脱节,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受到影响,尚未形成推进西藏“三农”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3.国内部分地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经验与做法
各地在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中,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出发,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探索出许多有价值、可复制的好作法,这些经验在推进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中可学习、可借鉴。
3.1将ISO质量管理引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之中
河北省鹿泉市按照“完善机制、提高效能”的思路,引入ISO先进管理理念和服务手段,以“服务农民为中心”和“服务质量持续提高”为宗旨,以建立规范化、服务型农技推广运行机制为目标,对农技推广服务全过程按照服务策划、服务控制、服务保证、服务改进四个步骤进行质量管理,建立了农技推广工作流程化、改进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亲情化“五化”的良性运行机制。
3.1.1工作流程化。对主要工作环节制定了18项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和工作月历,用细致的规范文件确定所有服务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使农技推广工作做到服务有程序、服务有规矩、服务有标准。
3.1.2工作改进化。按照计划、实施、检查、测评的工作循环法则,组织实施每一项农技推广工作,不断改进农技推广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实现农技推广服务质量的螺旋式上升。
3.1.3工作制度化。建立了一套覆盖服务全过程的管理文件,实现农技推广服务的制度化管理,做到一切控制有文件、有规矩。
3.1.4工作规范化。通过制定工作标准、明确行为规范等,严格约束每一位农技人员的服务行为,努力增强农民、乡村干部对农技人员的满意度。
3.1.5工作亲情化。配备必要的工作条件,营造亲情化的工作氛围,构建人文型运行机制,激发农技人员工作热情,打造团结和谐、扎根基层的为农服务团队。
3.2在乡镇农技站建设中注重“五落实”到位
乡镇农技站连接千家万户,是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和中坚力量。山西省临猗县把乡镇农技站作为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的重点,着力抓好“五落实”,全力打造高标准的乡镇农技站。
一是抓机构落实。全县所属14个乡镇全部建成公益性农技推广站,均享有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是抓队伍落实。核定的21名工作人员全部在编在岗,严格管理,确保发挥应有作用;择优选聘50名大学生村干部,组建农技指导员队伍。
三是抓待遇落实。农技人员的工资与业务经费,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人员收入不少、工作有条件。
四是抓目标管理落实。每个乡镇农技站都要达到有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有技术指导、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的“五有标准”。
五是抓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农技推广“五项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考评绩效激励人,以严格的监督约束人的管理机制。
3.3创新推广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大力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设立农牧业专家办公室。在区农业服务中心设立专家办公室,选聘农学、蔬菜、畜牧、兽医专家常年坐诊,随时解决农牧业生产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
二是建立“联系卡”制度。建立专家和农牧技术人员、专家与科技示范户、农牧技术人员与科技示范户联系卡,在卡上记录服务内容、时间和效果。
三是开展网络服务。在科尔沁区政府网建立远程教育、“三农”网上创办“科技推广”专栏,为100名农牧技术人员、15个技术指导单位开办了115个农业科技网络书屋。
四是打破传统培训模式。按照农民田间学校的模式,采取参与式、互动式、启发式的方式组织开展农牧民科技培训,使农牧民真正成为培训的主体,确保培训质量。
五、建立便民服务站。在科尔沁区所有的12个乡镇和43个大中型村设立便民服务站,对农牧民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技术服务。
六、实行技术包联服务。由区农牧局副科以上领导任组长,配备各方面的专家,组建12个包联小组,每个小组固定联系1个乡镇,长期驻村入户指导农牧业生产。
3.4江苏推进“五有”乡镇农技站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江苏省财政、农业两部门结合国家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按照“整合资源,注重实用,填平补齐,整县推进,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以奖代补,利用2-3年的时间,在全省的94%乡镇中建成了“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并将统一的“五有”规范标识、服务制度等张贴窗口,促进了服务中心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制度逐步规范,推广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3.5江苏推进挂县强农,实现一举多赢
江苏省于2012年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组织省内40家涉农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与50个县(市、区)挂钩对接,推进农科教大联合、大协作、大推广,探索“科教单位与地方、科技与产业、驻村专家与示范户”三个深度对接,推进“实施范围全覆盖、技术推广全方位、产业服务全程化”,使农业科研从生产中来、成果到生产中去的渠道进一步畅通,实现科技研发与产业发展、技术推广与生产需求、成果转化与农民致富“零距离”,走出了“科教支撑能力获提升、产业发展上水平、农民增收得实惠”的一举多赢的新路子。
实行一对一目标管理。挂县单位与对接县协商选定科技主攻方向,着力解决县域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技术瓶颈,集成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和技术,着力培育“一村一品”专业特色村。
创新资金拨付办法。实行易位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驻村项目实施、驻村专家业绩考评和补贴保障得到同步强化。
实行推磨式交叉考评。组织各挂县单位之间相互考评,增进交流,互相学习有益作法,提高工程实效。
3.6浙江湖州推行“1+1+N”农技推广模式,促进产学研结合
浙江湖州市创立“1+1+N”农技推广模式,积极探索农科教、产学研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农业科技的合作与联合,促进了农业成果转化与应用。
所谓“1+1+N”新型农技推广模式,即围绕各地主导产业,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首席专家团队为技术支撑,以本地农技推广服务小组为纽带,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为主要工作平台,按产业类别组建1个高校科研单位专家团队+1个本地农技推广小组+若干个经营主体组成的产业联盟,构成发展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层次清晰、工作制度严明、科技有效支撑和服务对象广泛的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新模式。
湖州市共组建了10个市级主导产业联盟、41个县区产业分联盟,有558家农业经营主体加盟各产业联盟。聘请了浙江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农科院等10所高校科研单位的58名专家组成专家团队,选聘75名市、县区农技人员组成本地农技推广小组。服务产业发展、带动经营主体的联盟效应得以显现。
4.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展对策
在近几年中央大力支持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硬件条件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无论从办公用房、办公设备,还是下乡的交通工具,都比较齐全;在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方面,人员逐步到位,且学历较高,也具备了开展农技服务的前提条件。下一步重点应是如何利用好这有利的硬件条件,尽最大可能调动这支队伍的积极性,促进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建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西藏农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1着力提高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重要作用的认识
《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表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国家在基层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中央为加大对西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对每个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从国家标准25万元/个提高到50-60万元/个(农区50万元/个,牧区和半农半牧区60万元/个;此外自治区还自筹20万元,使每个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达到70-80万元/个),因此西藏各级农牧部门必须切实提高认识,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农牧业发展规划,改变过去自治区层面高度重视、农牧民热切盼望,而地市、县区主管部门热情不高的“两头热、中间冷”的状况,充分认识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致富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推广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
4.2切实抓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人才是关键、是决定性因素,因此应多措并举突出抓好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一是建立继续教育制度。目前西藏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以近几年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为主体,再加上还有相当比例非农专业的人员,因此强化基层农技人员岗位业务培训至关重要。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三十一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县级以上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的规定,西藏县区农牧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农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实行积分管理,规定每名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取得若干学分,每年学习必须达到一定时间,确保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技能提升。在组织实施途径上,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项目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继续教育。
二是完善职称评定制度。职称既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水平的标志,也是推动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的动力源泉。因此要不断完善基层农技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变以英语成绩、论文数量为主要评定标准的作法,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对在县、乡镇、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规定,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把农技推广实效作为评定职称的主要依据,引导基层农技人员把主要精力用在技术推广、指导服务上来。
三是建立能够留得住农技人员的良性机制。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十九条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县、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的规定,从生活条件改善、干事创业氛围、发展上升通道等方面明晰政策,给想干事、能干事的农技人员搭建平台,逐步建立一套引进来、留得住、用得上、能发挥作用的良性机制,促进基层农技人员立足岗位、踏实肯干、乐于奉献。
4.3突出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运行机制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重点,抓住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这个牛鼻子,就可激活农技推广体系这条长龙。鉴于西藏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已予以明确,因此在现有大框架不改变的前提下,应积极探索推行“条块结合、双重管理”有效管理模式,即县农技推广部门与乡镇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对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共同管理,逐步解决混岗混编、难以集中精力从事农技服务等问题,通过几年努力,实现“有机构履职、有人员负责、有能力干事”的良好局面。
从全国层面来讲,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行县管的比例占42.3%,实行乡管的占38.5%,因此应在有条件的县区开展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人、财、物”三权全部归县级主管部门管理试点,在试点一个阶段之后予以总结成效,并与实施乡镇管理的模式比较利弊,逐步总结出适合西藏发展实际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有效管理模式。
在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自身建设上,应充分借鉴山西省临猗县抓好乡镇农技站“五落实”到位,以及江苏省开展乡镇农技站“五有”建设的成功经验,确保中央有关政策得到较好贯彻落实,最大激发基层农技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还要像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那样,积极探索创新多种推广方式,努力把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成农牧民生产经营离不开的坚强后盾。
4.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三十二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建立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责任制度和考评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基本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农技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包村联户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绩效评价制度、考勤制度等覆盖全程管理的制度体系。
建立“静态职责+动态目标”相结合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农技人员工作职责,并制作成展板上墙互相监督落实;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服务对象、量化考核指标。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将农技人员进村人户服务时间、推广新技术实效和服务对象增产、增收等情况量化细化纳入考核范围,由县农技推广部门、所在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考评并按一定权重计算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决定年度评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奖金发放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管理使用。
全面推行AB角服务制,每名技术人员(A角)固定联系一两个乡镇或若干村组,与固定联系另外乡镇或村组的技术人员(B角,与A角专业不同)互为交叉、补充,既可保证一人不在岗时服务不间断,同时又可保证拓宽服务领域满足农户服务需求。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对首位接待服务需求者(不论是来电咨询还是现场来访)即为首问责任人,农技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予以受理,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情况,并要一管到底直至服务需求者满意为止;若需求不属于自己专业领域范畴的事项,也应主动联系相应领域专家一同帮助解决。
4.5探索建立农科教、产学研有效协作机制
农业科研和教学单位应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六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和第二十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进行推广或者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的要求,坚持把促进农牧业发展作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主攻方向,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农技推广部门常年与农牧民打交道,最了解农牧民实际需求,应主动把需求提供给科研、教学部门,形成各方互相衔接、有机联系共同推进西藏农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农牧、科技主管部门与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科研重点、主推品种和技术、人才需求类别等,促进科学基础研究、主攻关键技术、新品种研发、人才培养等都围绕农牧业发展需求展开,确保科技成果不停留在抽屉里,可推广、可转化。
借鉴浙江湖州“1+1+N”农技推广模式,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机构共同组建若干个产业农技推广联盟,实现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各方优势互补。借鉴江苏实施“挂县强农富民工程”的作法,由科研、教学单位与地方“一对一”深度对接,开展技术帮扶和对口支持,培育“一村一品”或“一乡一品”加快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