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雪静 王利娜 王露阳
【摘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引起了我国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分析有偿家教的社会影响,不难发现有偿家教为学生、教师及社会都带来了一定良性作用,但其负面效应同样不容小觑。因此如何有效管理有偿家教市场是当下社会正在思索的重要问题。由此,我们通过分析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对策及建议,并期望为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规范化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对策及建议;规范化
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概念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
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现状
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倡导素质教育的当下,减负措施大多流于形式,在实际操作中极少能真正体现出来[1]。而作为素质教育“补偿措施”的有偿家教则是越来越红火。
三、有偿家教盛行原因
(一)教师层面看有偿家教
教师自身定位不准确,是有偿家教盛行的源头因素。现今,很多在职教师仅仅把自己的职业定位在社会劳动生产领域中的一部分,认为教师职业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1]。教师对自身的定位存在误区,把教师工作仅作为养家糊口的手段,和其他职业一样按劳付酬、多劳多得便显得顺理成章。
现今,教师待遇水平普遍不高,是有偿家教队伍壮大的重要诱因。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当一个人的生理、安全等需要得到满足后,人们便会去追求尊重自我实现的需要。在职教师较低的收入与高额的有偿家教诱导在职教师加入有偿家教的队伍中。
在职教师职业道德的缺失是有偿家教愈演愈烈的重要成因。这些在职教师在教育工作中扮演着一个商人的角色——将自己的知识作为待价而沽的商品,按质论价,明码标价[1]。这种做法折射出的是在职教师教育信仰的丢失、责任与热情的匮乏,与我们历来倡导的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出入很大。
(二)家庭层面看有偿家教
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为有偿家教创造了最具潜力的市场。家长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要让孩子高人一筹、出人头地[2]。家长寄希望于有偿家教来增加其子女取胜的砝码,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胜利,这无疑开拓了有偿家教的市场。
在争先恐后地参加有偿家教的潮流中,不少家长是基于随大流的从众心理。一方面,家长对孩子的学习进度较少关注,对其知识水平了解不足。另一方面,家长对有偿家教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孩子参加有偿家教,学习成绩必然可以提高,却忽略了孩子的学习能力和水平,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同时效果也大打折扣,最后陷入补更多课的不良循环。
学生学生对有偿家教的片面认知,参加有偿家教为了寻求心理安慰、学生家长的辅导时间、辅导能力受限的客观现实、学生之间的竞争意识越来越激烈都是推动有偿家教市场的重要因素。
(三)社会层面看有偿家教
我国教育资源存在总量不足、结构性稀缺等特点。地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进一步增大对有偿家教的需求,并使之呈现剧增的趋势[4]。
学生、家长还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仍然以考试为中心。应试教育的压力、升学压力是导致有偿家教市场出现的重要因素。
在法律层面,目前我国没有对在职教师能否从事有偿家教作出明文规定。因此在国家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限制或规范地区有偿家教具有极大难度。
四、改善有偿补课现状的对策与建议
(一)基于教师层面的对策建议
提升在职教师职业素质。一方面,从职业道德、职业情感、职业理想等多方面提高教师素质,深化其对教育的理解,进而遏制不良现象的发生[5]。另一方面,倡导和发扬教师爱岗敬业和义务奉献的高尚精神, 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为学生进行免费辅导。
优化在职教师评价机制。学校应从单一的分数评价机制转换为多元化的评价机制,这样不仅能弱化教师对学生分数的苛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有偿家教的热度;也能使教师重视平常的多样化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于家庭层面的对策建议
重视家庭教育环境。家长应主动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重视孩子个体的发展,分配好教育孩子的时间,合理规划孩子的空余时间,而不是盲目地将教育责任推给教师。家长借助有偿家教,依赖在职教师管理孩子,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孩子自身发展受限,也会扩大有偿家教市场,给有偿家教市场规范化带来极大的阻力。
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不应将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孩子的唯一指标,而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教育计划,避免盲目请家教。
(三)基于社会层面的对策建议
推进教育考试制度改革,必须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减少卷面分的比例,增加实践分的比例,全方位、多角度把握人才选拔标准;同时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建立针对教师和学生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让学生和教师在素质教育中获利。
加强家教市场监管力度。政府可合理的干预有偿家教市场,增强对家教市场的监管力度。除了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劳动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家教市场进行全方位监查以外,还可将现有的有偿家教机构纳入到资格审查范围,支持取得资格的家教培训机构继续合法经营,未取得资格的补办申报或予以取缔;同时,建立“黑家教”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市民通过舆论监督、媒体举报、网上举报等多种形式举报“黑家教”行为,实行社会监督。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实施对有偿家教的宏观调控,例如,建立有偿家教市场的相关制度,包括其职业的标准制度,收费要求规范制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以应试教育为目的的有偿家教实施适当合理的法律限制和引导。
探索合理的家教新方式。从家教教师的类型、执教水平、在校教学能力等多角度建立有偿家教教师评定标准,并按期评定。及时监督和评定以督促教师不断完善在校教学任务,并在社会层面推行该评定标准。推行荣誉称号评选机制——以经济利益来驱动教师提升自身知识水平及教学技能,规定只有评上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才允许参与有偿家教。另外,提倡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公益性补习教育或特色教育等机构或活动。
五、总结
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日益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在家长、学生学习的需求刺激下,有偿家教“愈演愈烈”。本文讨论分析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成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我们希望从教师、家庭、社会三个层面对有偿家教的现状进行改善,为构建一个合理合法的有偿家教市场规范化管理模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杨燕华. 对有偿补课现象的伦理反思———再谈我国的教师道德建设[J].《学术论坛》2002年06期:136-139
[2]周仲飞.教师有偿家教的背景思考与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2009年01期:127-128
[3]徐 小 英.中小學教师有偿家教现象与对策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03期:319-320
[4]李 涛 陈玉玲.“有偿家教”的经济学视角解读[J].《教学研究》 2009年03期:45-48
[5]霍松月. 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J].《现代教育科学:普教研究》 2010年02期: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