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予
摘要:苗族舞蹈是一个具有典型民族艺术特征的舞种。它是由苗族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进程中集体创造和不断发展起来的,反映苗族人民的生活习俗和审美意识。它的舞蹈内涵多样,表演形式随意自由,具有强烈地方民族特色与特点。苗族民族舞蹈、民族民间舞蹈与原生态舞蹈,都是来自苗族人民劳动生产与生活中的风俗习惯。怎样认识民族舞蹈、民族民间舞蹈与原生态舞蹈之区别,已有很多舞蹈工作者作了探讨研究,但对民族舞蹈、民族民间舞蹈、与原生态舞蹈仍然存在争议,也是我们舞蹈工作者应该深入探讨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民族舞蹈 民间舞蹈 原生态 文化形态
苗族舞蹈是由苗族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进程中集体创造和不断发展起来的,是反映苗族人民生产劳动、民族风俗、生活习惯、穿着服饰、战争与爱情、祭祀等共生性舞蹈形式,苗族舞蹈是具有典型民族艺术特征的舞种之一。苗族舞蹈体现了苗族人民的生活习俗和审美意识,其舞蹈内涵多样,表演形式随意自由,具有强烈地方民族特色与特点。苗族舞蹈主要有芦笙舞、木鼓舞、铜鼓舞等,其中尤以芦笙舞最为普遍。苗族虽然有自己的语言,但是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因此有关苗族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传统被大量遗失。时至今日,我们所能接触到的苗族的文化信息都是通过语言、歌舞、服饰、以及节庆祭祀等形式来传承和传播的,因此,苗族舞蹈中蕴含着苗族人民丰富的生活和历史信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苗族舞蹈得到舞蹈工作者和爱好者们不断挖掘、加工、创作,使苗族舞蹈水平不断提高,民族传承的舞蹈与当代舞蹈表现形态交叉融合,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和认识。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大体可分为:祭祀性、自娱性、礼仪性和劳动传衍性舞蹈等种类。苗族舞蹈如同我国各民族舞蹈一样,也是一个庞大的文化艺术体系,它包含了整个苗民族的各种舞蹈,种类繁多,其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类别,即:民族舞蹈、民间舞蹈与原生态舞蹈。苗族舞蹈的发展和其他民族舞蹈的发展具有共同点,它们都离不开本民族的历史文化、生活习惯、民族风俗、穿着服饰、宗教信仰、祭祀活动等因素。苗族舞蹈的功能性也正如其他民族的舞蹈一样,具有祭祀、娱乐、礼仪和劳动四大功能。苗族舞蹈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少数民族舞蹈中,同样不是一种简单的单纯的舞蹈现象,它蕴藏着宝贵的民族精神财富,既是民族舞蹈历史发展的文化积淀,又是一个多成分多层次的丰富织体,苗族人民自身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支配和影响着苗族舞蹈的不断发展、传承和传播。
我国在最近几届全国性舞蹈大赛中,把少数民族的舞蹈分为三种类别来进行比赛,即:“民族舞蹈”“民间舞蹈”和“原生态舞蹈”。我们应该看到,将民族舞蹈进行较为合理的舞种划分,是有利于民族舞蹈发展的。不过,在这个合理化划分的过程中,有少部分人对“原生态舞蹈”的认识不够明确,对“民族民间舞蹈”和“原生态舞蹈”之间的区别和各自的特点略显混淆。在中央电视台上几届歌唱大赛和舞蹈大赛中,已经把“原生态”搬上舞台,并发现了很多优秀作品和人才。把“原生态”一词用在民族舞蹈、民歌的划分,这样就更科学和更有说服力,更能深刻认识到它们的内涵。而怎样去认识民族舞蹈、民族民间舞蹈与原生态舞蹈的概念与关系,这是我们舞蹈工作者及爱好者所需要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笔者认为,苗族的民族舞蹈、民族民间舞蹈和原生态舞蹈从其文化形态角度和文化意向角度看,无论作为舞蹈研究者或者舞蹈传承传播者,都应该重视以下一些问题。
一、苗族民族舞蹈
民族舞蹈,包括民族民间舞蹈和原生态舞蹈在内,它根本起源于人的肢体动作。它是在本民族的祭祀、娱乐、礼仪和劳动四大功能中加工创作而成的,民族民间舞蹈和原生态舞蹈不能脱离本民族的基本元素,在表演上要求完整及规范性的肢体舞蹈动作,这是一个民族的舞蹈特性之一。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人民生活中的一部分,是人们世代相传着的宝贵民族文化遗产和遗存。千百年来,勤劳而有智慧的各族人民创造了灿烂的舞蹈文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表现美妙各具独特,具有深远浑厚的民族文化价值。
舞蹈是在古代先民们“歌之不足,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产生的,苗族舞蹈的产生也与其他民族舞蹈一样,在此状态下逐渐产生和发展至今的。民族舞蹈无论在过去、现在和今后都受本民族的文化传承、生活习惯、民族意识、宗教信仰的制约和影响,每一个从事民族舞蹈的工作者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的创作与实践,都是以某一个民族原有的传承性舞蹈素材和舞蹈语汇为基础,结合现代审美意识不断加以创新发展起来,如若不然,创作出来的舞蹈就不是该民族舞蹈了。如苗族舞蹈《银项圈》《铜鼓人》《太阳鼓》等都是以苗族的服饰、舞蹈、民族风俗、祭祀等为素材加以创作改编而成,并没有脱离苗族的基本元素。
苗族传统文化与民族心理使苗族舞蹈艺术形象与其他民族有着不同的艺术处理,不同审美观念显示出不同文化传统与艺术手法。积淀民族历史文化并且保留原始舞蹈的遗存,是苗族民族舞蹈的特点,尤其是在本民族内部和与其他民族交融中,苗族舞蹈获得了不断的发展,绝大多数时候,苗族民族舞者是在舞蹈交流中互相学习并即兴创作的,这也使得苗族舞蹈具有了自己独特的传承和传播方式。苗族民族舞蹈的特点还表现在:特定环境中,采用约定俗成的舞蹈语汇,展示本民族的独特风格与思想情感,表演不受时间地点的约束等。苗族民族舞蹈正式通过众多参与者的共同提炼,才使得苗族民族舞蹈的舞蹈语汇更加丰富,更鲜活更有时代生命力。
简而言之,苗族民族舞蹈的产生和发展现在和今后都受本民族的文化传承、生活习惯、民族意识、宗教信仰的制约和影响,其传承和传播具有自己的独特性。
二、苗族民间舞蹈
苗族民间舞蹈是在苗族的原生态舞蹈基础上,根据民族生活习惯、穿着习俗、以及祭祀等活动,传承历史舞蹈语汇并结合舞者个性特点加工发展起来的舞蹈,动作语汇和队型有一定传承的规范性,又带有舞者编创的性质。这是苗族民间舞蹈最明显的特征之一。
苗族民间舞蹈通常是在民族地区举行活动及民族节日时进行表演,并且要本民族乐器在现场伴奏(演奏)、穿本民族服装,和流传于本民族地区的,可以在广场、舞台、剧场表演,不受时间(节日)、地点等限制的,这就是苗族民间舞蹈的主要表现形式。如台江苗族的《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雷山苗族的《女子芦笙舞》《斗鸡舞》等舞蹈,既可以在广场,又可以在舞台剧场等表演。如这样的舞蹈,它主要流传在民族民间和民族地区,随着社会的进步,它不断地走向城市及旅游景区发展。现在,《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女子芦笙舞》等民族民间舞蹈,不仅流传在民族地区,还在我国的各大城市及旅游景区得到发展起来。如深圳市的“锦绣中华”、北京的“中华民族园”、贵阳市的“鼎罐城”“亮欢寨”等,并且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和带动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苗族的《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女子芦笙舞》等具有代表性的舞蹈不断得到发展,在本民族地区和国内各大城市展演,并曾经走出国门展示我们的民族舞蹈文化。文化部曾经把《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女子芦笙舞》等舞蹈带到美国、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家作为演出交流。对这样的舞蹈而言,它是在原生态舞蹈的基础上加以改编创作而成,动作变得更加奔放夸张,动作更加注重优美自然,强调和浓缩了舞蹈的地域特性和地方民族特色。如《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其使用的木鼓道具和采用鼓点节奏极富特色,参与伴奏和舞蹈的芦笙选择了不同尺寸和形制,在长短不一并有高大芦笙优美动听旋律中,舞者展示着“同边手同边脚”舞蹈动作,穿着自家生产的土布和刺绣的民族服饰,头上插着银饰鸟,身戴着银项圈等,具有浓厚的民族独特性,加上动作、队型的改编,舞蹈场景和色彩非常丰富精彩了。《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作品,是万正文等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根据台江县反排村的原生态“木鼓舞”“芦笙舞”加以创作改编而成,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间舞蹈。正因为《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它已经被后人创作改编了,完全有别于原生态形态的舞蹈,尽管在表现形式和场景上与原生态舞蹈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仍然已经不属于原生态舞蹈范畴了。因此,我们不可以把这类型的舞蹈理解为原生态舞蹈,这是不科学的,忽略了民间舞蹈与原生态舞蹈的性质区别。
三、苗族原生态舞蹈
“原生态”是具有“文化源头”意义的民间舞蹈,“原生态”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文化名词,我们现在所论及的原生态舞蹈,是特指较少受到现代文化侵入和影响的传统型民族舞蹈,是由少数民族民众在其民俗仪式或活动中传承的舞蹈,尽管它也是民间舞蹈,但与经过改变的舞蹈有很大的本质上的不同。从形式和内容以及特点上,苗族原生态舞蹈可以这样描述:要求本民族乐器(芦笙等)在现场边吹边跳、边敲(木鼓、铜鼓等)边舞,经常有专人给舞者伴奏,自由并自觉穿本民族服装,不限制人员参加数量,是在民族村寨内的固定广场表演而不是剧场,有时间约束的而不是随意的,带有强烈的自娱性而非强调表演,重在民众自主参与的而非强制,表达表现很随意随性,发自自然自觉而非刻意做作,意在较为准确的传承而非带有创编因素的。因而这类舞蹈的创作年代及作者不详,是本民族的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一种民俗仪式或民俗活动的舞蹈,具备典型的民族历史传衍舞蹈特点,这就是苗族原生态舞蹈。
如贵州雷山、凯里、丹寨等过年时所跳的芦笙舞蹈(苗语)《敢略》《敢局哦联》《锦鸡舞》《敢勒》《敢丢》《敢把脚》等等是属于作品的创作年代、作者不详的,并由本民族的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舞蹈,称之为土生土长,原汁原味, 统称为“原生态舞蹈”。苗族“原生态舞蹈”是人们在劳动和生活过程中,通过肢体动作而自然产生的。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等民族民间舞蹈节目的表演,它同样是人的劳动性生活性舞蹈语汇发展起来,同样是在民族地区和民族民间流传,但是它们都不是原生态舞蹈。因为我们知道它的改编创作时代和作者,它们不是民族历史传衍舞蹈。现代舞台上表演的《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与历史传衍舞蹈相比较区别甚大,不仅与原生态概念的《敢略》《敢局哦联》《敢勒》《敢丢》《敢把脚》区别很大,即使与反排村的传衍舞蹈“木鼓舞”“芦笙舞”相比,区别也是很大的。我们从舞蹈的动作、队型、人数等来看,反排村的原生态“木鼓舞”“芦笙舞”动作简单,不受人数的限制,队型主要是圆圈,不强调规范性表演。而现在舞台上经常展示的《反排木鼓舞》《芦笙踩桥舞》强化了动作、队型、音乐的变化和创新,参与人数受到限制,表演强调规范性和他娱性等,与历史传衍舞蹈有了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应该看到,尽管在形式和意义上,我们对这两类舞蹈已经有充分的认识,但某些情况下仍然存在混淆这两类舞蹈的情况出现。我们切不可以将他娱性活动称为原生态舞蹈,两者差之甚远。
苗族逢大喜日子如进新房和吃满月酒之时,亲朋好友在饮酒祝贺中,个别妇女“酒之不足”,“歌之不足”,兴之所至拿起两根板凳自由即兴边唱边拍,并故意要臀部碰撞着主人,形成两人背靠背的娱乐性形式。其涵义为:一是祝贺主人得大吉大利和表达自己对主人的真实情感,二是试着主人房屋的装修是否坚固,如把楼面木板踩断了也不追究责任。而在苗族地区“进新房”“满月酒”的大喜日子,并没有要求和规定要板凳边拍边唱活动,是一种非凡常规的娱乐性,不属于常规舞蹈表演形式。现在我们看到苗族的“板凳舞”,它是根据“进新房”“满月酒”的一种非常规娱乐性活动元素,以“板凳”为道具、以“歌词”为音乐加工创作编排而成。如有人把“板凳舞”看成原生态舞蹈,那就是不正确的了。
苗族民民间舞蹈具有一定的编创性质,如动作变化、动作规范、队型整齐等,而苗族原生态舞蹈是一种土生土长早就流传于民族民间,是一种不需创作改编而自觉保护和传承的舞蹈。不论是苗族民族舞蹈或其他民族舞蹈,它都是由民族舞蹈、民族民间舞蹈和原生态舞蹈三个类型,依托生产方式、民族风俗、生活习惯、祭祀活动等构成,各自具有不同的文化形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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