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苑婷
产学合作教育(Cooperative Eduction)是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培养学生的教育模式。这一模式不仅把学生的课堂学习与有计划、有指导、有收入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而且把这种实际工作经历与学生的就业联系在一起。从我国产学合作教育的实践和发展态势看,产学合作具有自己的特征。即:“两个共同,双向参与。”两个共同——产学合作由高校与社会各部门共同组织、共同管理。双向参与——社会各部门参与教学、科研实践指导;学生作为准职业人参与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高等教育要“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训练,发展同社会实际工作部门的合作培养,促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如果说,这种合作对于所有高等学校都十分需要,那么,对于高职高专院校则是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这是由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
1 高职高专开展产学合作教育的重要性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
(1) 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
(2) 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
(3) 以“ 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
(4) 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
(5) “双师型”(既是教师,又是工程师、会计师等)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6) 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
该份文件还指出:教学与生产、科技工作以及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要加强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邀请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技术人员承担学校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同时,要积极开展科技工作,以科技成果推广、生产技术服务、科技咨询和科技开发等为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要注意用科技工作的成果丰富或更新教学内容,在科技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
2 推动我国高职高专院校产学合作教育的对策及建议
产学合作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它与传统的教育模式相区别。为此,需要从体制、机制、模式上进行改革,关键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机制,以创新的思维开展产学合作教育。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运行机制,采用的是與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政府集权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知识经济的到来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这种运行机制已经不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客观上限制着高等学校功能的有效发挥,不利于高等学校实现办学的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追求。我国的高职教育也不例外。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不可缺少的建设环节,就目前而言,校企合作既需要国家的倡导、支持、激励和保障,也需要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和互动行为。
2.1 加强政府职能
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关键是培养全社会的“共同体意识”,无论是“专业教育”还是“行业实体,都必须积极探索相互间的科学共建,形成相关优质资源开发和利用。只有这样才能加大合作教育的力度与效应。一方面,政府应承担向社会宣传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责任,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大力弘扬和普及工业文化、劳动文化、创业文化,通过此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增加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文化基础;另一方面,建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等值的使用、对待观念,进而在观念和制度上促使社会走向以“学力社会”取代“学历社会”。再者,政府可以通过抓典型、树典型,宜传典型、推广典型的方式,营造出良好的校企合作氛围。
此外,政府要加大专门法律法规的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国际相接轨的法律体系。如政府应尽早出台一部与时俱进的与国际职业教育发展趋势相接轨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法》,对高职的性质、任务、培养规格、管理职责及其各部门分工细则、主办渠道、投资机制、教师类型和素质水平等条款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创造教育需求、建立与WTO环境相适应的现代教育制度体系。同时,建议制定《校企合作教育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学校、企业在校企合作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各级校企合作教育委员会加强对合作教育的指导和协调;建议国家制订优惠政策调动合作教育单位的积极性。校企合作教育不仅学校要增加资金投入,而且参与合作教育的单位也需要有投入,这些都需要政府在学校收费、企业纳税等方面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例如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对校企结合在资金、人力、设备使用等方面有一定付出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以相应的减免,对成绩卓著者予以奖励等。
职业教育的发展除了需要产业的发展驱动外,还必须由劳动力市场的限制即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来推动,只有使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具有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类似的“硬通货”性质,职业教育才能从产业和劳动力市场两方面得到强大驱动。严格执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既可促进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也可较有效地规范劳动力市场;更为重要的是,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从很大程度上可以推动校企合作自觉开展。
2.2 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
高等职业教育是投入成本较大的教育模式,高职生对实践、实习的需要决定了办高职必须花比普通高校高得多的费用,尤其是一些工科专业的实习实训,需要大量的场地和设备投入。我国各级政府一方面要保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经费在国家财政预算中应有的比例,加大对高职教育的经费投入;另一方面要帮助职业技术院校开拓向社会筹资办学的渠道,在增强学校自身“造血”能力的同时,千方百计激发社会参与高等教育的积极性。此外,政府部门可利用财政、税收等手段引导、激励企业参与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动,积极开展校企的各方面合作。如对与高职院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国家可免征教育附加税,也可给予一定数量的补贴,或以奖代补。
2.3 发挥企业功能
企业的主要功能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流通,教育的主要功能是育人,教育功能的充分实现有助于促进企业功能的充分实现。因此,企业应成为高职办学主体之一,增强企业对培养人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也为企业全程参与办学活动提供方便。
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教会生几指出:“从学校方面来说,校企合作可以及时反馈社会需求,增强专业的适用性,从企业方面来说,校企合作可以借学校的教学力量,提高教育层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因此,学校和企业可本着“双赢”的目的,共建实训基地。基地既可建在企业内部,即让学生直接参与企业生产过程、管理过程及研发过程,熟悉企业运作流程和感受企业文化;也可建在校内,由企业向学校提供所需的实训设备,企业派出熟练技工人员加强指导等。
为保证实训的质量和“第一线”人才的有效产出,学校和企业可更深入、更全面地进行合作,如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可由企业专家、高级工程师和教师成立的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对实习小组活动的统筹安排,指导学生实际操作,督促计划的实施,并最后组织考核;其次也可实行顶岗实习制,即让学生在企业提供的真实生产情景中锻炼,获取直接经验和能力。这也与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相辅相成,互相映辉。在顶岗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安全操作知识的培养与教育,使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再次,学校和企业共同把好学生毕业设计关。学校组织学生到企业中去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采取“双师指导制”,使学生的课题能从生产实践中来,也能到生产实践中去。这样既能培养学生提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消除“后熟期”的现象,又能增强企业的经济效应,达到“三赢”目的。
“双师型”师资队伍是保证高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办出高职高专院校的特色,提高专业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所谓“双师型”教师,是指他既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能够从事课堂理论教学,又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熟悉企业实际运作方式。由此可见,企业是高职师资个体和整体向“双师型”转化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另外,政府对企业与高校的合作行为亦应有一定的约束。在校企合作教育中,企业和学校通过契约等形式确定各自在人才培养中的权利和义务。企业的本质是追逐利润,在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短视行为,为追求利益而背离学校引入企业的初衷,政府职能部门应发挥协调和约束作用,确保以学校为主体的利益,使学校在合作中对人才培养有充分的发言权和主动性,从而保证企业的合作对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
2.4 建立校企合作的实践教学体系
高职院校积极开展与企业的多方位、全过程的合作,是由高职教育的性质、培养目标所决定的。在校学习无论是在环境感受,还是在心理状态等方面都与实际工作现场环境有很大的差别。只有走校企结合之路,才能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的零距离接触,培养出第一线合格的技术型人才。
教育课程体系是保证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具体来说,专业的理论课设置按照行业(职业)岗位需要进行课程综合化改革,优化基础课和专业课。公共基础课必须根据培养目标和需要,削枝留干,重在概念的引入、基本性质和背景应用的讲解;而专业课则要因需设课、模块组合,对相关課程的内容按需取精,并按内在逻辑和界面组成少学时、多模块的课程体系,而不应信守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的传统分类法则。在优化的过程中,要强调课程设置的系统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实践能力是高职学生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他们在就业竟争中获胜的法宝。实践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实践教学。高职院校通过整合理论教学、技术训练、实习操作,使学生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让学生在实训和实践中得到真知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体会到创造的乐趣。
校企合作是提高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办出高职教育特色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双方“双赢”利益所在。为了使校企能长期、稳定、高效地进行合作,就有必要较强研究,构筑校企合作的保障体系。
3 结论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校企合作教育具有双元性、多元性,是双向行为和多向行为。随着政府宜传舆论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共同意识日渐增强,职业技术院校应主动出击,主动与企业、行业乃至政府和校际间建立双边、多边关系,增强校企合作教育的网络信息功能;市场化运行机制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方向,职业院校要善于寻找机遇,抓住机遇,用足政策,依法力争,通过校企合作教育办出特色,发展自己:合作是行为,行为需压力,校企合作教育的压力不是来自政府,而是产生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身的危机、责任和使命。作为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各高等职业学校要走出校门,走出国门,寻找合作教育伙伴,主动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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